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区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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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人代会 1994年12月6~8日,莱山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烟台大酒店召开。应出席代表129人,实出席代表129人。会议选举张卫国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义文、王忠模、虞乐舜为副主任,选举产生人大常委会委员9人;选举谭伟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权良宝、孙吉明、宋新强为副区长;选举孙文奇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高进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产生莱山区出席烟台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听取、审议并批准区长谭伟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1996年2月28日至3月1日,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在东海宾馆召开。应出席代表128人,实出席代表127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区长谭伟作的《关于莱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区计划统计局局长姜善臻作的《关于莱山区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税务局局长李传强作的《关于莱山区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卫国作的《莱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孙文奇作的《莱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检察院检察长高进作的《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批准上述报告。
  1997年1月22~24日,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在烟台大酒店召开。应出席代表127人,实出席代表126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区长谭伟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划统计局局长姜善臻作的《关于莱山区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税务局局长李传强作的《关于莱山区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义文作的《莱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孙文奇作的《莱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检察院检察长高进作的《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批准上述报告。
  第二届人代会 1998年1月17~20日,莱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烟台大酒店召开。应出席代表130人,实出席代表130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代区长于常青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划统计局局长姜善臻作的《关于莱山区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税务局局长李传强作的《关于莱山区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王义文作的《莱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法院代院长张跃华作的《莱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检察院检察长高进作的《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批准上述报告。会议选举张卫国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义文、迟明任、王忠模、虞乐舜为副主任,选举产生人大常委会委员10人;选举于长青为区人民政府区长,孙书田、孙吉明、宋新强、王锡敬、杨军亮、李传强为副区长;选举张跃华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高进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产生莱山区出席烟台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2人。
  1999年2月26~28日,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在东海宾馆召开。应出席代表133人,实出席代表133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区长于常青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划统计局长姜善臻作的《关于莱山区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黄永政作的《关于莱山区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义文作的《莱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张跃华作的《莱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检察院检察长高进作的《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批准上述报告。会议补选于常青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爱军为区人民政府区长。
  2000年1月12~14日,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在烟台大酒店召开。应出席代表135人,实出席代表133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区长于爱军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划统计局局长姜善臻作的《关于莱山区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黄永政作的《关于莱山区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义文作的《莱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张跃华作的《莱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检察院检察长高进作的《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批准上述报告。
  2001年2月22~24日,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在东海宾馆召开。应出席代表142人,实出席代表142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副区长孙书田作的《关于莱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区计划统计局局长姜善臻作的《关于莱山区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黄永政作的《关于莱山区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义文作的《莱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张跃华作的《莱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检察院代检察长王辉天作的《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批准上述报告。会议补选焦嫦娥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吉明、刘春铎为副主任,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补选于常青为区人民政府区长,王辉天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2年1月16~18日,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在烟台大酒店召开。应出席代表143人,实出席代表143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区长于常青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划统计局局长姜善臻作的《关于莱山区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黄永政作的《关于莱山区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焦嫦娥作的《莱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张跃华作的《莱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辉天作的《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批准上述报告。会议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
  第三届人代会 2003年1月18~21日,莱山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烟台大酒店召开。应出席代表144人,实出席代表144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代区长刘洪波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划统计局局长姜善臻作的《关于莱山区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黄永政作的《关于莱山区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焦嫦娥作的《莱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法院代院长张传臣作的《莱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辉天作的《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批准上述报告。会议选举焦嫦娥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吉明、迟明任、刘春铎、单国文、刘殿波为副主任,选举产生人大常委会委员11人;选举刘洪波为区人民政府区长,仲崇波、李传强、潘士友、王瑛、曲振东为副区长;选举张传臣为区人民法院院长,王辉天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产生莱山区出席烟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6人。
  12月12日 中共莱山区一届二次全委会议召开,审议并原则通过《莱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细要(草案)》;讨论研究明年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外经和城乡建设五个方面的工作意见。会议要求,全力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抓紧建立商贸旅游“热线”,构筑以商贸旅游为中心的三次产业格局;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激发新区建设与发展的活力,进一步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尽快形成以产业化为主体的现代农业结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区建设步伐,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重视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为加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