第一章 教育
笫一节 教育行政
历代县级政权,皆设管理教育的行政机构。清代称教谕署,民国时期称劝学所、视学所、教育局。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设教育科(后曾改称文教科、文教局、教育局)。教育行政机构负责贯彻教育方针,安排教育经费、调配人员以及其他行政管理等。
一、教育宗旨
教育宗旨即教育方针,不同的教育宗旨服务于不同的政治。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初兴新学。《钦定学堂章程》中,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教育宗旨。既倡导“尊孔”、“读经”,又袭用西方国家的学制、课程、教材和教法。
1912年(民国元年),教育部明令废除忠君、尊孔,倡导“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
1915年(民国4年),袁世凯为恢复帝制,宣布以“爱国、尚武、崇实、法孔孟、重自治、戒贪争、戒躁进”为教育宗旨。
1929年(民国18年),中华民国公布其教育宗旨:“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
1939年(民国28年)第三次全国教育会宣称:“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八德以及国民党员守则,可作为青年学生一致信守的准则。全国各级学校应以“礼义廉耻”作为共同校训。
1940年,寿光县抗日民主政府要求小学教育,“一定合乎抗战的革命的进步的原则:一、在课程内容上,要用抗战建国的内容;二、在教育方法上,要用生动的科学的方式来启迪儿童;三、要把小学教育和实际生活联系起来,要发动儿童经常参加社会活动”。
1944年5月,抗日根据地渤海行政公署指示,“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为目前国民教育改造的基本方针”。寿光根据地的小学,开展了大生产运动,加强劳动教育。
1946年2月,山东省民主政府在发展中等教育的指示中说:“目前主要是加强时势教育与加强学生工作,引导使其团结在新民主主义旗帜下,参加各种课外活动(如生产)及社会活动,以提高其认识,达到改造其思想。”
1947年,渤海行政公署根据解放战争的形势发出指示:“教育要适应战争情况,为战争服务,一切为了自卫战争的胜利。”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提出,新中国的教育方针是“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
1952年3月公布《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其中要求学生“德、智、体、美四育全面发展”。1953年接受苏联的教育理论,增设综合技术教育课程,中、小学设“手工劳动”课。
1957年,毛泽东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明确指出教学工作的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各中学开设生产劳动课。1964年提倡两种教育制度,大办耕读小学和农业中学,中小学的勤工俭学活动逐步正常化。
1978年3月,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重申了“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
1983年9月,邓小平指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县教育局转发文件,召开会议,要求在教育改革中有新的突破,以迎接新技术革命的高潮。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作为发展、改革教育事业的方针。
二、教育经费
经费来源 清末,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田租价,存款利息、拨发公款、派捐、学费等项。县办书院靠拨发公款和学田收租,乡村私塾主要靠学生交纳学费。1881年(光绪七年)知县何庆祥商定以羊角沟船捐作为书院经费。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知县陈毓崧主持丈量辛章洼,收租归作书院经费。1907年,产业租收入银524两,存款利息收入70两,派捐收入1095两,乐捐951两,共计2640两。
民国初年,政局动荡,经费变动较大。抗日战争前,教育经费主要是地丁附捐(占教育经费的90%)和民垫附捐,均随粮带征。杂项附捐由财政部门代征。此外尚有学田庙产租金、基金利息等。私立学校的经费由办学人自筹。
抗日战争开始,国民党地方势力张景月部占领区内,教育经费仍按上述项目收入。另外,十五联中和何家高小等省立学校,又增添省厅拨款一项。虽因物价腾涨,改征粮食,但由于贪污克扣,教育经费十分拮据。
解放区的教育经费,县办完全小学由县民主政府拨粮,各村初级小学经费依照民办公助的方式解决。1949年6月,寿光县民办公助用粮数:民办28114斤,公助33543斤。纯民办小学的经费,通过变工教学、耕种学田等途径解决。
建国后,公办学校的教育经费由国库开支,集体办学的经费,按“集体办学,个人负担,国家扶持”的精神解决。
1951年开始征收学杂费,1958年后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部分经费。
