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类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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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县级政府设第三科(建设科),负责城区工程建设,坊子镇始纳入潍
县城区建设规划。新中国建立后,潍坊市设城市建设局,在坊子设房地产管理所。
1984年1月, 坊子区组建城乡建设环保局,辖办公室、计划施工科、城建科、村
镇建设科、市容科、环保科等6个科室。翌年5月,环保科组建为环境保护办公室,
独立为科局级单位,坊子区城乡建设环保局遂改称城乡建设局。1988年组建为城
乡建设委员会, 辖办公室、施工科、城建科、村镇建设科、财务科、市容科等6
个科室,共有干部职工27人。下属企事业单位有坊子区建筑工程公司、坊子区环
卫站、坊子区液化气供应站、坊子市政工程公司、坊子建筑工程设计室、坊子区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坊子区自来水筹建办公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