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勘测设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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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区后,莱山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和设计管理由烟台市建设局主管,各勘察队伍和设计院向市建设局申请,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后,在规定的范围内承担勘察和设计任务。勘察和设计队伍实行资质年检制,实行动态管理。区内工程的定位、放线、验线等测量工作由烟台市规划局莱山分局负责管理实施。工程设计前,建设单位委托勘察单位按《岩石工程勘察规范》要求进行场区地质勘察,并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沿街的主要建筑物和生活小区、工业区等,其建筑物立面、结构、装饰、色泽等,必须根据规划要求作出方案,经莱山区规划分局审核通过后设计。1998年3月国家《建筑法》颁布实施后,从事勘察设计的人员须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上岗。2000年6月,烟台市莱山区勘察设计审查服务中心成立,负责全区建筑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2001年,区勘察设计审查服务中心对全区三级及三级以下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及执业情况、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的合理性、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地基主体结构的安全性、使用计算机软件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等。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将盖有审查专章的全套施工图交还建设单位。是年,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45件。2002年,莱山区勘察设计审查服务中心更名为烟台市勘察设计审查服务中心莱山区办事处。至2003年,共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210件,涉及面积92万平方米,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