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疾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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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病防治 口腔病防治 1995年,莱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和烟台大学校医院设立口腔科。1998年,区社发局对全区中小学学生进行牙病普查,普查学生2万余人,患龋齿者占普查学生总数的65%。在每年中小学学生健康体检中,发现龋齿患者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议到医院口腔科诊治。各医院常年开展口腔卫生宣传活动,各学校常年对学生进行 “讲究口腔卫生、保护牙齿健康、提高身体素质”教育。2003年,烟台市口腔医院在区内设立分院,区第二人民医院设立口腔科。
  皮肤病防治 主要开展性病防治。自1996年起,莱山区各医疗机构每年采取发放明白纸、办宣传橱窗、张贴宣传画、组织义诊等形式,开展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1997年8月,区社发局召开全区性病防治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性病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工作。全区每年都有散在病例发生,但逐年减少。1997年报告梅毒10例,发病率为6.45/10万。1998年,实行定点诊疗,区第一人民医院被确定为定点医院。2000年报告梅毒5例,发病率为3.20/10万;淋病1例,发病率为0.64/10万。2002年报告梅毒1例,发病率0.65/10万,淋病2例,发病率1.28/10万。
  传染病防治 细菌性痢疾防治 痢疾发病率居全区法定报告传染病首位。流行特征是城区发病人数高于农村。主要原因是城区人口较密集,接触较频繁,易引起传染;一年四季均有发病,但主要集中在7、8、9三个月份;以学龄前及学龄儿童发病率较高,10岁以下儿童占发病总数的25%,中小学生发病率较低,为8%,20岁以上的青壮年发病率最高,为35%;男性发病高于女性,男女发病之比为1:0.81;大多数为细菌性痢疾,原虫性痢疾占极少数。每到夏季来临之前,莱山区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各种渠道进行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各医院专设肠道门诊和专用病房,保证病人得到及时治疗。1996~2003年,全区平均年发病率为36.10/10万,无死亡病例。
  病毒性肝炎防治 病毒性肝炎的发病率在全区法定报告传染病中居第二位。1996年甲肝发病13例,乙肝发病17例,其它16例,发病率为31.08/10万。自1997年开始,甲、乙肝疫苗的接种率逐年提高。各医疗机构采取发放明白纸、办黑板报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肝炎防治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区防保中心定期对食品和餐饮行业以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查体,对餐具和公共场所消毒,预防病毒传播。至2003年,全区共接种甲、乙肝疫苗4万余人次,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100%。
  霍乱防治 1995年后,各医院对腹泻病人全部实行专人专桌诊治,严格进行登记和病源检测,做到“有泻必登,有泻必检”。区社发局在每年的3~4月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霍乱病防治工作,并组织对全区各医院医务人员进行霍乱病防治知识培训。在流行季节,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疫情及时处理。区防保中心和区第一人民医院还分别组建一支霍乱防治机动队,进行模拟演练,以备疫情应急处理。1998年,各医院开始对腹泻病人进行SPA(协同凝集试验)快检。2003年,区第一人民医院设立腹泻病门诊。至2003年,境内无霍乱病例发生。
  结核病防治 建区前,烟台市已启动世界银行贷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建区后,辖区内结核病人的检查、治疗全部由烟台肺科医院负责,并进行全程管理。为预防结核病的发生,新生儿全部接种卡介苗,接种率99.8%。建立并实行结核疫情报告登记制度,每年有计划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地方病防治 主要是碘缺乏病防治。1995~1997年,区社发局连续3年对辖区内育龄妇女、哺育期妇女以及3~14岁儿童进行碘油丸补服。1995年补服碘油丸3786人,1996年补服碘油丸5763人,1997年补服碘油丸4749人,重点人群服药率达90%。自1996年起,区卫生监督人员每月定期对各食盐经营单位和居民用盐进行采样监测和检查,对非碘盐予以没收,并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单位或个人予以处罚。1997年,按照省消除碘缺乏病考核方法,对全区的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进行自查,各项指标均达到省规定的标准。
  其它病防治 精神病防治 1996年12月,区社发局与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联合对辖区内精神病人进行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共发现精神病人563人。1997年10月,区政府成立莱山区精神病防治康复领导小组,加强对精神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此后,区社发局每年对各医院精神病防治医生和村(居)卫生所的医务人员进行2~3次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精神病的诊断与预防、精神病药物的用法、精神病人的家庭护理等。各医院对部分精神病人采取家庭病床管理,实行送医送药上门服务,每月走访一次,重者随时走访,并建立完整的精神病康复档案。
  非典型肺炎防治 2003年4月,广东等部分地区相继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后,莱山区上下紧急动员,响应党中央、国务院 “堵住源头不输入、一旦输入不扩散”的号召,全力抗击“非典”。区委、区政府紧急制定《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在全区进行“非典”防治知识无缝隙的宣传。各医院和区疾病控制中心设置咨询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全区卫生系统建立起由5处医院、5个发热门诊、3个留验室近500名医护人员组成的“非典”防治医疗体系。区政府先后投入100余万元,购置防护用品、消杀药物、预防用药和医疗器械等“非典”防治物资,装备医疗机构,提高救治能力。在轸格庄立交桥设立“非典”检查站,对进区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各村(居)、企业设立相应的检查登记站(点)339个,配备工作人员1000余人,对外地来区人员实行严格管理,对重点人员予以隔离观察,严格控制企业招用外地工。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全部实行通风、消毒,严格管理,学校实行晨检制度,对教室每日两次消毒。网吧等人群密集场所自4月28日至5月28日全部停止营业。对宾馆、酒店等收住的外地人员进行详细登记,严密监控,每日测量体温,取消宾馆、酒店的大型会议、婚宴等活动。至7月份,全区累计发放各种宣传册、明白纸、张贴宣传画25.70万份,设置宣传栏、黑板报等453个,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4万人次。举办医务人员培训班37期,参加培训1100余人次。检查各类车辆6万余辆次,测量体温10万余人次,劝返车辆56辆次,劝返乘客152人次。此次“非典”防治期间,全区未发生一例“非典”病例和疑似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