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干部考核与奖惩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d&A=1&rec=377&run=13

  干部考核 自1994年起,区委组织部牵头,每年年底组织对全区干部进行年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各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一般干部进行考核。先由个人在本单位总结述职,再由全体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和先进个人分行政、事业编制按各单位实有人数3:1的比例评选。不足3人的部门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评选。各镇党政正职及区直部门正副职的考核由区委组织,与各单位考核结合进行。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干部奖惩 建区后,区委、区政府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对干部进行奖惩。奖励设嘉奖、记三等功、推荐市记二等功。处分设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1995年,全区嘉奖奖励145人,记三等功53人。1999年嘉奖奖励169人,记三等功74人,推荐市记二等功3人。2003年嘉奖奖励188人,记三等功70人,推荐市记二等功3人。至2003年,全区受到嘉奖奖励1611人次,记三等功457人次,记二等功32人次;被降职2人,被撤职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