1986年后,大规模改善办学条件,翻新、扩建校舍。为解决经费不足,发动各行业集资、群众捐资兴办学校。至1989年,全县筹集资金3100万元。个人捐款者,超过50元的2300余人,超百元的420多人,超千元的34人,超万元的3人。
经费支出 清末,教育经费支出,计有职员薪津、教员束修、仆役工食、服食用品、试验消耗、营造修缮、杂用等项。1907年,寿光县学堂支出银两数如下:“职员薪津220两、教员束修1421两、仆役工食103两、服食用品810两、图书标准器具30两、营造修缮60两、杂用700两。其计3344两。”
国(家)拨(款)教育事业费统计
年份
教育事业费中国家投资额(元)
平均每个学生占有(元)
总平均
小学生
中学生中专生
1919
1912
0.23
1929
38858
1930
40541
1.74
43.00
1931
41483
0.77
44.5
1932
40841
0.54
47.34
1951
232000
4.61
4.45
42.56
1960
1123000
10.46
4.18
91.33
1965
1497000
16.04
9.403
103.86
312
1970
2312000
20.61
11.44
50.0
1975
2977000
17.01
6.44
58.63
1978
3733000
18.84
10.45
34.68
360.2
1980
5753000
30.52
19.52
48.04
515.38
1983
6912300
44.89
19.7
67.83
483.6
1984
7633100
50.77
23.56
64.41
1985
9556600
66.71
49.08
95.93
634.86
1986
11596000
73.38
45.47
107.67
729.86
1987
11972800
80.19
49.72
112.43
973.42
1988
16578000
120.43
68.73
153.97
1272.8
1989
20579000
170.89
94.32
142.94
1312.8
民国时期,县专设教育经费委员会管理预算、决算和册报等事宜,由委员会中专设的会计员具体办理。
乡立学校由办学单位筹款支出,县教育机关适当补助。1927年(民国16年),23处乡立高小,每校津贴京钱200吊。
建国后至1978年,教育经费由地区财政局、教育局联合下达指标,县政府拨款,县教育局管理使用。1979年开始实行经费包干,依照上级核定的指标,分配到各中学、公社(乡镇)包干使用。其支出项目包括教师工资、福利费、助学金、修缮费、业务费、业余教育费、民办教师补助费等。
社队(乡镇、村)集体办学经费,自行负担,国家予以少量补助。1979~1983年,各公社集资用于学校基本建设者,总计384.4万元;1975~1983年全县社队(乡镇、村)筹款75万元用于民办教师补助工资。1985年,全县发放民办教师工资及福利费324.58万元(其中国家拨款129万元,农村集资195.58万元)。1938年,用于民办教师工资及福利费401万元。
学生交纳的学杂费,1960年前20%交县统一使用,80%由区(公社)代管。交县部分多用于修缮、设备等支出,区(公社)代管部分用于支付办公费、差旅费、购置费、卫生费等。1961~1962年,学杂费全部交县。1963~1966年,恢复1960年前的办法。“文化大革命”初期,管理混乱。1971年以后,全部归收费学校自留使用。
1986~1989年,县、乡政府发动群众办学,多渠道筹措资金3100万元,对农村民办(集体办)中小学校舍进行改造。新建校舍16.8万平方米(其中楼房8栋,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添置木质课桌凳57558套、建院墙69943米、大门397个、厕所1602间,使730处小学和73处初中达到了省教育厅颁布的农村中小学校舍六配套(指校舍、院墙、课桌凳、操场、校门、厕所6项设施)标准。
公办(国家办)学校大规模改造校舍,始于1987年下半年,至1989年,投资2053万元,新建、翻建平房共1439间,建筑面积31269平方米,新建楼房32栋,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
三、学校管理
清代,同文、北海等书院,由县教谕署管理。乡间私塾由办学人自定章程。“废科举,兴新学”后,县立高等小学堂由劝学所管理,堂长(校长)由县延聘。私立学堂由办学人或堂长管理,堂长和教员的聘任须报县备案。
民国时期,县立小学、师范传习所、职业学校、县立中学,均由县教育科管理。设立或停办,须报省教育厅备案。
农村小学,由县教育科通过各学区(全县划分9个学区)教育委员管理。后来改由区、乡公所管理。短期小学的设立、经费和教员调任等,由县教育科负责,区、乡、村协助督办。省教育厅不定期地派督学来县视察学校,县教育科的督学也分区督导、视察。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所辖省立十五联中及省立何家高小,均由县教育科管理。各乡中心学校和村小学由各乡乡长和保长兼任校长。
抗日根据地的高级小学(或完小)由县抗日民主政府委派校长管理,初级小学由区文教助理协助区长管理,每区各划分若干学区,设中心小学校长,实行学区领导制。高级小学对所在区的初级小学,负责业务辅导。
建国后,仍是县管理完全小学(或高小),区管理初级小学。1951年,中学由地区主管。60年代,初级中学改由县管理,完全中学仍归地区管理。
1956年后,形成以学区为单位完全小学管理初级小学的格局。各公社(区)设中心完小,管理全公社各学区的教育工作。1968年冬,小学下放大队、中学下放公社管理。1969年,各公社划分若干学片,每学片设立大队联办初中,小学归联办初中管理。“文化大革命”后期,各公社成立教育革命领导小组(后称教育组),公社设中心联中一处,由教育组长兼校长,协同公社文教助理管理全社的联中和小学。国办初中收归县教育局管理,地区重点学校由地区和县共同管理。1981年,改革小学管理体制,县设实验小学,公社(乡、镇)设中心小学,学片设基点小学,负责业务辅导。
