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督查 调研 信访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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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与调研 建区后,区委办公室围绕全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农村工作等开展调查研究和督查工作,每年完成调研文章20余篇,上报市委办公室信息200余条,下发信息120余条;编发督查通报10余期。1996年,开办《莱山信息》和《莱山通报》,督查工作实行季度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对重点项目信息实行半月公示制,并督促落实。1999年,组织有关人员到长江流域考察学习该地区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经验,撰写《长江流域国家级创业中心考察调研报告》和《烟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现状及发展对策》2篇论文。2001年,制定《关于加强机关办公室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党政办公室系统信息工作的意见》,建立调研工作例会和考核制度,把信息工作纳入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范围。至2003年,编发《莱山信息》1600余期,其中被上级采用640余篇;编发《督查通报》90余期。《民营企业家和民营经济》、《面对压力积极应对努力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凝神聚力促发展奋战五年翻两番》、《纪检干部打铁先得自身硬》等数10篇论文在《烟台工作》、《晨钟》等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信访 信访干部培训 1995年,区直各部门均安排人员负责信访工作,有的设信访办公室。初家镇、莱山镇、解甲庄镇三个镇均设专职信访助理员,全区120个村配有村信访专管员。自1995年起,区信访部门每年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各镇(街道、园区)、区直各部门专(兼)职信访干部进行培训。1996年,各镇采取与镇纪委合署办公的方式,成立信访办公室。1997年,各镇单设信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被确定为副科级干部。全区有94个重点企事业单位配有信访专管员。2001年,区委在全区开展基层文明接访室规范化建设活动,莱山镇和解甲庄镇政府接访室被市信访局授予“文明接访室”称号。2002年,全区开展争创信访“三无”(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镇(街道、园区)”活动,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各镇、街道和园区全部达到标准。至2003年,区信访部门举办信访干部培训班23期,参加培训1092人次。
  信访制度建设 信访制度主要有领导负责制度、分级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纠制度。1995年,莱山区建立“一岗双责”信访领导责任体系,区委书记为全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镇(街道、园区)和区直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自承担辖区和职责范围内信访工作责任。重要案件由各级领导审批和包案处理。1997年5月,实行区党政一把手每人每月处理一个群众最关心问题制度,采取包案、接访等形式,每月处理一起重点信访案件。1998年8月,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区委、区政府领导成员公开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意见》,规定每月5日为领导集中接访日,公开接待上访群众。至2003年,区党政主要领导接待和处理重大信访事项126件起,结案率和结服率均为100%;接待群众1010人次;包案282件起,处结率100%;审批群众来信2824件次,占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的45.2%。
  1995年2月,区委制定《关于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和归口办理职责,强化各级信访部门职能。1999年,在各镇、街道实行信访、民政、司法等部门合署办公制度,及时调处一些复杂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性信访案件。1999年6月,区委、区政府制定《1999年信访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和实行信访重点管理镇的标准和管理办法》,将各级信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对信访工作被动镇实行重点管理。2000年,在全区各镇和街道中建立信访首接责任制。2001年4月,实行信访工作“督查、回访、调研”制度,督促信访案件及时处理,杜绝或减少重访。2002年,实行信访“绿色通道”制度,对群众紧急来信及时有效处理。推行信访工作“重心下移、责任下移”,强化基层信访工作责任。同年出台《关于实行依法信访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和依法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和依法信访,推动信访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2003年7月,出台《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办法》,强化受理机关的责任,规范群众上访程序。
  1996年11月,区委出台《关于实行〈信访双向承诺卡〉制度试行意见》,信访人和接访人均填写双向承诺卡,以落实和分清双方责任。2002年5月,区委、区政府制定《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的暂行规定》,对领导责任进行细化量化,责任追究实行程序化、规范化。2003年7月,区委出台《关于对党员、干部参与和组织集体上访的处理规定》,对党员、干部参与和组织集体上访行为的处理作出规定。
  信访积案治理 自1998年起,区信访部门每年举办1~2次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重点解决信访积案和上访老户问题。1998年5月,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活动,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集中力量解决,23起信访积案全部处结。1999年3~4月和9~10月,开展2次信访案件集中查处活动,4个信访老户和18起重点案件全部处结。2000年5月,继续开展信访积案集中查处活动,对5起信访积案、新排查的12起重点案件全部处结。2001年7月,全区开展信访“百日会战”活动,处结重点信访案件21起,结服18起。2002年8月,集中处理重点信访积案18起,结服17起。2003年4月,集中开展处理信访积案活动,处理信访积案23起,结服21起。7~10月,组成专案调查处理小组,开展上访“老户”和写信“大户”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历时3个月,将11起信访“老户”信访案件全部处结。
1994~2003年莱山区信访局受理信访案件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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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份 │信量(起) │访量(起) │信访总量(起) │结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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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6239 │5184 │11423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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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 20 │ 2 │ 22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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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 245 │ 278 │ 523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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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 916 │ 360 │ 1276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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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 