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与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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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海洋与渔业局领导成员
局 长:徐晓伟
副局长:孙进忠 杨彩红(女)
招远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大队长:侯悦军
副大队长:刘海波

【机构设置】 1994年2月24日,招远市渔业总站被批准为正科级事业单位。1995年11月27日,市渔业总站增挂渔业海洋局牌子。1996年7月24日,市渔业海洋局改称市海洋与水产局。2013年3月5日,招远市渔业总站更名为招远市海洋与渔业局,内设办公室、业务科、安全生产管理科、海洋经济科、海域管理科、渔业科,下设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副科级事业单位)、海洋环境监测站(股级事业单位)。2014年,局属编制19人,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编制16人,海洋环境监测站编制9人。

【概况】 2013年,全市完成渔业总产量5.47万吨,其中海水养殖产量4.63万吨、淡水养殖产量0.45万吨、海水捕捞产量0.39万吨。实现渔业总产值14.14亿元,其中水产品总值6.14亿元,二、三产业产值8亿元。完成滨海旅游业产值40.5亿元,海洋经济总产值59.6亿元。2014年,全市完成渔业总产量5.54万吨,其中海水养殖产量4.69万吨、淡水养殖产量0.45万吨、海水捕捞产量0.4万吨。实现渔业总产值16.50亿元,其中水产品总值6.76亿元,二、三产业产值9.74亿元;完成滨海旅游业产值50.2亿元,海洋经济总产值74.2亿元。2013年1月,招远市海洋与渔业局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洋与渔业厅、公务员局授予"先进集体"称号。2014年12月,曹岱忠被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授予"伏季休渔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渔政渔船监督与管理】 招远市海洋与渔业局始终坚持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加强渔船检验和渔船进出港签证,及时传递大风警报及安全督查工作,强化海上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无证"、"三证不齐"("三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国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小型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超载、超抗风等级等违规违章行为,确保全市渔业生产的安全稳定。贯彻伏季休渔规定,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分工,划片包干,对作业渔区和渔船停泊点及水产品市场,开展不间断巡回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国家渔业资源,保持全市伏季休渔秩序稳定。2013年,全市拥有渔船399条,其中养殖船355条、捕捞渔船44条,发放燃油补贴500万元;举办船员培训班2期,培训船员140人。2014年,全市拥有渔船399条,其中养殖船355条、捕捞渔船44条,发放燃油补贴550万元;举办船员培训班2期,培训船员130人。

【海域管理】 招远市海域总面积2万公顷。截止到2014年底,招远市渔民和涉海企业持有县批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证97本,用海总面积4696.12公顷;持有省批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证2本,用海总面积26.0208公顷。2014年12月29日,龙口湾临港高端制造业聚集区(招远部分)人工岛建设开工,标志招远市海洋经济开始新的腾飞。其他海洋工程项目:招远一级渔港扩建项目获省政府批准,招远一级渔港航道项目环境评审报告书经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批复核准,招远市海洋岸线修复工程正在积极推进中。

【安全生产管理】 市海洋与渔业局为提高船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定期举办海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每年举行海上安全生产知识讲座2次、普通船员学习班2次、职务船员培训1次。定期开展海上安全生产大检查。2013年,共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360份,检查渔船328条,检查渔养单位4个,查处违规渔船55条,下达整改通知书55份。召开安全生产会议9次,其中市级大型会议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7期,培训人员500多人次。2014年,共检查渔船350条,查处各类违规渔船40条,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整改事故隐患40处;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400多人次;争取财政投资40万元。

