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幼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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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保健 自1995年起,各人民医院每年对已婚妇女常见病、多发病进行一次普查普治,查出的患病妇女由各医院负责治疗或转上级医院治疗。母婴保健保偿工作由各人民医院自行组织开展,按照原芝罘区、牟平县的保偿办法实施。保健保偿范围为本辖区内依法申请结婚登记、经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可以结婚和生育的以及批准生二胎的妇女,每人需一次性缴纳保偿金60元入保。具体保健保偿时间为怀孕12周后至产后42天以内。入保者怀孕后免费接受一次早孕建册检查、10次产前检查,中、晚孕期各一次血、尿常规检查;到定点医院分娩,产后42天内母子各查体一次,访视母子各3次。在保偿期内,入保者若发生合同规定情况,则由医院给予一次性补偿。是年,莱山区开始对孕前妇女注射风疹疫苗,为孕期妇女补充叶酸。2000年,区第一、第二、第三人民医院均达到山东省妇产科建设标准,孕产妇系统化管理率96%,住院分娩、高危妊娠管理率100%。是年12月,莱山区妇幼保健工作通过《中国妇女发展规划纲要》终期评估。2001年,开始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妇女在孕后第7、8、9三个月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以阻断母婴传播。是年,全区普查妇女3.10万人,查出病患者7800人。2002年普查3.40万人,查出患病者8201人。2003年普查3.20万人,查出患病者7389人。2003年,母婴保健保偿合同改由区计生妇幼保健站统一办理,保偿金调整为每人160元。
  儿童保健 1995年,区社发局实行儿童保健系统化管理,开展“四二一”查体。即1岁以内婴儿查体4次,1~3岁幼儿每年查体2次,3~7岁儿童每年查体1次。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跟踪防治。1997年,开展“爱婴医院”创建活动,促进母乳喂养。区第一、第二人民医院分别投资近10万元,对妇产科病房进行改造。对医护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相关技术知识培训,采取发放宣传手册、明白纸、开办孕妇学校等形式,宣传母乳喂养优点,传授母乳喂养技术。1998年8月,开展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筛查工作。区防保中心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站,负责血样的质量控制、保存和传递工作;各接生医院均配有质量控制员,负责血样收集与验收、血样保存与传递。1998年和1999年,区第一、第二人民医院分别通过市卫生局的检查验收,被命名为“爱婴医院”。1999年9月,各人民医院对全区三个镇200名农村产妇母乳喂养情况抽样调查,6个月母乳喂养率80%以上。2000年12月,全区儿童保健工作通过《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终期评估。至2003年,全区筛查新生儿854例,筛查率98%;确诊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者2例,均给予免费治疗。
  管理机构 2001年4月,烟台市莱山区妇幼保健站成立。编制4人,为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与区防疫保健中心合署办公。2002年5月,与新成立的烟台市莱山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合署办公,挂烟台市莱山区婚姻登记管理处牌子。2003年12月,区妇幼保健站与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合并成立烟台市莱山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站。负责全区妇女病检查防治、幼儿健康查体、婚前查体、婚姻和收养登记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