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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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3月,莱山区普法工作协调小组(1998年,更名为莱山区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设在区政法委(司法局),负责全区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是年,区普法办公室将国家《劳动法》、《赔偿法》、《经济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审计法》、《商标法》7部法律编印成3.50万册,在全区发放学习。组织由律师及区计统局、土地局、审计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讲师团,巡回各镇、村讲座10次;聘请烟大、煤炭学院讲师,为区级领导进行法制讲座3次。120个村均设有法律黑板报,各镇驻地设有法律宣传栏。
  “三五”普法教育 1996年,“三五”普法教育(1996~2000年)启动。是年,区普法办公室按照年度普法计划,组织人员巡回各镇、村、企业、学校进行集中辅导,培训基层骨干4700余人次。组织220名企业经营人员参加全省举办的第三期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印发“三五”普法宣传材料6万多份,自制法律宣传播音带28盘,出动宣传车989台次,组织机关驻区单位参与集贸市场宣传3次。1997年,聘请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公安干校讲师和本区律师,为区级领导、区直机关全体干部、三个镇副科级以上干部、驻区各单位分管普法的负责人,进行《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讲座。1998年,编写《刑法》、《劳动法》、《公司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7部法律辅导教材,印发全区学习。1999年,普法教育主要学习《兵役法》、《教育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十法一条例”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确定12个相关部门为全区年度普法责任部门。编写并印发“十法一条例”辅导教材4300余份,举办普法讲座150余场次。2000年,区镇两级党委建立起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周学习2次,先后请市党校、烟台大学讲师、本区律师讲法制课12次,区级领导下基层讲法6人次。全民普法的重点内容是《宪法修正案》、《反不正当竟争法》、《环境保护法》、《著作权法》、《工会法》、《行政复议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是年,莱山区通过省、市“三五”普法检查验收。
  “四五”普法教育 2001年, “四五”普法教育(2001~2005年)启动。区普法办公室与区委组织、宣传部门联合举办副科级以上干部法制轮训班,重点学习邓小平民主法治理论、《宪法》、《立法法》、《合同法》、《行政诉讼法》、《人民防空法》以及“WTO”有关知识。2002年,围绕新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信访条例》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作为普法教育和宣传学习的重点。2003年,区普法办公室组织区国税局、地税局印发《税务知识问答》2万册,举办普法培训班52期,培训人数7000余人次。开展集贸市场法制宣传7场次,发放普法材料6万余份,出动宣传车72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