【海洋经济】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蓝色经济工作,招远市海洋经济取得长足发展,规划和启动一批重点项目。其中,龙口湾临港高端产业聚集区(招远部分)区域建设用海项目,是山东省为打造半岛蓝色经济区而规划的九大集中集约用海项目之一。2012年4月11日,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复。招远市委、市政府把人工岛工程建设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市滨海人工岛与货运港口建设指挥部,全力以赴做好人工岛工程建设的前期相关工作,相继开展用海海域普查登记及专家评估、用海规划调整、外出考察招商、专家邀请论证、用海海域地形测绘等相关工作。通过招标完成地形图测绘、水文调查、地质初勘、波浪泥沙潮流物模研究、人工岛概念性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用海征迁普查、填海物料场选址等准备工作。2014年,招远市与中港建设集团签订合作开发框架协议,用海清理补偿、土地审批及道路规划建设正在有序开展中。为保护莱州湾东部招远侵蚀海岸不再受海水侵蚀危害,修复滨海海滩资源。从2011年起,招远市按照分区管理、分段整治的思路在莱州湾东部招远沿海开展侵蚀海岸综合整治,计划共分5期实施。一期工程总投资1600万元,岸线修复工程总长1334米,于2012年完工;二期工程于2014年3月得到省厅批复,总投资3845.66万元,整治岸段长2100米,修复内容包括:建设离岸堤1275米,养护填砂39.33万立方米,2014年建成300米离岸堤,填砂8万立方米; 三期工程招远春雨滨海海岸带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获得省厅批复,建设护岸1406米,补砂约20万立方米,岸滩清理面积15.6万平方米,计划2015年开工。四期、五期工程也在积极筹划中。

【渔业资源修复】 招远市自承担放流任务以来,增殖放流品种、数量,资金每年都在增加,近海资源量得到明显恢复。2013年,首次增加半滑舌鳎苗种放流。全年共放流海蜇苗种 2756万只,牙鲆240余万尾,三疣梭子蟹苗种600万只,半滑舌鳎苗种20.5万尾。2014年,积极实施近海生物种群恢复工程,放流牙鲆51.2万尾,半滑舌鳎31.5万尾,海蜇苗种 2648万只,魁蚶5668万粒,三疣梭子蟹苗种800多万只。人工鱼礁建设自实施以来,始终坚持高起点规划、分阶段实施、以项目带动产业化发展的思路,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倡导渔业龙头企业引领,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打造招远近岸人工鱼礁产业带。2013~2014年,共争取上级扶持资金800万元。截止到2014年底,共完成造礁面积372公顷,完成投资9767万元,比计划多投资104万元。

【渔业生产及渔业科技】 2013年,市海洋与渔业局大力开展渔业基层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完善"专家+示范基地+渔技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水产技术推广服务机制,进一步明确并细化县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在水产关键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病害测报与防治等领域的公益性职能任务。同时,合理确定机构编制、完善职责、建立健全五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渔技推广运行管理机制。2013年末,在省、市综合评定中,招远市名列前茅,被省厅认定为2013年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市。为保护广大渔民的合法权益,2013年开始成立渔业合作社,首批成立招远牧海渔业合作社、招远富玉渔业合作社和招远文武渔业合作社,当年即有116户渔民户入社。完成招远市科技局《全封闭循环水养殖半滑舌鳎》项目,省厅《海水工厂化及循环水养殖技术》开始进行项目试验推广。成立海洋环境监测站,在辛庄镇宅上村后海建起实验室,可以开展水质的化验和常用的物理指标如PH值、COD、溶解氧、亚硝酸盐等的检测,使养殖户能够根据相关的数据进行科学养殖,降低养殖成本及养殖风险,从而更有利于水产技术的推广及基层服务体系的建设。无公害产品产地新增认证面积5073.2公顷,品种为海湾扇贝和栉孔扇贝,认证产量为351000吨。为招远市发海海珍品养殖有限公司申报的《山东省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获得批复。完成《招远发海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单体规划》和《招远龙王湖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单体规划》两个山东省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建设。全年对22家大棚养殖企业进行检查,完成抽检样品26个,合格率100%。2014年,"招远市基层渔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圆满完成,共举办科技示范户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300余人次;举办技术指导员培训班2期,培训高级技术人员15人。"2014年招远市新型渔民培训"项目顺利结束,共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渔民120余人次。举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班,对辛庄镇16个渔业村的渔业协管员、养殖企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法律法规培训。与辛庄镇16个渔业村协管员及辛庄镇水产养殖育苗企业(户)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对全市水产养殖育苗企业(户)进行全面普查,建立健全水产养殖育苗企业(户)管理档案。渔业合作社增加到13家,入社渔民户150多户。承担的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院《海水工厂化养殖循环水》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海水工厂化及循环水养殖技术项目示范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完成《招远羊角河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单体规划》和《招远辛庄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单体规划》两个山东省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建设。全年抽查大棚养殖企业20家,完成抽检样品37个,合格率100%。
(撰稿:胡光辉 审稿:徐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