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发文表彰第四届省级文明县(市、区),招远市荣膺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称号。2013年以来,招远市提出"美德金都"的道德建设理念,着力构建道德教育、实践、示范三大体系,实现道德建设的系统、长远发展,有效提升广大市民的道德素质。自"美德金都"活动开展以来,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同步性更强。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全市800多支志愿服务队的6万余人,年开展活动达1000余次。典型宣传实现历史性突破,刘盛兰老人当选2013年度"感动中国"人物,近期又被提名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金都好人评选表彰引领社会正能量,共评选出金都好人56人,金都楷模30人。基层业余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年送戏下乡200余场,送电影下乡9000余场。大力开展主题节日活动,全市节日氛围更加浓厚,祭祀陋习全面改除。深入开展"和谐交通"建设活动,推进交通法规"进社区、进农村",交通事故率稳步下降;开展"金都文明旅游"活动,针对外出旅游游客,进行文明旅游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游客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共发放文明旅游明白纸3000余份。
一座城市没有精神,就没有灵魂,城市精神是一种文明素养和道德理想的综合反映,是城市市民认同的精神价值与共同追求。城市精神对城市的生存与发展具有巨大的灵魂支柱作用。为寻找城市精神,招远市在全市组织开展招远精神大讨论活动,进行招远精神征集、研讨等一系列活动,从不同侧面,不同层次就招远精神与时代精神如何更好地结合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和诠释。"招携怀远、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的选定,对外树立了招远市良好形象,对内进一步提升了57万招远市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全市以招远精神为指引,凝心聚力共谋发展。并以此为契机,先后组织开展"城市形象歌曲征集传唱""践行城市精神演讲大赛"等4个主题鲜明、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招远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了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长期以来,招远市高度重视乡村文明行动及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评选表彰活动,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奠定良好基础。近年来,招远市以村容村貌、村风民俗、乡村道德、生活方式、平安村庄、文化惠民"六大建设"为基本内容,以"规划先行、统筹城乡"为根本原则,深入推进乡村文明行动。自2011年以来,累计投入专项资金3.6亿元,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260亿元投入农村发展。2015年,蚕庄镇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成为招远市历史上的一个新突破。同时,招远市还建设了4个省级乡村文明行动特色示范镇、22个省级乡村文明家园、100个市级乡村文明行动示范村。2014年7月14日,省乡村文明行动第三次现场推进会议将招远市作为现场观摩点,与会各级领导对招远市工作给予高度好评。招远市制定出台《招远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评选标准,规范申报程序,明确文明单位奖惩,加强文明单位管理,为文明城市的创建提供有利条件,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建设更加规范化、常态化。2015年,全市烟台市级以上文明单位74个、文明村19个、文明镇4个,文明社区1个。
招远市获山东省第四届“文明城市”
2015年2月,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发文表彰第四届省级文明县(市、区),招远市荣膺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称号。2013年以来,招远市提出"美德金都"的道德建设理念,着力构建道德教育、实践、示范三大体系,实现道德建设的系统、长远发展,有效提升广大市民的道德素质。自"美德金都"活动开展以来,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同步性更强。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全市800多支志愿服务队的6万余人,年开展活动达1000余次。典型宣传实现历史性突破,刘盛兰老人当选2013年度"感动中国"人物,近期又被提名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金都好人评选表彰引领社会正能量,共评选出金都好人56人,金都楷模30人。基层业余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年送戏下乡200余场,送电影下乡9000余场。大力开展主题节日活动,全市节日氛围更加浓厚,祭祀陋习全面改除。深入开展"和谐交通"建设活动,推进交通法规"进社区、进农村",交通事故率稳步下降;开展"金都文明旅游"活动,针对外出旅游游客,进行文明旅游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游客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共发放文明旅游明白纸3000余份。
一座城市没有精神,就没有灵魂,城市精神是一种文明素养和道德理想的综合反映,是城市市民认同的精神价值与共同追求。城市精神对城市的生存与发展具有巨大的灵魂支柱作用。为寻找城市精神,招远市在全市组织开展招远精神大讨论活动,进行招远精神征集、研讨等一系列活动,从不同侧面,不同层次就招远精神与时代精神如何更好地结合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和诠释。"招携怀远、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的选定,对外树立了招远市良好形象,对内进一步提升了57万招远市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全市以招远精神为指引,凝心聚力共谋发展。并以此为契机,先后组织开展"城市形象歌曲征集传唱""践行城市精神演讲大赛"等4个主题鲜明、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招远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了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长期以来,招远市高度重视乡村文明行动及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评选表彰活动,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奠定良好基础。近年来,招远市以村容村貌、村风民俗、乡村道德、生活方式、平安村庄、文化惠民"六大建设"为基本内容,以"规划先行、统筹城乡"为根本原则,深入推进乡村文明行动。自2011年以来,累计投入专项资金3.6亿元,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260亿元投入农村发展。2015年,蚕庄镇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成为招远市历史上的一个新突破。同时,招远市还建设了4个省级乡村文明行动特色示范镇、22个省级乡村文明家园、100个市级乡村文明行动示范村。2014年7月14日,省乡村文明行动第三次现场推进会议将招远市作为现场观摩点,与会各级领导对招远市工作给予高度好评。招远市制定出台《招远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评选标准,规范申报程序,明确文明单位奖惩,加强文明单位管理,为文明城市的创建提供有利条件,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建设更加规范化、常态化。2015年,全市烟台市级以上文明单位74个、文明村19个、文明镇4个,文明社区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