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岗位目标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d&A=1&rec=381&run=13

目标责任制建立 1995年,莱山区成立岗位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建立党政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区岗位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对各镇(街道、园区)、区直各部门制定工作任务目标,年底,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统一考核。2001年,莱山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公室成立,设在莱山区党政办公室。2003年,改设在区委办公室。
  目标责任制考核 1995年,莱山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包括经济业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奖惩(动态)情况以及民主评议情况四个方面。是年,评出岗位目标管理先进集体21个。之后,根据全区发展需要,考核的内容及方法不断充实和完善。2000年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室、区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事项完成情况,区岗位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的各镇、街道、部门提报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招商引资情况等。2002年,莱山区对各镇、街道、盛泉工业园区主要考核招商引资、主要经济指标及信访、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护林防火等;对区直部门主要考核招商引资、部门重要业务工作及信访、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部门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部门受到通报批评、服务质量等。当年评选出岗位目标管理先进集体3个、岗位目标管理先进单位19个。2003年,将区直部门划分为政工口,政法宣传口,区府办、城建、社会事务口,经济口4个考核组同时进行考核,评选出岗位目标管理先进集体2个、岗位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