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军民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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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区后,莱山区军地双方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共建活动,共建领域不断拓宽。1998年,驻军基层连队与驻地企事业单位、农村、学校结共建对子18个,签订共建协议18份。共建双方按照《山东省基层双拥工作指导纲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军民联席会议制度、学习制度、活动制度等,互派领导到对方兼任职务,定期开展学习座谈、文体娱乐等活动,互办实事。2003年,驻区部队免费为地方群众看病162人次,修理家用电器200余台(件),修车40余辆;各连队常年与驻地老烈属、老残疾军人、孤寡老人结对帮扶100余户、200余人,帮助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烟台警备区某连在每年的学雷锋活动日中,均出动官兵近百人,到共建单位大郝家等村义务为村民服务。武警一中队每年多次派出官兵到学校、宾馆进行义务军训30余天。91213部队营房股常年与驻地两甲埠小学结为共建对子,累计为学校捐赠图书1500余册,学习用具800余套,取暖用油300余公斤,煤1万余公斤。至2003年,全区帮助驻军建训练场地、鱼池、围墙、蔬菜大棚及修路、安装太阳能等折款50余万元,赞助训练经费30余万元,免收水、电费20余万元。赠送图书2万余册、电脑1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