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林木保护与林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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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测报 1997年,区林业局在迟家、埠岚、东泊子、刘家埠、官庄设立5个区级病虫害测报点;在车家南山、邹家南山设立2个区级病虫害监测点。测报点和监测点每年采用诱集、物候、饲养、林间调查等方法,观察测定害虫的发生期、发生量、分布范围,作出短期或中期的虫害预报,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发至各有关单位,准确地指导防治。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目标化管理,以 “预防为主,严格查访,有虫不成灾”为标准,以“谁经营、谁管理、谁防治”为原则,每年在森林病虫害高发期的7~9月份,下发森林病虫害预报防治通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抓好本地区的病虫害防治工作,限期除虫。境内常见病虫害以虫害为主,常见虫害有美国白蛾、大袋蛾、松毛虫、日本松干蚧、榆兰金花虫、柳毒蛾、白杨透翅蛾、麻栎天社蛾、桃小食心虫等。尤以松毛虫和日本松干蚧危害最甚。病害有松树烂皮病、泡桐丛枝病、毛白杨锈病等。
  病虫害防治 日本松干蚧防治 日本松干蚧危害时间在每年的7~9月份,主要危害黑松和赤松。使用氟乙酰胺划树皮、涂环等办法防治,但效果不太理想。后来采取在山区、沿海黑松和赤松幼林成长后,加强幼林和成林抚育管理,改善林内温湿度等措施并举,减轻松干蚧的发生,危害致死的树木数量逐年下降。
  美国白娥防治 美国白娥为国际性检疫对象。危害树种主要有法桐、榆树、樱花、泡桐、桑树、杏树、桃、梨等树冠外围或顶端。危害时间在每年6~9月份。采取人工防治、化学防治、生物(天敌)防治。在美国白蛾第一代和第二代幼虫网幕期,人工摘除网幕,集中深埋烧毁。幼虫期喷洒800~1000倍液的80%敌敌畏、3000~4000倍液的2.5% 溴氰菊脂、3000~4000倍液的0.6%增效敌杀死、1000~5000倍液的25%胶悬剂灭幼脲3号。喷药均匀,将周围50米处的所有植物喷透喷遍,不漏虫源,以绝后患。待老熟幼虫下树化蛹时,采用毒笔涂环,在枝干胸高处涂2个2厘米宽的闭合环。人工释放白蛾周氏啮小蜂寄生。在放蜂区,白蛾周氏啮小蜂的寄生率40~60%。
  松毛虫害防治 松毛虫危害时间多在3~9月份,危害树种主要为赤松和黑松。松毛虫害发生后,实行人工、化学、物理、生物综合防治措施,喷洒每克含十亿孢子的菌粉,杀虫率60%以上。菊脂毒笔画环阻杀松毛虫,杀虫率85%以上。用高效低毒的新型菊脂农药效果更佳。同时可采取人工摘茧、采卵、释放赤眼蜂及人工助迁瓢虫等办法防治。
  病害防治 建区后,森林病害防治,多采用波尔多液、甲基托布津、福美砷、退菌特、多菌灵、粉锈宁、复方多效灭腐灵等药剂喷洒。同时采取预报预测、推行林业管理科研成果、加强管理等措施综合防治。病害防治率95%以上。
  护林防火 建区后,全区封山护林面积逐年增长。1994年,全区封山护林260公顷。1998年,封山护林1000公顷。2001年,国家对发挥巨大生态作用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并在山东等11个省、市试点。全区列入国家试点林2600公顷,试点区域包括沿海岸线、山丘薄地、道路两旁等重点生态区位71个村的重点防护林,占全区公益林总面积的93.5%。至2003年,全区封山护林2774.30公顷。
  护林防火宣传 建区后,每年初冬到翌年春季,区、镇、村三级均采取张贴标语、在主要街路挂横幅、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护林防火宣传。区林业主管部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置大型宣传牌。1998年以后,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利用宣传车、看板、广播、电视等工具和媒体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全方位的护林防火宣传,并将护林防火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堂教学中。至2003年,区林业局投资6万余元,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立永久性大型宣传牌60余块,进山警示标志200余块。
  护林防火网络 建区前,境内各村均设有护林队,常年看管本村山林。1995年2月,莱山区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每年进入防火期前,指挥部均召开护林防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护林防火任务,避免或减少火灾发生。1996年10月,莱山区成立以武警一中队、陈家兵营、解甲庄兵营、观通站、航五师为主体的5支区级专业护林灭火队,队员400余人。区政府投资30万元,为驻军专业灭火队配备风力灭火机、高压水枪、油锯、防火服等设施300余台(套);为各级护林工作人员配备手机、高音量喇叭、望远镜及铁锨、扫帚、铁扫把等灭火工具1000余(套);为区林政执法稽查大队配备手持电台、装备宣传工具、护林防火车等。1998年11月,莱山区实行区级领导包片、镇级领导包村责任制,把护林防火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区与镇、镇与村逐级签订护林防火责任状。2000年3月,开始设立林管所,分片负责山林管护工作。林管所实行镇(街道、园区)和所在村(居)双重领导与管理体制。2003年,莱山区公益林管理办公室成立,各镇、街道、园区以林管所为基础,组成公益林管理站,以加强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至2003年,全区林管所28处,专职护林员105人。
  山林火警(灾) 1994~1999年,全区年发火警、火灾均在20起以上。1996年2~5月,全区发生森林火警、火灾13起,过火46.67公顷。1996年3月,解甲庄镇冶头村和朱柳村发生山林火灾,受灾20余公顷。1997年7月27日,解甲庄镇刘家山发生火灾,受灾8.47公顷,烧毁松树2万株,直接经济损失6万余元。1999年3月11日,后七夼西山发生火灾,受灾5.73公顷,烧毁刺槐、松树4万株,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2000年3月14日中午,初家街道远陵夼村发生山林火灾,过火11公顷,过火林木2.13万株。其中过火黑松1.98万株,刺槐1100株,麻栎440株,烧死树木1.98万株,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2001~2003年,火灾减少,全区发生森林火警9起,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区林业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授予“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林政执法 1996年11月,区林业局在全区开展以打击乱砍滥伐、清理乱征滥用林地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是年12月,林木采伐实行逐级审批制度。由林权所有人提出申请,镇级政府同意后报区林业局,区林业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林业局审批。1997年6月,国家《行政处罚法》颁布后,区林业站工作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全部持证上岗。2001年5月,烟台市莱山区林政执法稽查大队成立,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8人),专门负责护林防火、涉林案件查处、涉林行政许可审批、木材经营加工管理等工作。至2003年,查处各类毁林案件100余起,其中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的案件8起;依法审批采伐树木200余起,采伐树木2万余株;对全区28家木材加工企业依法进行清理整顿并登记造册,建立明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