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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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12月,烟台市莱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成立,区长任主任,区委分管副书记、秘书长、组织部部长任副主任,区政府秘书长和人事、计划、财政、建设部门负责人任委员,下设办公室,与区人事劳动局合署,负责编委会的日常工作。1995年3月,区编委印发《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区编制委员会的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保障机构编制工作有序开展。1996年9月,区编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机构编制工作程序、机构设置原则作出明确规定。2003年,区编委会成员作调整,烟台高新区管委主任、区长任主任,区委分管副书记任副主任,区委秘书长、组织部部长、区政府秘书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任委员。
  党政群机构 1994年,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经烟台市委、市政府批准,莱山区委设工作部门5个(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员会),区政府设工作部门13个(办公室、
经济发展局、农村经济发展局、贸易局、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统计局、科技教育局、社会发展局、财政税务局、监察局、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国家安全局和审计局),群众团体3个(工会、共青团、妇联)。从牟平区、芝罘区划转区直行政编制200人,初家、莱山、解甲庄三个镇行政编制109人,司法编制10人。之后,根据工作需要,全区党政机构设置不断进行调整,编制有所增减。1996年,确定区直行政编制250人,三镇行政编制90人,司法编制11人。1998年10月,区财政税务局分设为区财政局、区地方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改为省垂直管理单位。1999年9月,设立烟台市莱山区科技工作办公室。1999年10月,撤销初家镇党委、政府,设立初家、黄海路、滨海路三个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街道设人大工作室、政协工作室、人民武装部;中层机构设党政办公室、政工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城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审计办公室。各街道行政编制均为15人。2001年1月,莱山区国家安全局划归市国家安全局。2001年,烟台市环境保护局莱山分局下放到莱山区管理。2003年,全区党政群机关编制321人,其中区级编制216人,镇级编制105人。
  事业机构 1994年,莱山区从牟平区、芝罘区划转镇级事业单位40个,编制20人。其中初家镇15个,编制84人;莱山镇13个,编制54人;解甲庄镇12个,编制62人(不包括教育事业单位)。1995年2月,莱山区设立区直事业单位30个。其中全额拨款10个,编制35人;差额拨款6个,编制28人;自收自支14个,编制72人。之后,根据工作需要,区直事业单位有所增加。1999年10月,初家、黄海路、滨海路三个街道办事处成立后,初家街道办事处事业编制22人,黄海路街道18人,滨海路街道20人。至2001年11月,莱山区区直事业单位78个,编制461人。其中,全额拨款编制229人,差额拨款85人,自收自支147人。2002年12月,设烟台市莱山区马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03年7月,设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均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2003年,全区各类事业单位92个(不包括中小学校),编制804人,实有787人。其中区级事业单位70个,编制621人;镇级事业单位22个,编制18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