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五保老人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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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方式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由村集体照顾鳏寡老人,逐步实行“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供养制度。20世纪80年代,初家、莱山、解甲庄三个镇先后建起敬老院,对五保老人进行集中供养。入院坚持自愿原则,由所在村负责提供粮油和供养费用。对不愿入住敬老院的五保老人实行分散供养,由所在村负责供给所需粮、草、油及生活费用。对失去自理能力的,由村安排专人照料日常起居;由亲属代养的,村、五保户及亲属三方签订代养协议,保障五保老人生活基本达到当地人均生活水平。1995年,区社发局组织开展全区五保对象调查,对符合条件的198户共216个五保对象,全部与村委会签订供养协议,由镇政府核发“农村五保供养证书”。此后,各镇对新增五保对象按时办理五保手续,让其享受五保待遇。
  敬老院管理 自1995年起,初家、莱山、解甲庄三个镇敬老院开展抓入院人数上规模、抓设施齐全上档次、抓院务管理上水平的“三抓三上”活动,敬老院服务管理水平普遍提高。莱山镇敬老院利用闲置房屋出租、种菜园、养猪等形式开展以副养院活动,年增加收入5万余元。1995年12月,莱山镇敬老院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模范敬老院。1997年5月,被中宣部、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民政系统文明示范窗口单位。1999年,区民政部门按山东省民政厅要求对敬老院实行等级管理,莱山镇敬老院被评为一级敬老院,初家镇敬老院和解甲庄镇敬老院分别被评为二、三级敬老院。2000年,解甲庄镇敬老院加大投入进行改扩建,增加床位50余张,是年被评为二级敬老院。2002年,初家敬老院停办,21位老人全部转入清泉老年公寓。2003年,莱山镇敬老院入住老人156人,其中五保老人36人。解甲庄镇敬老院入住老人38人,其中五保老人31人。
2003年莱山区镇敬老院基本情况一览表
表16—8
┌─────┬─────┬─────┬─────┬─────┬─────┬─────┬─────┬─────┬─────┐
│ 项 │建院时间(│占地面积(│固定资产(│建筑面积(│职工(人)│床位(张)│收养(人)│其中代养(│副业收入(│
│目 │年月) │平方米) │万元) │平方米) │ │ │ │人) │万元) │
├─────┼─────┼─────┼─────┼─────┼─────┼─────┼─────┼─────┼─────┤
│莱山镇敬老│1986. │21333 │200 │15000 │37 │200 │156 │120 │1 │
│院 │9 │ │ │ │ │ │ │ │ │
├─────┼─────┼─────┼─────┼─────┼─────┼─────┼─────┼─────┼─────┤
│解甲庄镇敬│1986. │5300 │100 │2160 │8 │84 │38 │7 │0.2 │
│老院 │5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