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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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设施 1994年12月,区交警大队在东方大街(观海路)与迎春大街交叉路口设立交通岗。1995年,在辖区内安装各类交通标志11块,施划标线30公里。是年12月,在东方大街与迎春大街交叉路口设置全区第一处交通信号灯。1996年7月,在迎春大街初家路口设置交通岗。1997年,在迎春大街与瀛洲大街交叉路口、迎春大街与轸大路交叉路口等7处交叉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安装更换各类交通标志32块,施划标线120公里。1999年,区交警大队撤销所有交通岗,勤务方式以流动巡逻为主。2000年,以行政中心区为重点,投资27.50万余元,按照新的国标要求更新、增设禁左、禁鸣、禁行等各类标志牌50块,施划标线50公里。2003年,投资100余万元,分别在城区内交叉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12处,在观海路孔家滩设置卡口机。至2003年,莱山区各干线公路及城区主要街路全部设置各类交通标志牌,施划标线。
  车辆与驾驶员管理 车辆管理 1995年3月,区交警大队下设车辆管理所,负责对挂有区内牌照的各种型号的机动车辆登记、年审和检测工作,办理全区二轮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农用车辆的注册登记。1996年7月,区交警大队在初家汽车大修厂院内建成莱山区第一条机动车检测线,结束人工检测历史。1999年5月,按照烟台市统一规定,莱山区停止办理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2000年6月,区公安交警大队投资35万元,购置全自动机动车检测设备1套、流动检测车1辆,机动车辆检测开始按照国际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运行。2002年6月,增加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注册登记业务。2003年,全区大型客、货车注册登记1038辆,农用车注册登记7765辆。1995~2003年,全区检测机动车1.58万辆次;挂牌1.90万辆。其中,大型客、货车832辆,二轮、三轮摩托车8038辆,轻便摩托车2455辆,农用车7659辆,挂车39辆。
  1995年3月,区公安分局成立非机动车管理所,在各派出所设非机动车管理站,负责全区自行车、助力车的登记管理。至2000年7月,各派出所登记自行车总计5.20万辆。自8月起,非机动车移交区交警大队管理。2003年,全区新登记自行车254辆。
  驾驶员管理 1995年3月,区车辆管理所开始对全区驾驶员注册登记,实行跟踪管理。区公安分局成立莱山区汽车驾驶员培训队,负责初学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培训(地址在清泉寨村)。1998年,区交警大队成立莱山区驾驶员协会,定期举办培训班,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当年发展会员46678人,救济贫困会员20余人。2002年3月,莱山区汽车驾驶员培训队撤销,烟台市莱山区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成立(地址在三十里堡村北),承担驾驶员培训工作。2003年8月,更名为烟台市莱山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至2003年,全区驾驶员2万余人,其中初学驾驶人员1万余人。
  交通秩序管理 1995年3月,区交警大队开始上路执勤,常年开展各种交通秩序整治活动。1996年,开展春运交通秩序整顿、严重违章行为整治等11项交通秩序整顿活动,查纠各类交通违章1.10万人次。1997年,开展迎接第二届APEC国际博览会 “压事故、保畅通,奋战40天”等9项交通秩序整顿活动,查纠各类交通违章1.40万人次。1998年,开展迎接“第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全省大中专招生录取工作会议、交通污染整治等12次交通秩序整顿活动,查纠各类交通违章1.64万人次。2000年,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以“严管街(迎春大街)”和“严管区(行政中心区)”为重点,实行以动(流动岗)为主,动静(固定岗)结合,加强监管,保障正常的交通秩序。2001年,开展治理无证无牌、治理客货车辆超载、迎接第二届APEC投资博览会等6项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整治车辆超员、强超(车)、强会(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严重超载、客货车辆私自改型、占用道路打场晒粮、堆物作业、摆摊设点等违章行为,纠章2.55万起,吊扣驾驶证1320个,治安拘留9人。2003年,开展集中整治警用车辆违章、农用车和摩托车违章、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及无证无牌违章、超速“飙车”、报废车及车辆未检上路行驶等8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查纠各类交通违章行为2.10万人次,吊扣驾驶证906个,治安拘留4人。1995~2003年,区交警大队查纠各类交通违章10余万人次。
