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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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成员
主 任:赵仁波
副主任:温 奎 康 波

【机构设置】 招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党委序列机构,内设综合与监督检查科、事业机构编制科、行政机构编制科3个职能科室、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副科级高配)和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副科级),下设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于2013年11月经烟台市编委办公室批准,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更名。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于2014年3月经烟台市编委办公室批准设立,负责组织实施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的开展。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5人,配备主任1人,副主任2人;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股级领导职数4人;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配备主任1人,副主任1人;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编制6人,领导职数3人。

【概况】 2013年以来,招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转变职能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简政放权为重点,以完善政府职责体系为途径,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谋划、指导、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理顺机构职能,规范行政职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完善经济调节、严格市场监管、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正确履行职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4年6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行政审批事项摸底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招远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关于招远市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事中事后监督办法等文件,对全市44个职能部门审批事项进行摸底和清理规范。2014年7月,共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4项,调整合并87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项,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80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已向社会公布。

【建立权力清单制度】 2014年9月,召开全市权力清单工作动员会议,印发《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招政发〔2014〕84号)。截止2014年12月上旬,全市53个部门权力清单提审结束并完成联合审核工作。并按照烟台编办要求进行压缩修订,适时进行公示,于2015年一季度公布实施。

【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 2014年制定出台市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12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明确三部门相关职责的划转分工及工商质监所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方案,各项工作已经落实到位并完成。

【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 根据烟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2014年制定《招远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经烟台批准后,拟定《招远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已由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通过,2014年12月30日召开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

【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评估工作】 2013年,以部门自查评估为抓手,结合社会调查和实地评估等形式,对市国土局、水务局、住建局和环保局4个部门履职情况和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逐一展开检查评估,并就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办法。2014年,对市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流通行业办6个部门,从部门职责的履行落实、机构编制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评估。

【机构体制调整】 2013年,将双拥工作职责划归民政局,在民政局内设立市双拥工作办公室,正科级建制,民政局局长兼任主任,配备专职副主任1名,撤销原事业单位双拥工作办公室。加强市海洋监测机构设置,组建招远市海洋环境监测站,承担全市海洋环境保护、监测、治理和防治等工作任务。调整物价成本调查工作职责,将原由物价局事业单位成本调查队承担的工作职责,收归市物价局机关,物价局增设成本调查科承担相关职责,撤销事业单位成本调查队。2014年,根据省市要求,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内设调整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并对其机构设置、编制、领导职数以及职责进行设置和调整;将招远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从团市委调整为市委老干部局领导的副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政法队伍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 在机构建设方面,2013年为市检察院申请批准组建开发区、夏甸2个派驻检察室。为警务机动大队设立5个中队,配备股级职数15名,解决优秀干警的职务晋升问题。为打击和侦查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案件,申请成立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在人员配备方面,经烟台市编办批准,2013年为市法院开发区法庭庭长配备正科级干部、市检察院开发区检察室主任配备正科级干部、夏甸检察室主任配备副科级干部,为政法部门增加下达政法专项编制8名,为政法机关安排考录计划9名。

【部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构建设】 为有效化解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13年在市经信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住房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法院等全市10个重点行业部门内,统一设立调处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受理处置涉及部门职责的信访事件、矛盾纠纷的化解和调处等部门维稳工作。

【明确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 根据省市编办关于加强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精神,2013年编委办在分别向市领导及市卫生局、安监局、人社局、总工会4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市卫生局、安监局、人社局、总工会4部门在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职责分工,4部门按照分工、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

【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调整】 根据上级要求,将市流通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畜牧兽医局,并将人员和编制随之调整。

【乡镇幼儿教育体系机构设置配备建设】 2013年,市编委办与市教育部门联合调查论证,确定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机构设置方案和编制配备标准及幼儿教师招考计划,经过向烟台申请,批准设立辛庄镇等9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核定幼儿教师编制54人,并批复36名幼儿教师招考计划。落实市政府2013年第14项专题会议精神,撤销市供销社幼儿园,对商业幼儿园编制重新核定。

