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环境保护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d&A=1&rec=72&run=13

  1994年,境内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工矿企业和餐饮业的炉、窑以及燃煤炉灶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水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和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等。噪声污染主要有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及工业噪声。建区后,区政府全面实施环境保护系统工程,强化水、气、噪声综合治理,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交通与区域环境噪声降低且逐年下降。1995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中大气总悬浮微粒日平均值(PM10)为0.116mg/Nm3,二氧化硫(SO2)日平均值为0.033mg/Nm3,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3.6分贝(dB)和72.4分贝(dB)。2002年,区域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分别降至53.5分贝(dB)和69.6分贝(dB)。2003年,莱山区建成噪声达标区14.40平方公里,建成区环境噪声达标率74.2%。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中PM10为0.075 mg/Nm3,SO2为0.029 mg/Nm3,氮氧化物为0.015 mg/Nm3,均符合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全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100%。各项环保指标在全市均居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