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 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d&A=1&rec=325&run=13

1995年,初家镇、莱山镇、解甲庄镇三个镇工会工作委员会成立,负责各辖区内的工会工作。是年底,莱山区大洋水泥厂等7个国有企业工会、莱山供销社等8个集体企业工会、莱山区公路局等6个事业单位工会相继成立。1995年9月20日,莱山区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烟台市莱山区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机关编制3人)。1998年10月,莱山区第一家民营企业工会——烟台绿叶制药有限公司工会成立。1999年8月,莱山区第一家外资企业工会——烟台科耐思电子有限公司工会成立。1999年10月,初家镇工会工作委员会撤销,初家、黄海路、滨海路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成立。2000年8月,莱山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委员会和莱山区私营企业工会工作委员会相继成立。至2003年,全区基层工会257个。其中国有、集体、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工会17个,镇村企业工会104个、私营企业工会98个、外商投资企业工会38个。会员总数1.46万人。
  工会代表大会 第一次代表会 1995年9月20日,莱山区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东海宾馆召开,历时2天。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60人。其中,工会工作者占代表总数的65%,工会积极分子、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一线工人占35%,女代表占15%。特邀代表6人,主席团成员7人。大会审议并通过题为《抓住机遇,开拓奋进,团结动员全区职工为振兴新区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莱山区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莱山区总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二次代表大会 2001年11月30日,莱山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在东海宾馆召开,历时1天。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06人。其中,工会工作者占代表总数的60%,工会积极分子、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一线工人占40%,女代表占20% 。特邀代表5人,主席团成员10人。大会审议并通过题为《坚持求真务实,履行工会职责,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莱山区新世纪宏伟目标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经费审查工作报告》和《财物工作报告》;选举产生莱山区总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莱山区总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
  主要工作 推进民主管理 自1995年起,区总工会在公有制企业中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各企业从车间、班组、科室中民主选出有代表性的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作为职工代表。代表全体职工履行各项民主权利,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以及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和工会经费的拨缴;审议并决定企业工资分配和调整方案、奖金和分红方案、职工住房出售方案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等。1995年,6家企业建立此项制度。
  1999年,区总工会在企业中推行厂务公开制度、企业领导干部向职代会(职工代表大会)述职及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企业的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才能实施,年底由职工对企业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是年,16家企业建立此制度。
  2001年,区总工会在公司制企业中推行职工董事会、监事会制度。职工董事、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从本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中民主选举产生,组成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决策和监督权力。董事会和监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向职工群众转达公司董事会议、监事会议精神,尊重、维护和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自觉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群众的监督。至2003年,全区11家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26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15家银行、学校、事业单位分别实行行务公开、校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11家企业建立并实行职工董事会制度,12个单位建立并实行职工监事会制度。7名企业领导干部按规定被调离原岗位,1名被免职。
  维护职工权益 1997年,区总工会在企业中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即在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工会代表职工群体就劳动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工资、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是年,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63家。2002年,各镇、街道、园区工会与辖区内各类企业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纺织行业、建筑行业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3家。2003年,各级工会组织开始就工资标准及分配形式、职工奖金及津(补)贴发放办法、加班工资的计发标准等问题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至2003年,全区建立集体合同企业107家,占应建企业的71%。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9个,覆盖企业85家,涉及职工8600余人。32家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履约率70%以上。
  自1998年起,全区各企业成立由企业行政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处因企业开除、辞退职工或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以及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调委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代表担任。至2003年,各级工会组织成立劳动争议调委会64个。调处劳动争议案件42起,办结38起,调解率90.5%。
  自2002年起,全区各级工会围绕安全文明生产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参赛企业130余家,参赛职工1万余人。至2003年,各企业向职工印发国家《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万余份,出动宣传车12辆次,制作看板8块,悬挂标语50余条;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4次。职工向企业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60余条,多数被采纳。
  干部职工培训 1995年5月,区总工会举办全区第一期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班,邀请市总工会干部为新任基层工会干部讲解《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传授工作经验。之后,各级工会组织每年都结合实际,采取聘请专家讲课、观看教学光碟、经验交流以及订购书刊自学等方法,对新任工会干部普遍进行上岗资格培训。2000年,区总工会举办2期工会干部培训班,对工会工作规程进行专题讲解。2001年,结合开展“维权推进年”活动,对工会干部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等政策法规以及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内容的培训。2002年,采取到企业举办普法培训班、开展工会法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贯彻修改后的《工会法》以及与工会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印发《工会法》单行本1000余册,举办培训班2期,开展《工会法》知识竞赛活动1次,发放知识竞赛试题答卷2000余份。至2003年,区总工会举办新任工会干部上岗培训班15期,培训工会干部340余人次。
  2000~2002年,区总工会组织企业职工进行计算机普及应用技术培训,全区1000余名企业职工参加培训,初步掌握计算机操作技巧。2000年,莱山区3名选手参加全市职工“大华杯”计算机普及应用大赛,区农行职工吕杰获得全市第一名,区总工会获得“优秀组织奖”。至2003年,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先后举办各类技术技能培训班36期,参加学习企业职工4000余人次。214名职工技术技能级别提高一个档次。
  工会规范化建设 2000年,区总工会在全区各企业工会中开展“规范质量年”活动,建立健全“六簿”(职代会提案征集与处理登记簿、合理化建议征集与处理登记簿、上级来文登记簿、会议记录簿、好人好事登记簿、来信来访登记簿)、“五档”(下岗职工和困难职工档案、先进人物档案、集体合同档案、劳动竞赛档案、职工/会员卡片档案)、“两册”(职工/会员花名册、职工代表花名册),达到办公有场所、活动有阵地、工作有制度、法人有登记、经费有保障、学习有资料、考评有依据要求的“七有”标准。自2002年起,在全区各镇、街道中开展“工会工作示范镇(街)”活动,按照“组织网络健全好、干部队伍建设好、职工权益维护好、共谋企业发展好、经费收缴管理好”的“五好”标准,指导镇村企业工会规范工作程序。至2003年,全区98家基层工会达到“七有”标准,基层工会规范化管理达标率93%。建职工之家128个,合格率69.2%。其中省级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各1个,市级先进职工之家15个、先进职工小家14个。初家、黄海路、滨海路街道分别被授予“烟台市工会工作示范街道”称号。
  劳动竞赛 1996年,莱山区开展“建功立业”和“争当新时期先进劳动者” 竞赛活动,2名职工荣获烟台市“新时期先进劳动者”称号。1998年6月,区委、区政府开展首届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莱山区劳动模范23人。1999年,区总工会组织开展以“向海外写一封信、搭一座桥梁、联系一位朋友、提供一条信息、引进一个项目、招来一名客商”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活动,发动全区职工全方位招商引资。2001年,开展“我为改革开放出一计、献一策”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发动干部职工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是年4月,区委、区政府开展第二届莱山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烟台市清泉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恒俭等26名劳动模范受到表彰。2002年,区总工会开展以“理念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为主题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至2003年,全区基层工会干部引进项目20余个,引进外资2000余万美元,内资3000余万元。全区职工提合理化建议214条,被采纳151条;完成技术革新11项,创经济效益29万元。荣获“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5人,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7人,荣获“烟台市劳动模范”称号10人,荣获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