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计划生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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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育技术服务 建区后,节育措施主要是发放避孕套,由计生部门免费发放。自1997年起,区社发局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已婚育龄妇女可自行选择适合自身生理条件且方便、有效的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率100%。2003年,推广应用爱姆环、吉妮环、妈福隆口服避孕药、皮埋等新型、安全的避孕节育措施,有效率100%。至2003年,全区已落实节育措施2.76万人,综合节育率84.8%。
  优生优育服务 建区后,莱山区贯彻《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提倡优生优育。对结婚男女,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凡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体检合格后再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对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患者,不允许结婚。莱山区第一人民医院负责全区育龄妇女的婚孕前教育、优生优育咨询指导以及初家镇范围内46个村的育龄妇女的健康查体。莱山区第二人民医院和第三人民医院分别负责莱山镇和解甲庄镇育龄妇女的健康查体、优生优育咨询指导等工作。各医院与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于每年春季组织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全区年普查人数3万人以上。1996年,全区各村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优生优育档案,每人1份“生殖保健手册”,记录婚、孕、育、节育、健康查体等情况。全区建立3.30万册。2002年7月,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免费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产后随访、病残儿家庭生育二胎优生监护、遗传病高危家庭建档、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防治等方面的服务。2003年,全区产后随访1340人,病残儿家庭二胎优生监护5人,出生缺陷干预1450人,避孕节育2.90万人,生殖健康查体2.70万人。
  计生服务站(所) 烟台市莱山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站 2002年5月,烟台市莱山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成立。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区妇幼保健站合署办公。编制4人,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隶属区社发局。开设门诊、妇检、手术、咨询等服务项目,办公地址在银海路26号。2003年12月,区妇幼保健站和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合并成立烟台市莱山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站,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宣传以及妇幼保健管理职能。实有人员4人,其中具有高级和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各1人。隶属关系不变。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 1998年,初家镇、莱山镇和解甲庄镇分别在镇卫生院内设1处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各站配有3~5名专业技术人员。1999年,初家镇计生服务站撤销。全区各村(社区)均建有计划生育服务所,配备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2003年,全区村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127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