企事业部门举办的中小学和其他学校,主要由办学单位管理,县教育局负责业务指导。幼儿教育,由教育局与妇联、工会联合管理。1989年底,改由县教育局主管。
1980年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后,形成普通教育、专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大体系。教育局专设科、室,进行管理。其成人教育中的职工教育和农业广播学校,分别由县职工教育办公室和农业局管理。聋哑学校由县教育局和民政局联合管理。
1989年,完善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小学和幼儿园学生学籍,由乡镇教育组主管。初中生学籍,由教育局主管。高中生学籍,县教育局主管报市教委备案,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师范、成人中专、教师进修学校和电大等学生学籍,也进行了整顿。克服了十年动乱所造成的学籍混乱现象。
学校内部管理,自兴办学堂以来即实行校长负责制。民国时期,校长以下设教务处、训育处、事务处。各有主任1人。重大事项,由校长主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讨论。初级小学只设校长1人负责管理。中学增设女生指导员。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控制区内,中学增设军事教官处,对学生实行军事训练,其他方面则沿袭抗日战争前的管理办法。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中学和完全小学,校长以下设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协助校长管理教学和事务工作。各村小学由中心校长或主任教师协同村文教委员会管理。
建国后,中、小学实行党委(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仍设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各学科成立教研组,以研究改进教学。公社(乡镇)设中心教研组,指导全公社(乡镇)的教学工作。
“文化大革命”时期,贫下中农管理小组一度进驻学校,总管一切。位于县城的三中(今一中),则由工人宣传队进驻管理。1979年贫管组和工宣队撤出后,又恢复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笫二节 科举制教育
一、私塾
私塾由私人设办,筹措经费、延聘塾师均由办学人负责。清代,全县私塾很多,一村一处或数处不等。多以《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作为启蒙教材,然后读“四书五经”、《古文观止》等。规章制度、教学方法概由塾师自定。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清政府虽颁布“立停科举,以广学校”的诏令,山东省提学司也曾于1910年(宣统二年)令“私塾一律改为学堂”,但年底全县尚有私塾599处,学生7626人。
民国初年,国民政府(北京)先是提出吸取学堂教授方法以改良私塾,后则明令禁设私塾,但由于师资等问题的限制,乡间私塾仍有不少。1917年(民国6年)全县有私塾37处。1935年(民国24年),尚存21处,学生470人。直到1936年(民国25年),私塾始废。
1938年1月,日军侵入县境,各村小学停办,群众再度设办私塾。1940年前后,各地恢复学校,私塾停办。
二、书院
寿光的书院多属官办公学性质,学生大都是童生和秀才,攻读经史,砥砺文章,准备参加府试和乡试。县内较早的“清溪书院”和“养正书院”兴废已难究考。1752年(清乾隆十七年)知县王椿创建“同文书院”,院址在仓颉墓南(今寿光县城乡建设委员会院内),以中厅三楹和禅刹旧地的西屋四楹为院舍。王椿捐款置田13亩(约合40市亩)作为办学经费,并为书院制定《书院大学条规》和《读书程》。后停一段时间,1852年(咸丰二年),知县殷嘉树又捐款将书院恢复。1855年(咸丰五年),知县傅岩“捐俸延师”整顿书院。倡导募款购置近郭田37.6亩,又有林崇德捐地2.8亩,连同旧有学田共计53.4亩,每年可收租金200吊,供作书院经费。书院教材除“四书五经”外,尚有《资治通鉴》、《通鉴纲目》、《理性大全》等。
北海书院,1867年(同治六年)知县吴树声捐款创建,两年落成,院址在县城东门里关帝庙(今寿光第一面粉厂内),原为设置县考考场而建。平时“聚集生童会讲诵习”。
三、儒学
儒学即县学,秀才方有资格入学。教谕(即县内的教育行政官员)主持其事,设训导辅佐。教谕负责讲学,评阅诗文月课。因历代儒学例附于文庙,故文庙又称“学宫”①。每年经院试录取的儒学生员,各县都有定额,按常例寿光为20名,也有临时性更动,如1387年(明洪武二十年)“诏增广生员不拘额”。又如1821年(清道光元年)和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则分别增至32名和33名。儒学学生分三等,廪生、增生、附生,清末寿光廪生定额21人。
注:①据《青州府志》(嘉靖)载:“原寿光县学宫毁于宋末(1126)兵火,至元十年(1273),寿光知县陈惟良重建。《寿光县志》(嘉庆)载:学宫面积长95步,阔40步(约15亩8分)。原址在县城小东门内(今卫生局院)。
