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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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处领导成员
主 任:徐永彩
副主任: 李华海 王春明 纪少坤

【机构设置】 招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设办公室、财务科、房管科、安全生产管理科、机关服务中心、车辆管理科、节能科、综合科、生活科等9个科室,编制51人。主要负责政府机关的房屋修缮、水电暖维修、绿化管理、办公楼的卫生保洁,市委办、政府办、机关工委、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机关事务管理处等6个单位的财务结算、核算、管理,市级机关车辆的保险及理赔,金鸿人才派遣公司的管理与指导,全市党政机关、组织团体和事业单位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办公用房管理和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2014年,干部职工42人,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3人。

【概况】 2013年以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服务、管理、保障职能,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做到后勤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及保障法制化,以岗位目标责任制、机关后勤科学管理和节能降耗为重点,秉承"后勤工作无小事"的服务理念,开展"服务质量提高年"活动,全力推进各项后勤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

【制度建设】 2013年以来,机关事务管理处先后建立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值班制度、考勤制度、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并量化到人,细化到岗,形成涵盖整个后勤服务工作的制度体系。尤其是特色鲜明的服务承诺制,及时推出24小时服务电话,对突发情况进行及时回应和处置,广受服务对象好评。各项制度的落实,促进了后勤工作规范有序地运转。

【节能工作】 2013年以来,机关事务管理处切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分别从加强节能宣传、完善节能制度、推广新能源、新产品等几方面入手,全方位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是建章立制,先后制定下发《招远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招远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等一系列文件,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二是强化宣传,精心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以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节能宣传活动,发出"绿色出行"倡议书,组织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向各级各部门发放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宣传手册、节能标识图片、倡议书等材料5000多份,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的节能意识。三是大力实施节能改造项目,积极推广新能源、新产品。

【公务用车管理】 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一方面严把关口,对新购置、更新公务用车严格审批,严格执行编制和配备标准,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另一方面严格管理,对全市公务用车张贴公务用车标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统计报告制度,有效杜绝公车违规使用现象。

【派遣公司管理】 对机关后勤人员实行派遣管理是招远市的一种尝试与探索,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处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不断完善派遣管理制度。2014年,录用派遣编外用工派遣工作人员100多人次。坚持依法规范管理,使派遣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先后向全市80多个机关事业单位派遣员工近1300多人。

【安全工作】 2013年以来,机关事务管理处始终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整个后勤服务工作的始终,常抓不懈。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对水、电、暖、门、窗、护栏等进行常态化的安全检查。每年10月份邀请专业消防部门对每栋楼所有的消防器材进行了检查检测,及时更换消防设施、设备和到期的灭火材料。通过以上举措,全年未出现一起安全事故。

(撰稿:李小强 审稿:李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