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植树造林与花卉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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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造林 境内自古有植树造林传统。20世纪80年代始,每年3月植树节期间,各级政府均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植树重点是对70年代受松干蚧和松毛虫危害的山林进行补植,对公路两旁进行绿化。主要树种为刺槐、毛白杨、杂交杨、楸树、臭椿等。90年代,签订植树造林责任状,建立奖惩制度。重点造林山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检查验收”的工程造林制度。建区后,每年3月份,全区机关干部、教师、青年、学生等参加义务植树劳动。1996年3月12日,莱山区、解甲庄镇机关干部和部分学生3000余人,在解甲庄镇冶头、朱柳村山上义务植树2.50万株,植树13.33公顷。1997年3月,区、镇机关干部、部分学生5000余人,在烟威一级公路两侧义务植树3万株,造林26.67公顷。1999年春季,全区参加义务植树1万余人,义务植树5万余株,完成直播造林面积66.67公顷,更新林网200公顷。2001年3月,市、区、镇三级机关干部5000余人,在辉石埠村海边建防护林20公顷,栽植黑松3万余株。2003年3月,区、街道机关干部和部分群众2000余人在凤凰山义务植树1万余株,植树6.67公顷。1994~2003年,全区植树造林2800公顷,其中经济林1514公顷,防护林1286公顷。迹地更新132公顷,幼林抚育作业8430.67公顷次,成林抚育1.38万公顷。新建和改造农田林网2000公顷。
  花卉种植 建区前,境内花卉种植主要在庭院内、花园中及室内、室外,用于观赏。建区后,花卉种植范围扩展到街路旁、公园和住宅小区内,成为城区新的景观。木本花卉种植主要有牡丹、梅花、月季、蔷薇、榆叶梅、樱花、西府海棠、紫荆、木槿、腊梅、石榴、无花果、玉兰、合欢、 绣球花、连翘、木香、凌霄、杜鹃花、茉莉花、桂花、金桔、南天竹、冬青、夹竹桃、大花迎春、苏铁、大叶黄杨、海桐、瑞香、虎斑木、竹蕉、常春藤等;草本花卉种植主要有菊花、兰花、芍药、香石竹、广东万年青、四季海棠、君子兰、中国水仙、百合、鸢尾、朱顶红、美人蕉、韭兰、仙客来、天竹葵、吉祥草、金鱼草、金盏菊、万寿菊、瓜叶菊、鸡冠花、虞美人、福禄考、紫茉莉、牵牛花、勿忘草、矮牵牛、虎尾兰、粗肋草、长春花、蛾蝶花、百日红、观赏葫芦等。
  管理机构 1995年3月,烟台市莱山区林业站成立。为副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4人,负责全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种苗管理、林业技术推广等,隶属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办公地址初设在樗岚制衣大楼,后迁址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又迁址芝罘宾馆大楼。1997年4月,改为全额拨款。2003年,编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