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招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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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招远市纪委领导成员
书 记:张烟航
副书记:王维州 王清军
常 委:张明礼 杨向东 杜俊兰(女) 韩 杰
招远市监察局领导成员
局 长:王维州
副局长:张明礼 梁祝丽(女)
中共招远市纪委各室(组、中心)领导成员
办公室主任:王桂涛
监察综合室主任:段 毅
教育研究室主任:王晓东
信访室主任:牟京卫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孙岩松
执法室主任:王 兰(女)
纪检监察室主任:王钦龙
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梁祝丽(女,兼)
干部室主任:李晓波
行政效能监察中心主 任:刘金军
副主任:张学壮
第一纪检组(监察室)组 长(主任):王 民
副组长(主任):张春庆 李君梅(女) 刘杰新
第二纪检组(监察室)组 长(主任):姜 微(女)
副组长(主任):李燕芹(女) 房旭阳 姜翠香(女)
第三纪检组(监察室)组 长(主任):张维纯
副组长(主任):李文东 杨悦东 尹振兴
第四纪检组(监察室)组 长(主任):兰韶燕
副组长(主任):阎恩东 孙丽萍(女) 张海涛
第五纪检组(监察室)组 长(主任):兰瑞进
副组长(主任):贾玉堂 姜同强 张佰婧(女)

【机构设置】 招远市纪委机关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加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委局机关设办公室、干部室、信访室、审理室、教育调研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行政效能监察中心(与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合署办公)。2014年,市纪委、监察局编制54人,其中班子成员8人(书记1人,常务副书记、监察局长1人,副书记1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1人,纪委常委3人,非党监察局副局长1人)。

【概况】 2013年以来,市纪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中心,聚焦主业、突出主责、注重实效、全面推进,切实肩负起组织协调的职责,积极协助市委开展党内监督各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各项监督措施的落实,在全市营造出清正廉洁的浓厚氛围。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和上级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意见,修改完善责任状的内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调整签状单位和部门,市委共与78个重点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到重点牵头部门,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重要会议】 2013年3月11日,中共招远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召开,市委与75个单位签订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目标责任书》,市委书记张伟作讲话,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维洲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市纪委书记张烟航向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部署2013年的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任务。2014年2月20日,中共招远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体会议召开,市委与78个单位签订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目标责任书》,市委书记张伟作讲话,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维洲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烟台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市纪委书记张烟航向市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部署2014年的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任务。2014年7月31日,全市党政班子成员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会议召开,14名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向市纪委全委会进行述廉。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省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3年9月3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会议召开,会议对活动进行部署动员,并详细解读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为活动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活动开展过程中,委局机关开办"群众路线教育讲坛",机关干部轮流就如何转变作风、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等,谈认识、谈方法、谈体会。同时,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先后对三个层面456人征求意见和建议603条,撰写调研报告21篇。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式,组织机关干部认真撰写个人查摆材料,深刻查摆自身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委局机关累计查摆问题6类171个。在此基础上,认真开展谈心谈话,相互之间有针对性的提意见、找根源、析原因、明措施,达到较好的教育效果。2013年12月6日,利用一天时间,组织召开市纪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烟台市纪委副书记步延增出席指导。会议期间,班子成员认真贯彻"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端正态度、放下包袱,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开门见山、直面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结束后,市纪委班子结合对照检查、征求群众意见及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累计制定整改任务19项,整改措施48项,并根据整改清单一条一条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全部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机关干部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

【廉政教育和党内监督】 2013年以来,招远市坚持把教育预防放在首位,创新教育载体,分层次开展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召开全市廉政工作会议,组织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赴莱阳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在此基础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伟亲自讲授廉政教育课,收到良好效果。结合全市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昭晖为全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上了一堂题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反腐倡廉建设战略、路径与要求》党风党纪专题辅导。组织全市29名县级领导干部参加山东省领导干部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以实施廉政文化建设三项工程为载体,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全市累计创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个,烟台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2个,教育基地1个,14个镇(街道、区)全部在辖区主干道或重要交通枢纽设立廉政公益广告牌,在全市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形成知荣辱、讲廉洁、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气。深化"家庭促廉"活动,向全市106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发放《致全市科级领导干部家属的一封信》,进一步促进全市领导干部家属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水平。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工作,出台《招远市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通过招远电视台和《今日招远》播出刊登,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情况,节假日期间对各单位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累计对6个未上报公务公车管理情况的单位进行通报。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全市党政机关在职人员、事业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市属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共计4699人做到"会员卡零持有"。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报告制度,制定《关于实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制度的通知》,70名领导干部按规定报送婚丧嫁娶情况,对1起违反婚丧嫁娶行为的党员干部进行查处,处理4人。开展收受"红包"及购物卡专项整治活动,全市61个单位 791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上交"承诺书"。
深入推行以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廉政巡察、廉政审计"为主要内容的"三廉"监督机制。2013年以来,先后与全市1674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全市116个单位进行廉政巡察,对4个单位进行廉政审计,累计对459名领导干部,631名关键岗位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评议,发现问题171个,收集意见建议228条,排查案件线索1条。抓住全省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试点契机,主动探索对同级党委监督新途径。出台《招远市党政班子成员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2014年7月,召开全市党政班子成员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会议,烟台市纪委有关领导亲临现场给予监督指导,14名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向市纪委全委会进行述廉,并当场接受市纪委委员民主评议。3名纪委委员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质询,被质询对象现场给予答复,收到良好效果。