1239 │ 479 │ 1718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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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 1423 │1047 │ 2470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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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 914 │ 790 │ 1704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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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559 │ 850 │ 1409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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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 333 │ 487 │ 820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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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 310 │ 470 │ 780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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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 280 │ 421 │ 701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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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 机关档案 1994年,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档案馆开始筹建。1995年3月,开展归档整理工作,建立、收藏莱山区委、烟台高新区工委及其办公室的档案、资料。1996年1月,区档案馆正式成立。2003年,依托区电子政务办公系统平台,与烟台杰瑞商贸网络有限公司联合开发档案管理软件,安装30套档案管理软件网络版和42套单机版,以实现全区档案管理远程监督、指导和移交。至2003年,区档案馆建文书档案456卷,音像档案2盘,照片档案2册,资料230册。检索工具建有案卷目录4册,其中永久、长期、短期、二套各1册;全引目录建有4册,其中永久、长期、短期、二套各1册。计算机文件级检索目录4600余条。
  1994年,莱山区24个区直部门中有10个建立档案室,立卷113卷。1995年,莱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档案室44处,兼职档案管理人员43人,专职1人。档案装备以档案柜为主,收藏文书档案907卷,业务档案970卷。自1996年起,区直部门档案室管理逐渐规范。1996年,区纪委、区审计局2个部门档案管理首批达到省档案管理三级单位标准。1998年,15个部门档案管理达到省三级单位标准。1999年,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档案室58处,管理人员59人,其中专职3人。藏文书档案1435卷,业务档案1516卷。是年,区纪委、区委宣传部、中国银行3个部门、单位档案管理达到省二级先进单位标准。2000年,区公安分局及交警大队、区国税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财政局6个部门档案管理达到省一级单位标准。2003年,区机关、事业单位建 立档案室64处,管理人员62人,其中专职9人。存档档案539盒、15913件。
1995~2003年莱山区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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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份 │ 档案 │ 管理 │ 文书 │ 业务 │ 会计档案 │ 基建 ┃
┃ │ 室 │ 人员 │ 档案 │档案(卷)├───┬───┤档案(卷┃
┃ │ (处) │ (人) │(卷、盒)│ │会计 │ 会计 │) ┃
┃ │ │ │ │ │凭证 │帐簿(│ ┃
┃ │ │ │ │ │(盒)│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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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 │ 44 │ 44 │ 907 │ 970 │ 332 │ 4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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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 │ 53 │ 54 │ 1498 │ 1020 │ 369 │ 16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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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 │ 53 │ 54 │ 1477 │ 1107 │ 448 │ 185 │ 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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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 │ 55 │ 56 │ 1718 │ 1405 │ 938 │ 217 │ 525 ┃
┠─────┼─────┼────┼─────┼─────┼───┼───┼────┨
┃ 1999 │ 58 │ 59 │ 1435 │ 1516 │ 1035 │ 196 │ 1025 ┃
┠─────┼─────┼────┼─────┼─────┼───┼───┼────┨
┃ 2000 │ 59 │ 59 │ 1695 │ 2437 │ 1432 │ 318 │ 1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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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 │ 59 │ 66 │ 1519 │ 1731 │ 1418 │ 365 │ 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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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 │ 60 │ 66 │540(盒) │ 2044 │ 1521 │ 350 │ 2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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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 │ 64 │ 71 │539(盒) │ 1080 │ 2108 │ 113 │ 3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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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2年,莱山区文书立卷,改卷皮装订档案为盒装档案。
  农村(社区)档案 20世纪60年代,境内各行政村开始建立农村档案,由大队会计负责收集和保管。主要包括会计账簿、凭证,各种统计报表,党支部、管(村)委会、群众团体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科学实验材料、户口及契约、合同、协议书等。“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档案无人过问,丢失较严重。80年代恢复管理。90年代实行档案规范管理,档案内容不断增加。1999年国家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村村建立“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和村务公开等记录簿。孔辛头等村建立“村民档案”,将每位村民的日常表现记录存档。黄海路街道各社区和初家、滨海路街道部分社区(村)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计划生育档案以及社区居民、外来人口档案、组织档案等均实行微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