第三节 普通教育
一、幼儿教育
1956年开始创办幼儿园和托儿所。1958年,顺应“大跃进”之风,幼儿园、所猛增。1960年后逐年下降,至1964年全县仅剩县直机关幼儿园1处,1968年全部停办。
1969年,羊角沟搬运公司根据工人要求,办幼儿园1处,入园幼儿28人。1970年,北洛公社刘家大队创办了当时县内第一所农村幼儿园,入园幼儿80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幼儿教育发展很快。1983年,全县已有幼儿园305处,入园幼儿12648名。1989年,有幼儿园780处,保教人员1099名,入园幼儿28198名。6岁幼儿入园率达100%。
县教育局设专职幼儿教育辅导员,各乡、镇教育组负责选聘、培训教师,组织收生,研究教学。县妇联设幼儿教育干部,负责培养典型,组织评比,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提供设备,改善办学条件。
城镇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办的托幼园所,由本单位工会和分管教育、妇女工作的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共同管理。
托幼园所的经费由各主办单位负责筹集。
初办时期的幼儿园,教师大都未受过专业教育。1959年,寿光工读师范幼师班培养幼儿教师200名,成为本县受过正规训练的第一批幼儿教师。1980~1985年,教育局共举办各种类型的幼师培训班24期,参加学习者1055人次。先后4人被评为省先进幼儿教师。自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后,以第三职业高中为主培训幼儿师资。至1988年已培训9期,学员400人。此外,还有90名幼儿教师参加了北京师范大学幼儿教育函授班学习,其中30人已获得毕业证书。
80年代前的教学活动,城乡差别很大。城镇大都能根据年龄划分大班、小班,通过课堂和课外活动,对幼儿进行语言、计算、体育、美术、音乐等方面的初步训练,启发和帮助儿童认识社会事物和自然现象。农村因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大都不按年龄分班,活动形式也不能变化多样,有的使用小学一年级教材。80年代,随着乡村幼儿园办学条件的改善,城乡差距始逐步缩小。
幼儿园不断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普遍开展示范课和评选教学能手等活动,提高了课堂教学水平。1987年有两节优质课分获市级一、二等奖。有6节示范课录制成音像片,到各乡镇轮放辅导。1986、1988年举办的幼儿故事大王比赛和智力测验,获得广大教师和家长的好评。
1981~1989年,全县为幼儿园投资2600万元。大多数园所达到了教室、办公室、游艺室三配套,桌椅齐全,活动场所宽敞。1989年底统计,共有大中型玩、教具3000余件,其中风琴155部、手风琴60部、打击乐80套、木哑铃1400副、滑梯43面、转亭转椅75件、秋千荡船85件。有40处园所被授予市级一类园所。
二、小学教育
发展概况 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寿光著名学者任象益在同文书院旧址倡办第一所县立高等小学堂。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明令废科举后,知县范铠倡导在乡村建立初级小学堂,辛亥革命前,县内有私立化溥学堂等8处、基督教会主办孙家庄小学堂等2处。
1910年(宣统二年),山东省提学司令“私塾一律改为学堂”。辛亥革命后,又明令禁私塾,小学遂得逐年发展。1914年(民国3年),王金范在县城创办县立初级女子小学。1920年(民国9年),增设女子高级班。1926年(民国15年),县立高等小学堂发展为4个班,学生180余人。各乡创办的高等小学计23处。1928年(民国17年),中共寿光县委指示崔家庄、王高支部,以双凤、凤鸣小学为基础,创办女子高级班2个,招收学生60多人。共青团县委书记赵一萍从潍县文美女中延聘女教师2名。此校历时4年而停办。
1929年(民国18年),县立小学和村立初级小学共500余处。1931年(民国20年),有县立小学11处,区立小学8处,村立小学805处,学龄儿童入学率达39%。
1935年(民国24年),在乡村建设派的影响下,为使多数农民子女就学,创办短期义务小学40余处,次年发展到50余处。学校采用两部制,免费入学,学制一年,达到小学程度。1937年停办。
1938年(民国27年),日军入侵县境,学校解散。1940年,抗日民主政府在县境北部发展教育,先有兴国小学、救亡小学,后有县立第一、第二抗日高级小学(设在大坨和牛头镇),各村也大都成立抗日初级小学。国民党政府在其所占据的县境南部,承袭抗日战争前的教育制度,设立乡中心国民学校(高小)和保国民学校(初小),此外还有省立何家高小。
1948年,县境全部解放,人民政府开始恢复发展教育事业,各区设1~2处完全小学,多数村庄设初级小学。1949年全县完全小学19处,初级小学441处。
建国后,小学教育迅速发展。1951年试创民办小学,1954年进行小学整顿,1956年发展完全小学、高级小学,1958年又大力普及小学教育,1960年,出现企业自办小学。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小学进行全面调整。1964年,根据“两条腿走路”的方针,设半耕半读小学,使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达85%。1965年为便于学生就近走读,初级小学添设高级班,增加复式班。1969年,部分小学试办戴帽初中班,试行七年一贯制。1983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后,小学教育进一步正规化。自1976年以来,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一直在98%以上。
