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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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人民政府督查办公室领导成员
副主任:隋 军

【机构设置】2007年11月,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改设为招远市人民政府督查办公室,内设督查科。主要职责是负责上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市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决议和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上级政府和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以及在调查研究、现场办公时所提重要意见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督查通报》和《督查专报》的编写,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概况】 2013年,督查工作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重点督查、专项督查、领导批示件办理、建议提案办理等政务督查活动,有效地推动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对市政府工作报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为民服务实事、实体经济推进会、部分企业家座谈会、旧城旧村改造工作座谈会、市长办公会、市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及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开展全市果袋生产加工及经销情况、城区占道经营暨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建筑拆除、部分旧城旧村改造项目及城建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河道及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校车运行工作情况、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重点事项督查162次,开展项目督查17次,对30个重大项目和12个重点招商项目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包帮4个项目实行每周督查,形成督查情况报告50余次。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查12次。编写督查通报、督查专报68期。全年从烟台政务督办系统提出督办通知50件,及时调度汇总,并按要求上报烟台市政府督查室。参与筹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办公会议19次。组织筹备半年、年底2次项目集中观摩评议会议工作。登记、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651件。承办烟台市政协5件提案,招远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127件和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案109件,组织筹备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工作会议,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市住建局、公安局、城管局等建议、提案承办数量较多、任务较重的15个部门办理工作进行重点督查,与代表委员的见面率达到100%,代表委员的满意率达到98%。确定2013年政务公开的题目和责任单位,共从全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收集政务公开材料30项,为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发挥积极作用。参与筹备全市群众满意度调查暨《致全体市民一封信》发放工作,宣传市政府2013年民生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严格公文格式把关、稽核和登记工作,按照公文规范化的要求,对以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各类公文进行严格把关,细心稽核和认真登记,全年共审核文件347件。
2014年,市政府督查办坚持以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落实工作职责。一是围绕全市工作重点开展督查促落实。采用重点督查、专项督查等形式开展政务督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先后对市政府工作报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为民服务实事、城市面貌一年有变化两年大变样工作调度会议确定事项等市政府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和重要会议进行分解立项。全年开展市政府重点工作事项督查3次,为民服务实事督查4次,月份重点工作督查12次,各类重要会议落实情况督查30余次。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月活动开展情况、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对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迎检准备工作、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乡镇中心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等专项督查180余次,开展项目督查40余次,编写督查通报64期,督查专报4期。承办烟台政务督查督办系统的督办通知51件,山东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在《政务督查》第4期刊发市政府督查办关于《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典型经验材料,予以全省推广。二是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2014年,共承办烟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5件,招远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和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264件。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后,及时对建议、提案进行逐项分解,明确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职责分工,并对办理任务重、进展较慢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帮助部门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办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代表委员的满意率达到99%。三是做好政务活动服务工作。做好各项会务服务,全年共组织筹备市政府常务会议11次、市长办公会议4次和市政府重点工作专题调度会议1次。积极参与组织半年重点项目科学发展观摩活动,年终重大重点项目暨生态文明乡村观摩活动。确定2014年政务公开的题目和责任单位,共从全市45个部门和单位收集政务公开材料38项,为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发挥积极作用。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和《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