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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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量 1995~2000年,全区先后完成烟大三角地商业区、芳华园市场、清莱路、初黄路建设及后七夼旧村改造等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拆迁,拆除民房349处、拆除企事业单位建筑物83处,拆除面积131.34万平方米。2001年,全区完成滨海中路建设,拆除建筑物面积6.12万平方米。2002年,完成观海路建设、滨海中路南段建设、连城路(港城东大街)两侧建设工程建筑物拆迁,拆迁面积10.64万平方米。2003年,先后完成烟台永铭中学建设、观海路山林整治、玉带山建设、北贺二期旧村改造等拆迁,拆迁总面积4.32万平方米。
  拆迁管理 1995年3月,烟台市莱山区拆迁办公室成立。为副科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编制4人。负责全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隶属区建委。2000年3月撤销。2002年6月,烟台市莱山区拆迁办公室再次成立,编制4人。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审查拆迁单位资质,处理拆迁纠纷,并承担调解和裁决工作等,隶属区房管局。办公地址初设在宏福园城市管理办公大楼,后迁址清泉路2号。2003年,实有人员4人。
  2001年,莱山区对城市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始办“拆迁许可证”,当年办理“拆迁许可证”1份。自2002年起,莱山区对拆迁施工单位资质实施管理,对开发单位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至2003年,莱山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为7家拆迁施工单位办理发放“拆迁许可证”10份,许可拆迁面积6.90万平方米;与3家房地产开发单位及银行签订“拆迁储蓄资金监管协议书”;调解房屋拆迁纠纷9起,行政裁决16起,依法强制拆迁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