1986年,在完成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寿光县九年义务教育规划(草案)》要求,进一步提高“四率”,使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5%,在校巩固率达99%,12~15周岁少年儿童初等教育普及率99.5%,五年级学生毕业合格率99.5%。
学制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学堂章程》规定,高等小学堂修业4年,初等小学堂修业5年。1909年(宣统元年),学部奏定的《简易学塾十六条》规定3年毕业,全县乡村学塾遵照执行。
中华民国成立后,教育部颁布“壬子癸丑学制”,高等小学修业3年,初等小学修业4年。1922年(民国11年),教育部又颁布“壬戍学制”,小学实行“四二分段制”,前4年为初级小学,后2年为高级小学,1923年(民国12年)开始执行。直到1969年,贯彻“学制要缩短”的指示。才将“四二制”改为五年一贯制。
五年一贯制曾于1952年在部分小学试行,1年后停止;1960年再次在部分小学试行,半年后停止。
课程 小学课程设置,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遵照《学堂章程》的规定,初等小学堂设修身、读讲经、中国文字、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等8门。高等小学堂添设图画课,并将中国文字和历史改为中国文学和中国历史。乡村中的简易学塾学习简易识字课本和浅易算术(珠算或笔算)。
1912年(民国元年)1月,执行《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初等小学设修身、国文、算术、游戏、体操、图画、手工、唱歌、裁缝等课程。高等小学增设中国历史、地理、博物、理化、外国语、农业、商业。1915年(民国4年),高级小学再设“读经”,1923年(民国12年)取消,并将修身改为公民、卫生两科,教材专用语体文,国文随之改称国语,手工改为工用美术,图画改为形象艺术,取消外国语。同年,初级小学增设社会(地理、历史)和自然(自然、园艺)。1928年(民国17年),初、高级小学均设三民主义和党义、童子军,高级小学酌情增设职业教育课。1936年(民国25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修正小学规程》,简化小学课程。初级小学有公民、国语、算术、劳作、唱游、常识等课。高级小学有公民、国语、算术、体育、音乐、地理、历史、自然等课。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学校不设公民课。
新中国建立后,小学设国语、算术、常识、音乐、图画、体育(一、二年级代以唱游)、习字、劳作等。五、六年级将常识分设为自然、历史和地理。1958年,高年级增设政治和劳动课,增补县编的乡土教材。“文化大革命”期间,课程设置由各校自定,一般有政治、语文、军体、生产斗争等课。1978年以后,一、二、三年级设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四、五年级增设政治、自然常识。1981年改政治为思想品德课,改自然常识为自然、地理、历史3科。
教学 自兴办学堂到抗日战争前,小学教学方法大都采用注入式。先生讲,学生听,死记硬背。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府曾倡导“教学做合一”的原则,要求彻底废除体罚,提倡在高年级采用自学辅导式,推行“小先生”(学生间互教互学)制。要求“用生动的科学的方式来启迪教育儿童”。
建国后,提倡“启发式”教学法。1953年,学习苏联的教育理论,推行讲读法、谈话法、问答法等;考评则采用“五级制记分法”。1956年,推行普通话教学。1958年,各级学校大办工厂农场,学生过多地参加劳动,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1961年,提倡“精雕细刻”,探讨“启发式”、“少而精”的教学方法,恢复百分制考评。1964年,以理论联系实际为中心进行教学改革,强调“走出去、请进来”、“拜工农为师”、“开门办学”,忽视基本知识传授和基本技能训练。这种趋势在“文化大革命”中形成高潮。请老贫农讲三史(村史、家史、社史),请干部讲两条道路斗争史,文化课常因开展社会活动而停课,出现不认真读书,不尊重教师,停课闹革命等反常现象。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逐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1982年,学习赞可夫教育理论,“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成为小学教学中探索的新课题。
70年代,在课堂教学中,始用“电化教学”设备。1986年,教育局设立电化教育站,举办培训班和经验交流会,以求促进。1988年,全县有18处(包括初中)学校,被潍坊市教委命名为电化教学先进单位。
