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司法局领导成员
局长:冯书贵
副局长:宋书琴(女)王志坚
148指挥协调中心主任:王庆田
公证处主任:孙淑凤(女)
公证处副主任:张玉敏
【机构设置】招远市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政工科、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下辖14个司法所。2015年,机关行政编制22人,司法所行政编制19人。
【概况】2015年,招远市司法局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公证事务、律师事务、法律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为建设和谐稳定城市做出积极贡献。市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烟台市文明办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被招远市委、市政府评为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先进单位、农村工作先进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金岭镇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重点工作完成先进集体,梦芝街道司法所、宋家法律服务所被烟台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公证处、山东通昌律师事务所被招远市委、市政府评为政法工作先进基层单位。蚕庄镇司法所所长李兴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司法所长"称号,3名干警获得省级以上荣誉,4名干警获得烟台市级荣誉。
【人民调解】2015年6月,市司法局开展为期3个月的调解卷宗评查工作,对8个镇(街道)的236份卷宗进行复查,合格率达到93.7%。在毕郭、阜山等镇开展"春季调解员培训班",共有261名调解员参加培训。11月25~27日,市司法局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全市各司法所所长及各镇调解员业务骨干共130人参加,招远市政府副市长王秀姬、招远市委党校副校长张永梅、招远市司法局局长冯书贵、烟台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刘以辉参加开班仪式,会议由冯书贵主持,王秀姬作讲话。是年,全市共有调解员2269名(专职803名、兼职1466名),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89件,调处成功1383件,成功率98%。规范医调委工作流程,共调处医疗纠纷18件,达成协议8件,正在调处5件,引导走法律程序5件,接待电话咨询124人次。
【普法依法治理】2015年,市司法局确定8个"六五"普法验收示范点,打造"法德讲堂"600处,"法德共促会"实现全覆盖,法治文化阵地30处,落实51个责任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中国与我同行"演讲比赛。全年共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通过"法治金都"官方微博发送普法动态信息256条,在烟台普法网刊载工作信息22条。12月8日,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主题,组织全市政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及相关单位共31个职能部门的100余名普法工作者在府前广场开展一场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大型宪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共设立咨询台31个,发放法制宣传材2000余份、展出展板30块,悬挂宣传横幅25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000余人,宣传效果良好,全市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2015年,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规范化标准,投资建成高标准的社区矫正中心,建立集中宣告室、教育学习室、监控室、检察室、心理矫正室、宣泄室、档案室等6个刑罚执行综合场所。招远市被列为"全省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全省共4处,招远市为烟台市唯一一处试点)。规范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机制,共调查评估92人,评估结果全部被法院采纳。7月,配合市人大内司委完成社区矫正调研工作。10月20日,全省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工作启动会在招远市召开,标志着全省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工作全面启动。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工作是由省司法厅、省质监局依据全国、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执行体系为总揽、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试点项目,旨在统一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职责和标准,充分发挥试点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由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向标准化提升。年末,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22人,其中缓刑351,假释65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
【公证工作】2015年,全市公证人员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210件,业务量增长10%,业务收费69.6万元,同比增长35%。
【律师工作】2015年,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03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678件。其中:办理民事案件267件,刑事65件,非诉讼42件,行政4件,代写法律文书2300件;解答法律咨询8000多人次,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业务收费达300万元。
【法律援助】2015年,援助中心提供法律咨询1256余人次,共受理各类案件310件,结案273件,共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200万元。组织全市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148等法律服务人员101人,组建14个镇(街道、区)的"法律管家"服务团,确定25名符合条件的律师到市人民法院开展值班工作,全市通过"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解答法律咨询920 人次,接线率 100%。重阳节当天上午,招远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通昌、浩源、乾平等律师事务所6名律师及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府前广场举办老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45人次,现场气氛热烈浓厚。
【基层法律服务】2015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民事诉讼案件178件,承办非诉讼法律事务共 1030 件,担任法律顾问28家。
【山东通昌律师事务所】2015年,全所共有执业律师16人。全年共承办各类案件113件,其中刑事案件28件,民事和经济案件72件,行政案件4件,非诉讼案件9件,解答法律咨询480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102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570余万元,受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达到30家,业务收费167.1万元。
【山东浩源律师事务所】2015年,全所共有执业律师7人,实习律师1人。全年办理案件共计66件,其中民事案件19件,刑事案件10件,非诉讼案件37件,解答法律咨询88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52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98万元,受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达到30家,业务收费35.9万元。
【山东乾平律师事务所】2015年,全所共有执业律师5人,实习律师2人,内勤人员1人。全年共办理案件75件,其中民事案件办理37件,刑事案件办理13件,非诉讼案件办理20件,解答法律咨询110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43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00万元,受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达到32家。
(撰稿:刘芸 审稿:梁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