  交通安全教育 交通安全创建 1997年,莱山区开展“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区交警大队按照“莱山区‘优秀交通安全社区、村’创建标准”,深入辖区各社区、村庄,积极争取村(居)委“两委”的支持,广泛发动村(居)民参加安全社区和安全村建设。各中小学校采取上交通安全课、发放交通安全挂图、制作交通安全看板等形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年9月,区交警大队在银海路举办交通安全“中保杯”万人签字活动,全区近万名干部群众到场签名。至2003年,全区创建 “交通安全社区”4个、“交通安全村”15个;创建 “交通安全示范学校”12处。
  交通安全宣传 自1995年起,区交警大队采取摄制、播放交通安全专题片、编撰交通安全新闻稿件、在城区主要街路悬挂过路横幅、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创造舆论氛围。至2003年,制作交通安全宣传牌80余块,悬挂过路横幅4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在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表交通安全稿件1000余篇。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统计及处理 1994年12月,区交警大队设肇事处理科,负责全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理、逃逸事故侦察、损害赔偿调解等。是年,全区发生交通事故48起,死亡46人,受伤63人,直接经济损失9.40万元。2001年,交通事故发生305起,死亡57人,受伤372人,直接经济损失63.25万元。至2003年,发生交通事故1128起,死亡369人,受伤1494人,直接经济损失266.90万元。事故处结率100%。据统计,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1995~2003年莱山区交通事故统计表
表18—1
┌─────────┬────┬────┬────┬────┬────┬────┬────┬────┬────┐
│年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
│ │ │ │ │ │ │ │ │ │ │
│ 份 │ │ │ │ │ │ │ │ │ │
├─────────┼────┼────┼────┼────┼────┼────┼────┼────┼────┤
│交通事故总数(起)│48 │38 │36 │54 │63 │187 │305 │251 │146 │
├─────────┼────┼────┼────┼────┼────┼────┼────┼────┼────┤
│死亡(人) │46 │33 │31 │33 │44 │40 │57 │49 │36 │
├─────────┼────┼────┼────┼────┼────┼────┼────┼────┼────┤
│受伤(人) │63 │98 │95 │104 │108 │206 │372 │270 │178 │
├─────────┼────┼────┼────┼────┼────┼────┼────┼────┼────┤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9.42 │8.69 │10.1 │10.7 │13.1 │40.3 │63.2 │57.7 │53.4 │
│) │ │ │4 │3 │5 │6 │5 │0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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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选介 1997年4月10日20时20分,牟平区宁海镇方家庄农机配件厂方某(无驾驶证)驾驶鲁F74358号桑塔纳小轿车,载本单位王某和烟台钢铁集团公司黄海有限公司刘某、毕某,在石烟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刘家滩村北段处,因酒后驾车神志恍惚,撞到前方顺向临时违章停车的常某驾驶的鲁F01324号半挂大货车尾部,致方某、王某、刘某、毕某4人当场死亡,桑塔纳轿车严重损坏。经现场调查认定方某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负事故主要责任;常某违章停车,负次要责任。
2003年9月2日12时50分,临沂市莒南县大曲柳河村王某驾驶鲁L07675号大型汽车(挂车号为鲁L8577挂),沿莱山区港城东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与观海路交叉路口处,与沿观海路由北向南行驶的牟平区东垛夼村董某驾驶的鲁F04630号大客车相撞,致董某及乘坐大客车的吴某等4名乘客当场死亡,19名乘客受伤,其中杨某等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弃车逃逸。经现场调查认定王某因不按规定让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董某因路口未减速慢行,负次要责任。王某后被缉拿归案。
  管理机构 1995年3月,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成立。为副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肇事处理科、安全宣传科,负责维护全区交通秩序、机动车、非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等。办公地址初设在府后路1号,后迁址三十里堡村北。下设车辆管理所、初家交警中队、莱山交警中队、解甲庄交警中队。1998年,公路刑事、治安案件纳入交警管理范围。2000年8月,增设非机动车管理所。2002年3月,初家中队、 解甲庄中队、莱山中队分别更名为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2003年,区交警大队实有人员4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