电化教学形式,主要有投影教学、录音教学和录像教学等。全县共有135型幻灯机13台,各种规格的投影器械255台、各式录像机430台、VHS型录放像机49台、电化接收监视器材170台、录音带8876盒、录像带3440小时。
小学统计(1989)
乡(镇)
小学处数
教学班数
教职工数
在校学生数乡(镇)中心小学
合计
公办
民办校名校址
寿光镇
27
100
184
95
89
3269
西关小学
西关
古城乡
17
57
86
31
55
1786
古城小学
古城
马店乡
31
97
119
47
72
2282
南马店小学
南马诺
丰城乡
20
86
117
49
68
2293
丰城小学
丰城
南柴乡
19
78
114
38
76
2296
南柴小学
南柴
孙家集镇
27
93
130
48
82
2484
孙集小学
孙家集
北洛乡
23
108
138
70
68
3076
北洛中心小学
刘家庄
南河乡
20
94
128
53
75
2543
南河小学
前南河
杨庄乡
10
51
72
28
44
1428
杨庄小学
杨家庄子
卧铺乡
14
68
99
29
70
1858
卧铺小学
卧铺
台头镇
22
115
167
41
126
3217
洋头小学
北洋头
牛头镇
11
6l
93
26
67
1753
牛头镇小学
牛头镇
道口乡
22
96
136
46
90
2400
孙家河南道口
大家洼镇
29
122
174
58
116
3246
大洼小学
大家洼
田柳乡
32
100
139
72
67
2657
植庭小学
崔家庄
文家乡
18
67
105
43
62
1881
文家庄小学
文家庄
胡营乡
26
98
129
38
91
2065
胡营小学
胡营
张建桥乡
13
68
101
29
72
1885
建桥小学
张建桥
王望乡
13
53
75
31
44
1250
王望小学
王望
王高镇
23
104
141
60
81
2586
王高小学
王高
上口镇
31
147
221
75
146
3769
上口中心小学
上口
广陵乡
15
68
106
43
63
1873
广陵小学
广陵
侯镇
32
126
190
60
130
3905
侯三小学
侯镇三村
岔河乡
12
54
87
34
53
1713
岔一小学
西岔河一村
五台乡
17
88
138
48
90
2781
北仉小学
北仉庄
寒桥乡
33
126
165
79
86
3074
寒桥中心小学
寒桥
洛城乡
22
79
120
45
75
2409
洛城小学
洛城
纪台乡
29
96
132
59
73
2520
纪台小学
纪台
东埠乡
22
72
95
39
56
1675
尧店小学
尧河店子
稻田镇
18
75
120
48
72
2097
稻田小学
西稻田
田马乡
25
76
100
41
59
1666
田马小学
田马
赵庙乡
22
70
87
37
50
1629
西菜小学
西菜园
留吕乡
23
98
145
43
102
2815
留吕小学
留吕
羊角沟镇
1
20
46
40
6
988
教育局直属
1
13
41
39
2
566
县实验小学
城里
其他部门主办
10
68
134
134
2071
县财贸系统、工业系统、清水泊农场、菜央子盐场、羊口盐场、潍坊纯碱厂、岔河盐场、卫东盐场、良种场、体育学校
合计
730
2992
4374
1796
2579
81806
附:学校简介
植庭学校 1915年(民国4年),教育界知名人士李植庭创设于崔家庄(今田柳乡),初名双凤小学、县立第八小学。1946年,中共渤海区党委批准扩建并命名“植庭学校”。
1925年(民国14年),中共寿光县委第一任书记张玉山曾在此以教员身份为掩护,开展革命工作。中共寿光县委和共青团县委曾设于此。抗日战争前,这处学校是中共寿光县委的活动中心,许多重要会议在此召开。至1937年,从这所学校毕业的740名学生大都奔赴抗日前线。今多成为高、中级革命干部。
1989年,学校共有9个班,学生314人,教职员18人,是一所具有光荣历史和革命传统的学校。
实验小学 1930年(民国19年),设于县城东门里(原清代寿乐营旧址)。抗日战争前曾改称县立第十小学、县立东城根小学。
1945年县城解放后,学校重建。此后的几十年中,数易其名,依次是城关完全小学、城关第一完全小学、城关完全小学、城里小学、城里联中、城里学校,1978年定为县重点学校,1983年改为寿光县实验小学。校内另有初中部。1989年全校25个班,学生1132名(内小学566名)、教职员工100人(内小学41人)。该校曾多次被评为地、县先进单位,是全县研究小学教育的中心。
三、中学教育
发展概况 1924年(民国13年),始建寿光县立初级中学,校址在今县城第一面粉厂院内。至1937年(民国26年)停办。
1933年(民国22年),私人集资于县城创办北海中学,招收初中4个班,学生230人。两年后,因未批准立案、经费无源而停办。
1940年春,刘和亭、孙立中等,分别在贾庄(今北洛乡)、斟灌、李家南邵各招初中1个班。1941年经山东省政府(国民党政府)备案,命名为山东省立第十五联合中学(以下称十五联中)。1942年春,校址迁寒桥。此后又相继在李家南邵、王望、岳寺李、北王里、二黄庄子、留吕等地设立7处分校,春秋两季统一招生。至1945年8月,初中招12级,简师招6级。高中、后师各招3级,最后一级招生后,未及入学,学校解散。先后有620人初中毕业,38 0人简师毕业。教职员共132人。
1946年,县境大部解放,当年7月,渤海区第三专署,在王高建立寿光县立中学,招初中1个班、师范2个班,学生117人,教职员15人。校长由专署文教科长曲溪兼任。1947年因战事紧迫而停办。
1946年10月,国民党地方势力张景月部占据县境东南隅,其县府第四科在青邱(今纪台乡)设省立寿光中学,招初中3个班,学生166人,教职员9人。次年在胡营设县立简师,附设初中班4个,学生200人。1948年张景月垮台遂即解散。
