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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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妇幼保健院领导成员
院 长:谢春丽(女)

【机构设置】 招远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55年6月,1999年被山东省卫生厅确定为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全市妇幼保健网络中心,担负全市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工作及女职工、儿童等社会查体工作,负责全市《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及管理,是全市唯一"婚前医学检查"定点单位。拥有业务用房面积3370平方米,床位60张,设有妇产科、儿科、内科、妇幼保健、儿童保健、中医科、麻醉科等临床科室。对妇科、产科、儿科、颈腰腿疼等常见病、多发病及各种疑难杂症的诊治具有较高技术水平,能开展无痛分娩、妇产科各种大型手术。2014年,干部职工91人,专业技术人员8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9人,中级技术职称43人。

【概况】 市妇保院建有一流的手术室、产房,拥有先进医疗设备30多件(套)。新引进美国进口GE730四维彩超、宫腔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阴道镜、利普刀、普林格尔乳腺治疗仪等设备,软、硬件设施先进。在全市率先开展宫颈癌筛查、优生十项、产前筛查等项目,建有全市一流的婴幼儿游泳室,医疗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妇幼保健工作得到全方位拓展。市妇保院不断优化服务模式,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妇幼保健工作的主导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赢得较好的口碑。先后获"烟台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烟台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烟台市建功立业标兵岗"、"烟台市巾帼文明示范岗",连续多年被评为招远市文明单位、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等。

【"两个系统化"管理工作】 市妇保院认真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针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的重点、难点指标和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新修订孕产妇、儿童保健实施方案和服务规范,不断强化管理,使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等控制在最低水平,积极推行母乳喂养,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

【妇女和儿童保健工作】 2004年,市妇保院被招远市总工会定为"女职工查体定点单位",每年组织查体队伍到厂矿企业、幼儿园进行健康查体,查体期间各项检查费用都优惠20~30%。并对患病人员及时给予健康指导和治疗。2013年,0~6岁儿童保健21378人次,孕产妇保健4202人次。2014年,0~6岁儿童保健22766人次,孕产妇保健5079人次。

【妇幼公共卫生服务】 2009年,市妇保院被省卫生厅确定为"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承担单位。至2014年,共为12292名农村妇女进行免费检查,共确诊13例乳腺癌患者,均进行手术治疗,均已康复,达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目的,受到广大农村妇女的认可。2009年,开始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为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至2014年,共免费发放叶酸18343份,发放住院分娩补助16941人次。2014年,免费婚检4693人次,婚检率为52.03%。

【妇幼健康教育】 市妇保院始终重视妇幼保健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母婴保健科学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每年组织业务骨干到大型厂矿企业进行女性保健知识专题讲座,极大地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2013年,市妇幼保健院通过孕妇学校授课、妇幼医生例会、利用"母亲健康快车"(2013年3月6日,中国银行捐赠市妇幼保健院1辆"母亲健康快车","母亲健康快车"是由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共同主办、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承办的一项大型公益项目。由中国银行出资捐赠,共向山东省捐赠10辆"母亲健康快车",交接仪式在济南举行,招远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谢春丽和副院长马桂芹参加交接仪式。该车于2013年4月18日完成挂牌手续并正式使用。)到厂矿企业进行健康专题讲座以及开展义诊活动等方式进行健康教育宣传30多场,12500多人次。2014年,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及健康教育宣传活动40多场,22000多人次,收到较好社会效益。
(撰稿:刘旭燕 审稿:马桂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