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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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0月,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莱山分局成立,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9人,负责全区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有偿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体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等。办公地址初设在初家村,后迁址迎春大街90号。1995年,内设办公室、企业登记管理科、市场管理科,下设初家、莱山、解甲庄3处工商所。1996年2月,增设商标广告管理科,下设市场管理所。1998年3月,市场管理所撤销,将其职能并入初家工商所。9月,区工商分局事业编制一律取消,重新核定行政编制41人,工勤编制1人。内设科室调整为办公室、企业登记管理科、市场管理科、商标广告管理科。2002年3月,实行机构改革,划出市场培育与市场布局规划、指导广告业发展、个体与私营经济的规划和指导及政策管理等职能,增加对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粮食等主要商品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传销与变相传销、开办商品展销会的登记管理、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等职能。内设办公室、财务装备科、市场合同管理科、登记注册科、商标广告管理科,下设初家、莱山两处工商所,均为副科级单位。2002年6月,成立公平交易局,为副科级单位,负责全区各类市场交易活动监督,不正当竞争、制假、欺诈、传销行为查处等。2003年,全局编制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