建国后,1951年在县城创建山东省寿光初级中学,校长林一生①。1952年,在西稻田创建山东省寿南初级中学。1953年,寿南县并入寿光县,上述两校合并为山东省立寿光中学,校址迁于寒桥。1955年增设高中班,并定为地区重点完全中学。
1956年设寿光二中于田柳区崔家庄。并有官台、南河、王高、田柳等区集资在清水泊开办民办初级中学(1961年停办)。
1957年设寿光三中于县城,1958年设四、五、六、七中,校址分别在侯镇、台头、道口、稻田。1959年设八中,校址在东方。至此,全县已有中学8处,其中完全中学1处。在校学生是解放前最高年份的3倍。
1960年,又在南河、上口、丰城、田马、前杨、马店、王高、官台、五台等9处公社分设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等初级中学。同年,寿光三中设高中班,成为完全中学。
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撤销第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5处中学,并将十三中改称十二中。
1969年,在条件不成熟,事先并无准备的情况下,原有12处初级中学一跃而成为高级中学,并增设留吕、五台、田马、官台、马店、北洛等6处高级中学,全部下放归公社管理,取消原来的序列编号,以公社名称命名学校,各公社按学片设立大队联办初级中学(简称联中),有的小学附设初中班,称戴帽初中班。
1971年,增设王高、古城两处高级中学。小学戴帽初中班共有29处。1976年,15处联中设戴帽高中班,小学设戴帽初中班增加到49处。
1978年,高级中学复归县管理,仍按序列编号称校名,将一中、三中编号互换。一中(原三中)被定为地区重点中学;二中、三中(原一中)定为县重点中学。
1980年,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初级中学按每8000~10000人设置1处。至1985年,有初级中学129处(大队联办127处,其他部门办2处)。原22处高级中学保留10处,其余改办农业技术中学5处(后称职业高中),水产技术学校1处,四年制农业初中1处,国办普通初中4处,教师进修学校分校1处。
1987年,在县城新建职工子弟初级中学,1988年,寿光十三中并入该校,成为完全中学。1987年后,根据“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原则,初级中学由原来的大队联办改为乡镇政府办。校名改称为“××乡(镇)第×初级中学”。一般按2万人口设立一处。至1989年上半年,全县共有初级中学79处(内有企业办2处),高级中学8处,完全中学1处。
普通中学发展情况
年份
高级中学
初级中学备注
学校处数
班数
教职工数
在校学生数
学校处数
班数
教职工数
在校学生数
1951
1
4
16
216
1956
1
4
6
184
1
19
65
1031
完全中学1处
1966
2
12
35
545
10
109
393
4881
完全中学2处
1976
25
191
720
9567
155
968
2783
43558
1981
22
140
500
7678
159
935
3416
45144
1985
10
103
642
5725
129
791
3025
43011
1989
9
118
790
6184
79
797
3670
40857
完全中学1处
高级中学(完全中学)情况一览(1989)
┌───────────┬─────┬───────┬───────┬───────┬─────┬──────────────┐
│校名 │班数 │在校学生数 │教职工数 │建校时间 │校址 │备注 │
├───────────┼─────┼───────┼───────┼───────┼─────┼──────────────┤
│寿光县第一中学 │21 │1154 │149 │1957.8 │县城 │市、县重点中学 │
├───────────┼─────┼───────┼───────┼───────┼─────┼──────────────┤
│寿光县第二中学 │18 │1006 │120 │1956.8 │田柳 │县重点中学 │
├───────────┼─────┼───────┼───────┼───────┼─────┼──────────────┤
│寿光县第三中学 │21 │1000 │120 │1951.8 │寒桥 │县重点中学 │
├───────────┼─────┼───────┼───────┼───────┼─────┼──────────────┤
│寿光县第四中学 │10 │502 │60 │1958.8 │侯镇 │ │
├───────────┼─────┼───────┼───────┼───────┼─────┼──────────────┤
│寿光县第五中学 │7 │350 │42 │1958.8 │台头 │ │
├───────────┼─────┼───────┼───────┼───────┼─────┼──────────────┤
│寿光县第六中学 │10 │575 │59 │1958.8 │道口 │ │
├───────────┼─────┼───────┼───────┼───────┼─────┼──────────────┤
│寿光县第七中学 │7 │348 │64 │1958.8 │稻田 │ │
├───────────┼─────┼───────┼───────┼───────┼─────┼──────────────┤
│寿光县第十一中学 │7 │330 │50 │1960.8 │丰城 │ │
├───────────┼─────┼───────┼───────┼───────┼─────┼──────────────┤
