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人民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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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建区后,莱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设在区建设管理局,区人防办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区建设管理局局长、副局长担任。负责全区人民防空的综合组织协调。1996年7月,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武装委员会成立,区委书记任主任,分管副书记、副区长和区武装部部长、政委任副主任,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解决民兵、预备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区武装部。1997年10月,烟台市莱山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成立,与区人民武装委员会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2年,制定防空袭方案。2003年,莱山区按照平战结合、条块结合、专业对口、一兵一职、单独编组、不与民兵混编的原则,组建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通信、运输、治安、消防、防化等人防专业队,在区人防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执行防空任务。各大单位和街道办事处,按比例组建抢修、抢救、消防和治安4种人防专业队伍,负责保护本单位和本辖区内的重要目标,实施抢险抢修、医疗救护、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至2003年,莱山区完成区、街道两级《防空袭方案》和《保障计划》,均获得烟台市政府和烟台警备区的批准。
  人防工程 自1995年起,莱山区将人防工程建设纳入全区城市建设规划之中,修建防空地下室与民用建筑同步进行。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动员社会力量投资建设。2002~2003年,建成若干个防空地下室。2003年7月,完成若干台防空警报器的安装,建城区内音响覆盖率100%。2003年8月15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是月,莱山区人防工程普查工作组成立,开始对全区人防工程进行普查登记。是年10月,莱山区人防工程普查工作通过省、市两级综合验收。莱山区人防工程建设得到市政府及市人防办公室领导的高度评价,其经验在全市推广。2003年,莱山区被山东省人防办公室授予“全省防空警报社会化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人防教育 自1995年起,莱山区采取集中培训、电视讲座、防空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民“三防”(核武器防护、化学武器防护、生物武器防护)常识教育和《人民防空法》宣传教育,受教育面80%。2002年,将防空教育纳入各学校教育计划当中。是年9月,在烟台大学附中进行《人民防空》教材教学试点。2003年,利用“8·15”警报试鸣之机,采取印发宣传品、开设咨询站、出动宣传车、悬挂过街横幅等形式宣传《人民防空法》。在区实验学校、清泉学校开设《人民防空》教育课程,受教育学生1000余人,学习成绩均达到良好以上。2003年,区建设局干部于明月被评为“烟台市人防教育先进个人”;烟台大学附中被评为“烟台市人民防空教育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