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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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成员

主 任:张伟
副主任:徐林宏 丛臣亭 杨建荣 滕军胜 路东尚
党组成员:王晓君 王 鹏
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
办公室主 任:徐绍彬
副主任:徐兴国
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李守学
副主任科员:徐盛涛
信访工作室副主任:王晓伟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 任:王军杰
副主任:张忠喜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刘万成
主任科员:曹学锋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 任:盛竹章
副主任:唐守信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
王光耀 赵金菊(女) 王 锋
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5名)
张 伟 徐林宏 隋云斋 郝永平 彭桂东 王嘉林 孙浩文 赵美瑜(女) 张永梅(女) 王少志 杨喜平(女) 李殿林 张孟苏 温吉华(女)李 瑛(女) 丛玉科 刘广瑞 丛春万 栾树冰 温洪福 李坪佶 李 军 滕 毅 秦广成 彭少军 臧 宁 程绍华 张少伟 兰香才孙发敏陈松海 王 磊 王兴发 曲向东 曹学军

【市人大领导分工】 张伟: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徐林宏:协助张伟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丛臣亭:分管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工作。杨建荣:不驻会。滕军胜:分管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镇(街道)人大工作。路东尚:不驻会。王晓君:分管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工作。王鹏:分管人大信访办公室工作。

【概况】 招远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于1954年7月,1955年11月一届二次人代会决定撤销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县人民委员会行使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职权。1978年4月,招远县八届一次人代会重建人民检察院,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分离。1980年12月,招远县九届一次人代会设立人大常委会,恢复设立招远县人民政府。自此,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彻底分离。2014年,人大常委会内设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室、信访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2013年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常委会7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0次,作出决议决定6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9人次,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17次。2014年,共召开常委会7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8次,作出决议决定7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4人次,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17次。

【人民代表大会】 招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1月16~18日举行,235名人大代表参加会议,不是代表的市级班子领导,市直各部门、正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各集团公司、驻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大会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招远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招远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市政府关于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交办的代表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这些报告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整个会期共安排2次全体会议,3次主席团会议,18个代表团进行分组讨论,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166件。
招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14年1月13~15日举行,235名人大代表参加会议,不是代表的市级班子领导,市直各部门、正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各集团公司、驻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大会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招远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招远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市政府关于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交办的代表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这些报告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接受隋云斋辞去招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宋林庆、林德春辞去招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大会依法补选丛臣亭为招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郝春晓、李守学、李家亭为招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整个会期共安排2次全体会议,4次主席团会议,18个代表团进行分组讨论,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127件。

【重要会议及决定】 2013年1月15日,招远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关于确认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定》。2013年6月26日,招远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决议》和《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监所检察工作的决议》。2013年9月11日,招远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决议》。2013年12月31日,招远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招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和《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招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14年1月10日,招远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定》和《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招远市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2014年3月7日,招远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补选招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2014年4月22日,招远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定》。2014年6月27日,招远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招远市2013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2014年12月31日,招远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招远市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和《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招远市政府<关于落实招远市界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有关贷款情况的议案>的决定》。

【人事任免】 2013年,任免73人次,其中人大任7次,免7次;政府任7次,免8次;法院任24次,免11次;检察院任6次,免3次。
2014年,任免96人次,其中人大任4次,免5次;政府任1次,政府免1次;法院任81次,免1次;检察院任1次,免2次。

【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办理】 2013年1月,市十七届人代会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8件。其中农业和农村方面3件,工业交通方面9件,财贸金融方面5件,城建环保土地方面2件,文教卫生方面3件,政法方面5件,其他方面1件。
2014年1月,市十七届人代会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27件。其中农业和农村方面29件,工业交通方面16件,城建环保方面25件,经贸旅游方面21件,道路交通方面18件,劳动保障方面9件,农林水方面8件,文教卫生方面28件,公安政法方面12件,其他方面6件。