│寿光县职工子弟中学 │17 │919 │126 │1987.8 │县城 │内有初中12班676人 │
├───────────┼─────┼───────┼───────┼───────┼─────┼──────────────┤
│合计 │118 │6184 │790 │ │ │高级中学8处,完全中学1处 │
└───────────┴─────┴───────┴───────┴───────┴─────┴──────────────┘
初级中学统计(1989)
乡(镇)
学校处数
在校学生数
教职工数
校址
班数
人数
合计
公办民办
合计
79
797
40857
3670
2239
1431
羊角沟镇
1
9
417
42
41
1
羊角沟镇
寿光镇
3
27
1544
146
36
西关、徐家庄、李二庄
张建桥乡
2
17
848
89
49
40
张建桥、三官庙
文家乡
1
16
852
84
50
34
文家庄
古城乡
1
18
869
74
52
22
古城
马店乡
2
19
940
96
58
38
高家庄、西文
丰城乡
2
21
1020
61
49
丰城、辛店
孙家集镇
2
20
1260
121
69
52
前杨、范于
建国后至1989年,共培养高中毕业生55675人,初中毕业生261392人。自1977~1989年,升入大专院校者共4925人,升入中专者5604人。1985~1989年,连续5年,高考升学率居全市各县、区第二位。
学制 民国时期,中学学制为“三三分段制”,即初中3年、高中3年。
新中国建立后,根据《中学暂行规程(草案)》,仍沿用“三三分段制”。“文化大革命”期间,贯彻“学制要缩短”的指示,1969年,改为“二二分段制”,即初中2年,高中2年。1978年,初中恢复3年制,高中仍2年制,并将文、理分科设班。1982年高中恢复3年制,中学又恢复“三三分段制”。
课程 1924年(民国13年),寿光县立初级中学,设社会(公民、历史、地理)、文言(国语、外国语)、算术、自然、艺术(图画、音乐)、体育(生理、卫生)等6门课程。1929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课程暂行标准》,设党义、国文、外国语、历史、地理、算学、自然、生理卫生、图画、体育、工艺、童子军与职业科目。1932年(民国21年),按教育部颁布标准,设公民、体育、卫生、国文、英语、算学、植物、动物、化学、物理、历史、地理、劳作、图画、音乐,每周授课31课时。
抗日战争时期,十五联中初中部仍沿照上述规定,并增设军训、国术课。高中部设公民、国语、数学(代数、几何、三角)、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英语、音乐、图画、体育、军训、国术等课程。
1946年,人民政府在王高建立的寿光中学,设政治、国语、算术、历史、地理、体育、卫生常识、音乐等课程。
建国后,根据《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初中设语文、算术、代数、平面几何、物理、化学、植物、动物、生理卫生、地理、历史、外语、政治、体育、音乐、美术等科。1955年增设高中班,课程有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体育、音乐、图画、制图、俄语等课。1956年,将中学语文分为文学、汉语两科,并在初中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取消政治课。1958年复并文学、汉语为语文,并增设政治、劳动课。1963年,高中停俄语课,初中动、植物课改为生物和生产知识课。“文化大革命”初期,停课闹革命。1969年复课后的课程设置和教材均由各校自定,一般设“大批判”、“天天读”(定为第一节,学习毛泽东著作和语录)、政治、语文、数学、工业基础知识、农业基础知识、体育、革命文艺、劳动等,有师资条件的设英语。1978年,根据教育部规定,高中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生理卫生、体育。初中加设音乐、美术。有的高中班实行文理分科,文科不学理化、生理卫生。理科不学史地。
教学 1931年(民国20年),寿光中学虽曾倡导运用自学辅导式兼启发式教学,但基本上仍沿用传统的注入式方法。建国后,学习苏联的“五环节教学法”(组织教学、检查提问、讲授新课、复习巩固、布置作业)。并一度采用五级制记分法。1958年,各校大办工厂、农场,搞“卫星田”(即高产田),忽视课堂教学,1961年方始纠正。1965年,提倡“少而精”和“启发式”,要求“精讲多练”。“文化大革命”期间,大搞开门办学,提出“官教兵、兵教兵、兵教官”的口号,重新学习“十大教学法”,采用开卷考试,教学活动一反常规,以政治代替文化,以实际操作代替课堂讲授。将学习三机(拖拉机、柴油机、电动机)一泵(抽水泵)和养猪、养羊的知识,作为文化课的内容。变化多而且急,教师无所适从。传授文化知识被视为禁区,领导不敢问,教师不敢抓,学生不肯学。贻误一代青年,损失难以弥补。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开始拨乱反正,提出“依靠大纲,紧扣教材,加强双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能力”的要求,并据此改革教学方法。80年代,将开发智力、培养能力作为改革教学方法的努力方向。
注:①林一生,山东荣成市人。曾任胶东抗日救国军三路军指挥部收发科长、招远师范学校校长、昌潍中学教导主任等职。1951年任寿光中学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