【纠正不正之风】 开展作风效能和环境建设专项评议,组织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及中层干部、职工,部分个体工商户,居民代表、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代表等950人对与群众生活生产联系密切的69个窗口单位开展专项评议。评议活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议结果全市通报,在招远电视台、《今日招远》等媒体上向全市公布。针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定期开展作风效能和优化环境明察暗访,共进行明察暗访11次、专项检查1次,发现并纠正各种违规行为11人次。开展三个方面专项治理,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庸懒散"及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直查快办和问责处理。先后开展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11次,现场纠正工作人员不合规行为11起,对3个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3名违纪人员做出问责处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明察暗访和直查快办力度,严查违反工作纪律、公车私用、公款送礼、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庸懒散"、办公用房违规等问题。先后明察暗访25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5起,分5批次对29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处理党员干部82人,强化警示和威慑效果。严格落实"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每月的1~23日定为企业生产宁静日。"宁静日"期间,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出现重大突发性事件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到企业检查。每月23日以后到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实行审核备案。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谋取非法利益。2013年以来,11个行政执法部门2190项次检查中,全部办理行政执法检查备案,无企业和群众投诉。拓宽投诉渠道,认真解决群众诉求。公开举报电话,在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服务大厅设立群众意见箱,认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加大对加重企业负担、损害企业利益和权益等问题投诉的查处力度,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累计对受理的19起有关合法权益、发展环境等方面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处理,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利益。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夯实办案基础,新建办案谈话室2间,监控和办公室1间,选配30名具有法律、审计业务基础的骨干人员组成"查办案件人才储备库",40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陪护人员储备库",为查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奠定人员基础。2013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查案件135起,其中自办案件57起,大要案26起,处分违纪人员156人,其中乡科级22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880余万元。

【预防和治理腐败】 强化电子监察,运用科技手段参与审批事项办理及审批服务监督。对行政权力业务数据录入和办事大厅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实行实时监察,处置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红黄预警信息,严肃查处对首接责任制、AB角制、限时办结制等执行不力、办事流程不规范及背后存在的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先后通过电子监察,现场纠正工作人员不合规行为9起,对2个单位驻行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行为进行全市通报,并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深化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加大对重要部门和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跟踪和抽检,着重检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防控措施的实施和运行、风险防控有关信息公开和管理等方面。通过检查共发现和纠正不当事项共计27处,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52条,全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执法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 2013年以来,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紧贴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有效地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有力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积极贡献。对2010年以前的72个工程建设项目排查发现的189个问题进行整改,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严肃责任追究,督促实施行政处罚5件。对2010年以来新开工建设的53个项目排查发现的32个问题进行整改,向问题牵头督办单位下发催办整改通知书,确保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进度整改治理,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巩固治理成果。对全市2012年以来竣工和在建的86个建设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问题均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3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12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6轮全面督查,累计发现问题42件次,向15个单位下发督办(催办)单37份,督促成立2个专门工作组,刊发专报、通报5期。对违法违规占地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进行监督,对58宗违法建设用地全部进行行政执法立案调查,按照法律程序予以停工、整改,并下达处罚决定,已拆除违法建设4处。对全市项目审批和专项转移支付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全市6个未开工的市级重大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并依据《重大重点项目或重要工作事项问责办法》,对项目推进过程中行动迟缓、推进不力,履职尽责过程中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全部给予问责,其中,给予诫勉谈话3人,对4个相关责任单位和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撰稿:王晓东 审稿:杨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