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计划生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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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考核 自1995年起,每年年初,区委、区政府均与各镇、街道、园区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工)委“一把手”身上。年终考核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 取消该单位及其领导综合先进评选和提拔资格。主要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包括出生率、计划生育率、晚婚晚育率、节育措施落实率等。1995年,区委制定关于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职责分工及考评办法,明确各相关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自1996年起,区委、区政府与各履行职责部门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区直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统一调度和考核。1999年,4个单位被一票否决。2000年,考核内容增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统计信息准确率、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率及出生婴儿性别比等指标。2001年,3个单位被一票否决。2002年,增加财政投入、部门配合等保障性考核指标。是年,3个单位被一票否决。2003年,全区签订责任书的部门27个。各镇、街道、园区均与辖区内各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常规管理 属地管理 1996年,莱山区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档案,在区、镇两级配备流动人口管理员。对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流入人口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区计划生育部门与人口流出、流入地建立定期联系反馈制度,将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摸底登记等工作纳入日常计划生育管理。实行村(社区)天天清查、镇(街道、园区)月月清查、区季度督查制度。1997年4月,实行户口迁入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制度。18~49周岁的育龄妇女户口迁入境内时,均要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服从计划生育管理。1999年,实行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即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双重管理、双重考核”。2003年,重新对各单位、镇、街道、园区、村(社区)的职责进行划分,明确职责。辖区内任何机关、企事业单位,其计划生育工作均纳入所在镇、街道、园区管理。对各镇、街道、园区在辖区外自建的企业,与企业所在的镇、街道、园区实行双重管理、双重考核,管理服务对象为常住人口育龄人群和流动人口育龄人群。
  信息联网 1996年9月,区、镇两级计划生育部门试用山东省统一开发的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管理软件,将全区3.20万条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和7000余条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信息全部录入微机。初婚、出生、节育等信息月月变更。通过网络传递统计数据,反馈服务信息,指导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2001年底,区社发局购置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设置DDN专线,实现国家、省、市、区、镇五级联网。2002年,改用联通公司宽带专线,上网速度和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
  计生协会工作 建区前,境内各镇、村均建有计划生育协会。1998年7月,莱山区计划生育协会成立,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常务理事10人,理事17人。负责指导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服务及 “三结合”(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帮扶活动,对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实行技术、信息、政策、资金支持,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开展。1999年,初家镇计划生育协会撤销,初家、黄海路、滨海路三个街道计划生育协会成立。是年,全区开展创建村级计划生育合格协会活动。次年4月,对村计生协会进行验收,共验收村(社区)协会18个,合格18个。之后,每年进行1~2次验收活动。每年的5月29日(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区、镇各级均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活动。是年,区计生协会在全区实施“233”工程,即区计生协会抓两个镇(街道)、3个村(社区)典型,镇级计生协会抓3个村(社区)典型。2001年5月,区计生协会在解甲庄镇举办实施“233”工程培训班,全区各镇、村级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和秘书长全部参加培训。2001年6月,莱山区第一个民营企业计划生育协会—山东绿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生育协会成立,有协会会员64人。至2003年,全区镇级计生协会7个,村(社区)计生协会127个,企业计生协会11个;会员1.45万人,会员联系户2.33万户,合格村级计生协会1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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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
│ 份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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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家庭(户) │16960 │1721 │1952 │1849 │2179 │2065 │2060 │2086 │2173 │2131 │
│ │ │2 │0 │9 │6 │1 │2 │8 │7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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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户) │12792 │1285 │1436 │1354 │1692 │1522 │1427 │1497 │1953 │1933 │
│ │ │3 │2 │0 │8 │1 │3 │1 │5 │7 │
├──────────┼─────┼────┼────┼────┼────┼────┼────┼────┼────┼────┤
│已婚育龄妇女(人) │30316 │3053 │3248 │3176 │3521 │3315 │3303 │3314 │3258 │3260 │
│ │ │2 │4 │3 │7 │6 │3 │4 │5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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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节育措施(人) │28097 │2819 │2933 │2825 │3111 │2964 │2875 │2865 │2837 │2763 │
│ │ │6 │9 │7 │8 │2 │6 │3 │8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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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育率(%) │92.68 │92.3 │90.3 │88.9 │88.3 │89.4 │ │ │ │ │
│ │ │4 │2 │6 │6 │0 │100 │100 │100 │100 │
├──────────┼─────┼────┼────┼────┼────┼────┼────┼────┼────┼────┤
│女性初婚(人) │1143 │965 │1086 │1109 │1042 │ │ 10 │1063 │ │1198 │
│ │ │ │ │ │ │937 │70 │ │8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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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初婚晚婚率(%) │94.49 │97.4 │98.7 │98.9 │99.2 │99.3 │99.4 │ 10 │ │95.7 │
│ │ │1 │1 │2 │3 │6 │0 │0 │100 │0 │
├──────────┼─────┼────┼────┼────┼────┼────┼────┼────┼────┼────┤
│计划生育率(%) │ 100 │ 10 │99.0 │99.8 │99.9 │99.7 │99.8 │99.7 │99.8 │ 10 │
│ │ │0 │4 │4 │2 │7 │2 │1 │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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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2003年莱山区计划生育统计表
表2—12
注:“节育率”指标自2000年改为“应节育率”。
管理机构 1995年3月,烟台市莱山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立,编制6人,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区社发局。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办公地址初设在樗岚制衣大楼,后迁址区行政中心大楼,又迁址芝罘宾馆大楼。各镇(街道、园区)均设有计划生育办公室,村(居)设专职计生干部。2003年,全区镇(街道、园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26人,村(社区)计生干部138人,育龄妇女小组长9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