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打击犯罪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d&A=1&rec=393&run=13

  打击刑事犯罪 1996年,莱山区实施“破大案、攻积案、追逃犯、除枪患、治混乱”专项行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35起,其中重大案件49起,查获犯罪嫌疑人255人;打掉犯罪团伙13个,逮捕80人,刑拘51人,收审38人;缴获赃款赃物价值95万余元。1997年,增加刑警大队的警力配置和装备水平,细化分解破案指标,落实破案责任,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激发破案工作活力。1999年,全面推行刑侦工作改革,实行刑侦探组驻所试点制度。自2001年4月起,根据中央和省、市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集中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区公安分局以破案追逃为主线,实行全警动员,整体参战。同时设立举报中心,实行有奖举报,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2002年,开展春季严打整治统一行动、夏季治安综合整治、打击“两抢”(抢劫、抢夺 )等一系列专项斗争和集中统一行动,推动严打斗争向纵深发展。两年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62起,其中要案16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4名;打掉犯罪团伙9个,逮捕216人,刑拘270人,劳教14人。至2003年,全区破获刑事案件2294起,破获各类流窜作案1700余起,查获各类流窜犯罪团伙110余个,成员400余人。
  打击经济犯罪 建区后,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深化,经济犯罪案件时有发生。2001年,区公安分局针对经侦警力不足的实际,确定“集中警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对涉案数额大、负面影响突出的案件成立专案组,集中攻坚。2002年,开展打击涉税犯罪专项治理活动,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发动群众举报犯罪线索,查处涉税案件4起,涉案价值120万元,为国家挽回损失30万元。2003年,针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群众反映的农村干部经济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活动,侦办农村经济犯罪案件10余起,依法处理4人。1995~2003年,区公安分局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10起,立案38起,破案28起;刑事拘留25人,逮捕19人,取保候审1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10余万元。
  大要案侦破选介 “2001.5.12”杀人案 2001年5月12日凌晨,东北籍聋哑人王某在莱山区初家街道曹家社区租房内被人杀害,其同伴被人砍成重伤。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派人火速赶赴现场。据群众反映,案发当日有一辆出租车在现场停留,区公安分局立即分三路展开工作。一路以技术部门为主,继续进行现场勘查,获取有力物证;一路以交警大队为主,在各主要路口盘查出租车;一路以刑侦和派出所民警为主,迅速到烟台市所有车站码头布控,全力追查可疑人员。2个小时后,找到现场停留的出租车及司机。司机称,他拉过4名男子到达该地,20分钟后又拉他们回市里。后又发现一条重要线索:早晨在长途汽车站有4名聋哑人乘车到潍坊。跟踪抓捕组立即启程前往,最后在潍坊汽车站将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此时,离报案时间不足6小时。据审查,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为同一盗窃团伙,因分赃不均,产生矛盾,引发杀人报复惨案。
  “2003.4.23”团伙抢劫案 2003年4月23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董某纠集5名同伙窜至黄海路街道岱山社区某装修工地,将正在施工的朱某及其同乡王某等人殴打,抢走手机2部、人民币170余元,并威胁朱某不要报警,立即准备1000元钱赎回手机。接到报案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紧急出动,并展开全面调查。据朱某反映,2001年,董某在黄海路街道前七夼社区故意伤害他人后,朱某曾向派出所提供过董某的有关情况,董某这次抢劫与此事有关,刑侦人员果断决定,在当日傍晚,以钱赎手机进行诱捕。为防止犯罪嫌疑人发觉逃跑,刑侦人员赶赴交易地点,以来往人员和车辆为掩护靠近嫌疑人。当时正值下班高峰,天色昏暗,车辆人员较多,狡猾的嫌疑人误把身边的两组行人当成了受害人的帮手,在短暂的碰头后突然逃跑。刑侦人员迅速扑向犯罪嫌疑人程某,与其顽强搏斗,终于将其制服。其余犯罪嫌疑人也相继落入法网。
  刑事侦查机构 1995年3月,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刑事警察大队成立,为副科级行政单位。人员配备6人,其中专职法医2人,资料员1人,现场勘查员2人、专职化验员1人。内设技术科,负责辖区刑事案件侦破。下设刑事警察一队、刑事警察二队、刑事警察三队。办公地址在府后路1号。1998年3月,增设办公室和刑事警察四队。1999年,实行侦审合一。2002年3月,更名为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刑事侦查大队。2003年,编制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