【健全完善基层民族宗教体系】 为更好促进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2013年编委办与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体系的意见》,在市、镇、村三级明确分管民族宗教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求各镇街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民族宗教工作,党政办公室要明确1名主管领导并确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民族宗教工作。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整合工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鲁政办发[2014]2号),对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机构编制事项提出意见,机构编制事项和人员已全部调整到位。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2013年,拟定《招远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以两办文件全市印发。2013年12月,完成26家试点单位的考核,并确定、公布考核结果。2014年,印发《2014年招远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意见》、《关于提报2014年度事业单位业务目标的通知》、《关于提报2014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个性指标的通知》、《关于开展2014年度招远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全市244家事业单位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考核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2015年1月下旬完成考核。

【中文域名注册推广工作】 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进行中文域名注册推广工作,已注册中文域名其中机关单位67家,事业单位363家,其中2013年下半年新注册351家,申请续费38家。中文域名注册率达101%。

【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标识管理工作】 2014年,印发《关于做好招远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培训通知,党政机关已发放标识代码并完成挂标46家,354家事业单位已经集中培训,12月底前事业单位网站挂标工作结束。

【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2013年12月,全市2012年度已登记事业单位272家,271家完成年检,年检合格率99%。2013年办理事业单位初始登记3例,办理事业单位变更事项85例,办理事业单位注销登记20例,办理事业单位重新设立2例。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工作】 2014年是全省事业单位取消年检进行年度报告公开的第一年,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全市278家已登记事业单位进行分批培训。截止2014年3月31日,全市已登记事业单位278家,应进行年度报告公开事业单位法人264家,已完成单位264家,合格率为100%。截止2014年12月,共进行事业单位法人变更70家,法人初始登记3家,法人注销4家。

【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2013年 6月,烟台市编办对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听取全市清理规范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截止2013年底,全市清理规范工作共撤销单位22个,合并4个,更名10个,重点控制单位11个,调整级别单位2个。

【事业单位"九定"工作】 全市事业单位九定工作于2013年9月正式启动,针对每个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编制结构、领导职数等9个方面机构编制事项,进行梳理完善和规范明确。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2014年,根据烟台市的部署和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对全市356个事业单位进行初步的研究划类。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机构编制使用管理】 严格编制使用调查论证和审核汇报程序。2013年下达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编制使用计划210名,并对招考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下达的编制使用计划落实到位。严格人员入编管理,部门没有编制使用计划申请和审核的一律不办理入编手续,2013年共批复各单位日常调动的编制使用计划76人次。2014年,以2012年底机构编制数据为底数,坚持"不增机构,不加编制,撤一建一,严进宽出,逐步减员"的原则,对各部门机构编制的申请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和论证。2014年共新设事业单位2个,批复部门单位编制调整及内部科室设置27家。严格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制度,完成烟台市对县市区机构编制年度例行检查工作。

【严控财政拨款人员增长】 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先向市编办提报编制使用申请,新进人员一律按规定公开招考。按照进出平衡留有余地原则,拟定全市2015年考选编制使用计划。2014年共核发编制使用许可31份,有效控制财政拨款人员的增长。

【机关事业单位精简压缩编制工作】 2014年,根据省市部署,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进行精简压缩,印发《关于公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精简压缩编制的通知》,机关压缩55名,事业单位压缩206名。

【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2014年,根据省市编办部署下发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对539个核查单位中的219个进行实地核查,各部门单位公示工作也于10月初全部完成,顺利通过烟台市编办的核查验收。

【机构编制事项的调查论证和实施工作】 2014年,共完成《关于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建议》、《关于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有关事项的汇报》、《关于成立招远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建议的意见》、《关于市委宣传部<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的建议>的情况汇报》、《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工作情况汇报》、《关于市审计局申请成立政府投资审计专业机构的意见》、《关于市影剧院分类的有关情况说明》、《关于基层司法所专项编制管理使用的情况汇报》、《关于落实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关于对<招远市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安置情况建议>的修改意见》、《关于社区建设考察有关机构编制事项情况的汇报》、《关于市委改革办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关于烟台市水文局<商请组建招远市水文局>的情况汇报》、《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机构设置的建议》、《关于市气象局申请建立气象防灾减灾机构的情况汇报》、《关于市影剧院有关情况的汇报》、《2014年为民服务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招远市检验检测机构组建运行情况汇报》、《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议的落实情况》、《关于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及镇街农村产权交易所机构设置问题的汇报》、《关于设立招远市"89000"民生服务中心的意见》、《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等23项市领导交办和部门提报事项的调查论证和有关行文实施工作。

【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核定工作】 根据烟台市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定标准,对全市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进行重新核定公布。

(撰稿:王 琨 审稿:康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