【人大代表调研】 2013年5月,市人大教工委对全市贯彻实施《专利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关于贯彻实施<专利法>情况的调查报告》。2013年6月,市人大财经委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市人大内司委对全市监所检察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全市监所检察工作调研报告》。2013年9月,市人大人事室对全市《标准化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全市<标准化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报告。2013年10月,市人大信访室对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对全市粮食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全市粮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市人大内司委对全市基层法庭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全市基层法庭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2014年4月,市人大教工委对全市卫生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全市卫生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对全市公路"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全市公路"一法一条例"调研报告》;内司委对全市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全市反贪污贿赂工作调研报告》。2014年6月,市人大内司委对全市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全市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调研报告》;教工委对全市贯彻实施《教师法》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全市贯彻实施<教师法>调研报告》。2014年10月,市人大内司委对全市粮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全市粮食安全生产情况调研报告》。

【人大代表视察】 2013年3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30人,对全市公安监管工作进行视察。2013年5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镇(街)人大主席或副主席(主任或副主任)45人,对全市土地复垦工作进行视察。2013年8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组成人员、各镇(街)人大主席(主任)和部分代表就全市旅游工作进行一次集中视察。2013年9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各镇(街)人大主席(主任)及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市生态林业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视察。2013年11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驻招省、烟台市人大代表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分两个组对市属工业技术改造、城市建设、农村土地流转和生态文明村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视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开会,听取市政府相关工作汇报。第二阶段分组进行实地视察。会议书面印发市法院和市检察院的工作汇报。
2014年3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视察。2014年5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镇(街)人大主席或副主席(主任或副主任)45人,对全市农贸市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2014年7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镇街人大负责人,对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情况进行视察。2014年10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各镇(街)人大主席(主任)就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集中视察。2014年11月19日,组织由全市选举的烟台市人大代表进行一次集中视察。上午8时,分组听取部门汇报。一组在金都宾馆金府会议厅,听取全市卫生医疗和社会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汇报;二组在金城大酒店金城会议厅,听取全市市属工业技术改造和城市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 按照"巩固、完善、提高"要求,2013~2014年的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不断对评议的程序、重点、名次确定和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探索改进,不断完善评议工作机制,提高评议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评议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广大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被评议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前段的收集意见、部门整改任务,取得了预期效果。会议当场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按照《2013年市镇两级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实施意见》,人大常委会对2013年评议前15名的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地税局、交通局、公安局、住建局、教体局、卫生局、环保局、法院、国税局、技术监督局、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授予"2013年度人大代表评议先进单位"称号。

【信访工作】 2013年,共办理各类信访案件150件,部门回复100件。2014年,先后接待群众来访100人次,处理来信上访120件。

【办公室工作】 2013年以来,市人大办公室各科室之间加强相互联系和支持,表现出良好的团队精神,组织协调能力明显增强,圆满完成2次烟台人代会和2次招远人代会的筹备服务工作。秘书科把提高文字材料水平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认真做好起草、修改、校对、印刷工作,文秘工作有了较大进步。共撰写调查报告14个,视察报告5个,编写公报6期、人大常委会工作大事记22期,人大工作情况20期,起草常委会文件、办公室文件、传真电报、会议通知、会议纪要120多个,经验交流材料10个。重视宣传工作,在国家级、省级和烟台市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新闻宣传稿件100多篇。整理编写招远人民代表大会概况、重要会议及决定、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办理、历任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名录、招远市历任全国和全省人大代表、人大视察调研等。行政科认真搞好各项服务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没有出现纰漏和失误。各驾驶员遵章守纪,服从领导,保证公务用车,没有出现任何交通事故。老干部科以"让老干部满意"为宗旨,对老干部日常生活考虑周到,服务到位,使老干部感到党组织的温暖。积极参与市委组织的重大活动,做好包帮后进村、招商引资、义务植树等工作。多方筹措资金19万多元,对包帮的大秦家街道杜家沟村硬化路面1860平方米,切实解决村民出行问题。指导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该村经济发展和谐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响应市委关于爱心捐助的号召,踊跃捐款近3万元。

(撰稿:李自峰 审稿:徐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