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金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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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山区各金融机构直接受对口上级行的领导,业务受市人民银行和市银监局的指导和监督,莱山区财贸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统计数字上报等工作。
  现金管理 自1994年起,境内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大额现金支付审查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结汇、售汇和付汇等规定,本着能转账不提现金的原则,严格现金用途管理。设立现金支付台账,建立大额现金备案制、现金支付审批登记制度。现金出纳坚持双人管理,钱账分管、收付分开、日清日结。营业柜台均设置验钞机,常年对临柜人员进行反假币培训,发现假币立即没收并开具假币没收条,上缴市人民银行。1996年11月,莱山区各金融机构对所辖机构现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1997年2月,对所辖机构及开户单位现金归属情况、现金管理情况、节后现金回笼情况等进行调查和检查。1998年5月,各金融机构制定信用卡、银行卡、支付卡及现金收付管理制度,完善业务管理,实施规范操作。2002年10月,莱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事后监督中心,对业务传票进行集中审查,对会计、出纳、结算等制度执行情况逐笔审核。至2003年,全区没收、上缴假币数万元。
  信贷管理 各金融机构在信贷资金投放上,严格执行国家《贷款通则》、《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实行保证人担保或抵、质押担保制度,保证信贷资金安全投放。借款人申请贷款,必须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符合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在银行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借款人有殷实的保证人担保或具有权属明确的抵、质押品担保等要求。贷款提供的资料主要有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国税登记证、进出口资格证书、企业资质或质量认证证书、前三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验资报告和公司章程(新公司)、企业经营情况介绍、市场分析材料、法定代表人履历证明材料等。办理个人贷款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用实物国库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银行出具的定期储蓄存单等作为办理个人贷款抵押物。
  利率管理 莱山区各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严格执行国务院《利率管理条例》的规定,贷款利率按照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情况执行不同的利率档次,对优质客户利率适当下浮。1996年5月1日,按照上级规定调整存贷款利率,存贷款利率平均下调0.5个百分点,并将准备金利率与备付金利率分开。1997年10月23日,各项存贷款利率平均下调1.1和1.5个百分点。1998年,存贷款利率下调3次。2000年9月21日,莱山区适应国家外汇利率管理体制改革,放开外币贷款利率。2001年9月1日,全区再贴现利率上调。2002年2月21日,全区存款利率平均下调0.25个百分点,贷款利率平均下调0.5个百分点。2003年,存贷款利率未作调整。
1996~2002年莱山区储蓄利率调整一览表
单位:%
┌─────────┬─────┬──────┬──────┬─────┬─────┬─────┬─────┬─────┐
│调 整 时 │活期 │3个月 │6个月 │一年 │二年 │三年 │五年 │八年 │
│间 │ │ │ │ │ │ │ │ │
├─────────┼─────┼──────┼──────┼─────┼─────┼─────┼─────┼─────┤
│1996年5月1日 │2.97 │4.86 │7.20 │9.18 │9.90 │10.80 │12.06 │17.10 │
├─────────┼─────┼──────┼──────┼─────┼─────┼─────┼─────┼─────┤
│1996年8月23 │1.98 │3.33 │5.40 │7.47 │7.92 │8.28 │9.00 │- │
│日 │ │ │ │ │ │ │ │ │
├─────────┼─────┼──────┼──────┼─────┼─────┼─────┼─────┼─────┤
│1997年10月2 │1.71 │2.88 │4.14 │5.67 │5.94 │6.21 │6.66 │- │
│3日 │ │ │ │ │ │ │ │ │
├─────────┼─────┼──────┼──────┼─────┼─────┼─────┼─────┼─────┤
│1998年3月25 │1.71 │2.88 │4.14 │5.22 │5.58 │6.21 │6.66 │- │
│日 │ │ │ │ │ │ │ │ │
├─────────┼─────┼──────┼──────┼─────┼─────┼─────┼─────┼─────┤
│1998年7月1日 │1.44 │2.79 │3.96 │4.77 │4.86 │4.95 │5.20 │- │
├─────────┼─────┼──────┼──────┼─────┼─────┼─────┼─────┼─────┤
│1998年12月7 │1.44 │2.79 │3.33 │3.78 │3.96 │4.14 │4.50 │- │
│日 │ │ │ │ │ │ │ │ │
├─────────┼─────┼──────┼──────┼─────┼─────┼─────┼─────┼─────┤
│1999年6月10 │0.99 │1.98 │2.16 │2.25 │2.43 │2.70 │2.88 │- │
│日 │ │ │ │ │ │ │ │ │
├─────────┼─────┼──────┼──────┼─────┼─────┼─────┼─────┼─────┤
│2002年2月21 │0.72 │1.71 │1.89 │1.98 │2.25 │2.52 │2.79 │- │
│日 │ │ │ │ │ │ │ │ │
└─────────┴─────┴──────┴──────┴─────┴─────┴─────┴─────┴─────┘

1995~2002年莱山区贷款利率调整一览表
单位:%
┏━━━━━━━━┯━━━━━━━━━━━━━━━┯━━━━━━━━━━━━━━━━━━━━━━━┓
┃ │ 短 期 贷 款 │ 中 长 期 贷 款 ┃
┃ 调整时间 ├───────┬───────┼───────┬───────┬───────┨
┃ │ 六个月 │ 一年 │ 一至三年 │ 三至五年 │ 五年以上 ┃
┠────────┼───────┼───────┼───────┼───────┼───────┨
┃1995年1月1日 │ 9.00 │ 10.98 │ 12.96 │ 14.58 │ 14.76 ┃
┠────────┼───────┼───────┼───────┼───────┼───────┨
┃1995年7月1日 │ 10.08 │ 12.06 │ 13.50 │ 15.12 │ 15.30 ┃
┠────────┼───────┼───────┼───────┼───────┼───────┨
┃1996年5月1日 │ 9.72 │ 10.98 │ 13.14 │ 14.94 │ 15.12 ┃
┠────────┼───────┼───────┼───────┼───────┼───────┨
┃1996年8月23日 │ 9.18 │ 10.08 │ 10.98 │ 11.70 │ 12.42 ┃
┠────────┼───────┼───────┼───────┼───────┼───────┨
┃1997年12月23日 │ 7.65 │ 8.64 │ 9.36 │ 9.90 │ 10.53 ┃
┠────────┼───────┼───────┼───────┼───────┼───────┨
┃1998年3月25日 │ 7.02 │ 7.92 │ 9.00 │ 7.72 │ 10.35 ┃
┠────────┼───────┼───────┼───────┼───────┼───────┨
┃1998年7月1日 │ 6.57 │ 6.93 │ 7.11 │ 7.65 │ 8.01 ┃
┠────────┼───────┼───────┼───────┼───────┼───────┨
┃1998年12月7日 │ 6.12 │ 6.39 │ 6.66 │ 7.20 │ 7.56 ┃
┠────────┼───────┼───────┼───────┼───────┼───────┨
┃1999年6月10日 │ 5.58 │ 5.85 │ 5.94 │ 6.03 │ 6.21 ┃
┠────────┼───────┼───────┼───────┼───────┼───────┨
┃2002年2月21日 │ 5.04 │ 5.31 │ 5.49 │ 5.58 │ 5.76
经营体制改革 1998年8月,莱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合作制进行规范。1999年3月,全区农村信用社民主管理机构全部建立并开展清扩股工作,共扩股1621户,扩股金额118.89万元。4月,通过烟台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验收。2003年9月,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莱山支行进行股份制改造,由财政、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部门及电力企业共同参股经营,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更名为恒丰银行莱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