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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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经营]新中国成立前,医与药的分工不明显,中医直接使用和
管理药品,药铺内坐堂先生为病人号脉诊病,在本店内开方查药、出售药品,药
价自定。区境各药店一般到潍县惠东大药房购货,个别的也到外地购买,较大的
中药铺经营中草药千种以上,一般农村中小药铺经营六七百种。另外还购进一些
中成药膏、丹、丸、散,有河北省安固县的六味地黄丸、八味地黄丸、杞菊地黄
丸、黄连上清丸、木香顺气丸、礞石滚痰丸、四清丸、青果丸、天王补丹、朱砂
安神丸等,亦有从广州、佛山、天津、北京购入的中成药,尤以北京同仁堂的清
心丸、镇惊丸、安宫牛黄丸深受欢迎。
中药店铺采取前店后场的形式,除炮制加工中药饮片供前店出售煎剂外,还
自制部分膏、丹、丸、散供本店销售;并根据季节购药销售,一般中成药春节为
滋阴降火类,夏季为清热燥湿类,秋季为消导化滞类,冬季为滋补强身祛寒类。
西药开始传入时品种有限,且全部靠外部购进和国外进口。其进口药物有德
国的“六O六” 、法国的“九一四”,还有斯锑波霜、奎宁、山道年等,其价格
昂贵,用者甚少。1934年,潍县惠东制药厂生产西药后,大大增加了西药品种,
有硫酸亚铁丸、红色补丸、当归丸、维他踢保命(男、女)丸、洋鼠李丸、大黄苏
打片、胃特灵片、苏打片、抗风湿片、阿司匹林片、麦精鱼肝油、乳白鱼肝油、
各种止咳糖浆、肝血铁剂糖浆、全治水、红汞药膏、大黄酊、远志酊、番木鳖酊、
眼药水、注射葡萄糖等。1946年始进口英国和美国的盘尼西林针剂以及链霉素、
合霉素等。1949年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卫生条件的改善,天花、梅毒、
大肚子痹、黑热病等疾病相继绝迹,因此一些药物如“六Ο六”、“九一四”、
新砷凡拉明、斯锑波霜等药逐渐减少或停止使用。
1956年,对私人工商业者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绝大多数私人开业者进入人民
卫生系统,国营药店取代了私营药店。同年,昌潍中心药材公司成立,农村中的
药铺、诊所组成联合诊所,后发展成乡镇卫生院,均从药材公司购药。此时除经
营抗生素药物外,开始经营史太安、磺胺嘧啶、磺胺、安基比林、安痛定、青霉
素油、消发灭定、红药水、雷夫奴尔、磺碘、解热止痛片(APC)等药物。60年代,
推广使用西安片、大安片、磺胺脒片等磺胺类药物,周效磺胺开始使用,青霉素、
链霉素针剂全部使用国产货, 麻黄素、胺荼碱、APC、胃复康、颠茄片、拔毒膏
为畅销药,混悬青霉素、各种糖粉为小儿良药,合霉素、人造补血药、艾罗补血
药、艾罗补汁等深受群众欢迎。196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商业部、
化工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关于积极做好成药下乡”的指示精神,供应重点
转向农村。1966年,全区公社以上供销社门市部代销经营成药。一般中成药有小
活络丹、银翘解毒丸、羚翅解毒丸、香砂养胃丸、开胸顺气丸、益母丸、当归丸、
拔毒膏、瓜子眼药、追风膏、伤湿止痛片、平喘丸、跌打丸等;西药成药有十滴
水、解热止痛片、胃舒平、消炎片、黄连素片、止痢片、小苏打片、去痛片、小
儿退热片、小儿安、止咳片、小儿止咳糖浆、宝塔糖、驱蛔灵片、止疟片、金霉
素眼膏、眼药水、牙痛水、癣药水、脚气灵、疮药膏、冻疮膏、红药水、紫药水、
碘酒、小胶布等30余种。其价格便宜,用法简单,疗效显著,包装小,携带方便,
深受农村患者欢迎。同时,结合计划生育供应避孕药、具。1970年,由于中草药
缺味较多,配方不全,销量受到一定影响。
1977年,潍县在区境段家设药材经营组,经营药品1051个品种。1980年,段
家设立了利民药店,1982年年销售74.58万元,比1981年增长6.54%,比1980年增
长40.24%,比1979年增长66%;净销售额29.69万元,被潍县人民政府命名为县财
贸系统先进单位。1987年,段家利民药店改为药材批发部。1989年,坊子区乡镇
医院使用中药3 50种,由单一的治疗品种增加为治疗、预防、滋补、保健、消暑、
清凉等复合品种,并增加了包装精致、疗效高、价格贵的高级药品及酒类,西药
及中成药250种。区人民医院使用中药500种,西药400种。
区境仅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十九医院制药厂,无区属专业制药厂家,区医
院药剂科根据临床需要能配制药品50余个品种。1970年兴办合作医疗后,大搞自
制中成药活动,贯彻“三土四自”的方针,全区社队卫生院兴办小药厂,土法自
制膏、丸散及针剂、片剂、糖浆等,由于设备简陋,缺乏经验,质量难以保证,
于1978年后相继停办。

[药品管理]建国前医药混乱,基本无统一管理机构,药品的经营均由经营
者自定。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始取缔庸医、巫医,打击出卖假药的诈骗分子,控
制鸦片制剂及其它毒、剧、限药品。60年代,鸦片、吗啡等麻醉药品需持有关单
位证明才能从药材部门进货,医院使用该类药品也有明确规定。1980年后,区境
各医疗单位在原潍坊市、潍县药检所领导下,加强药政管理,禁止销售伪劣药品
等, 取得明显效果。1 984年1月,坊子区卫生局建立药政机构。1985年5月,坊
子区政府主持召开公、 检、 法、司、工商、卫生等部门领导会议,就贯彻实施
《药政管理法》提出了意见和措施,建立健全了三级管理监督网,并配药品监督
员2人, 药品技师检查员16人,药品报告员54人,把药品管理纳入了法制轨道。
同时加强药政管理宣传,到1989年底印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办黑板报、宣传栏
300余期, 办学习班2期,宣传群众15万人次。1 984年,对全区各医院、乡村卫
生室、 个体开业诊所等医疗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国家确定淘汰的127种药品全
部监督销毁。根据潍卫药[1989]14号文件“关于整顿市场和加强基层药品监督
管理的通知”,对医药市场进行整顿,建立了正常的医药流通秩序。对麻醉药品
设立专人、专柜、专账、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处方单独保存,专人处方权、处
方限量等措施。对于晚期癌症病人持县(区)医院以上诊断证明书,由卫生局发给
麻醉药品专用卡,凭卡到指定医院取药,乡村卫生室及个体开业所禁止使用,并
且加强药品质量监督。至1989年,与工商管理部门配合查处假游医药贩180余起,
伪劣药品80余种, 价值近3000元;检查乡村卫生室488个次,查处违犯药品管理
法规定药品中成药、西药1800瓶(盒),中药156.7公斤,价值5000元,全部销毁,
并对其单位进行了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