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 融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d&A=1&rec=242&run=13

建区后,莱山区区级金融机构相继成立并开展业务。各金融机构直接受其上级行(信用社)领导,同时受烟台市人民银行和银监机构的指导和监督。1996年,全区银行(信用社)人民币存款余额11.06亿元,贷款余额7.47亿元。贷款资金重点投向电子、机械、化工、生物、食品、建筑建材、医药等产业和骨干企业。之后,金融业务逐年扩大,存贷款余额逐年增加,存贷比率呈上升趋势。1997年以后,个体私营企业贷款和消费贷款业务及额度逐渐增加。1998年,莱山区对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清理整顿,停收股金,兑付入股基金。1999年,莱山区始办外汇贷款业务。自2000年起,为驻区高等院校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投放大量资金。2003年,区级金融机构9家,全区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8.22亿元和27.24亿元,分别是1996年的3.46倍和3.6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