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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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李宝通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姜良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桂凤 孙 宏 杨云亮
党组成员、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王晓东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林志强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张福杰
安全生产检测站站长:刘松涛

【机构设置】 招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综合监督管理科、规划科技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9个科室。2014年,有工作人员41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实职9人。

【概况】 2013年,市安监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工作理念,严格按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部署要求,围绕贯彻落实烟台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深化执法监察,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态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有大幅度下降。4月1~2日,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暨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促进工作会议在招召开,与会领导对招远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14年,市安监局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部署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深化执法监察,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招远市被省评为"安全生产月"优秀组织单位。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013年,市政府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每月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度、部署和听取汇报。分管安全生产的常务副市长每周利用一天时间研究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修订完善《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的通知》,对市安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业安全领导小组重新进行调整。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即月度例会制度、领导下矿井下车间检查制度和领导干部包矿监督制度)和落实四个责任(即"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落实,推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企业现场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体系,开展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等活动,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逐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列入市、镇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激励、约束机制。2014年,进一步修订完善《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的通知》,对市安委会组成人员和11个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重新进行调整,明确具体职责。3月,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的通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修订完善《招远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细化规范责任状的内容,明确责任目标、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在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与14个镇(街道、区)和51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招远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全市共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5万余份。对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分级建立"实名制"管理清单,逐一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实现"实名制"、"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到位,切实解决监管责任边界不清和失控漏管问题,明确监管企业6026家,个体工商户29893家。制定出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招远市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文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夯实基础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013年,招远市安监局加强安全执法监察规范化管理。在监管队伍建设上,市安监局新进2名正式人员,安全协管员由原来4人增加到8人。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正式编制增至16人,市安全生产检测站正式编制增至12人,全部为大学以上学历,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23人,监管执法力量和技能水平全面提升。镇(街道、区)均配备在编安全监管人员3~10人,配备专职安全协管员200人,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专门交通工具、有规章制度、有工作台账,镇级监察中队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得到加强。在财力支持保障上,市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0万元,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各类难点和热点问题。市财政划拔40万元,重点支持专职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各镇(街道、区)都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工作。投资10万元,购置便携式打印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市矿山救护大队投资20万元,更新配备一批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各镇(街道、区)投资30万元,配备电子万用表、静电测试仪、现场执法仪等检测检验设备76台套;投资104万元,配备钢丝绳测试仪和雨量检测仪46台;增加安全执法交通工具14辆,最多的镇增加到3辆。严格执行安全许可准入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核准。是年,办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40个,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80个。在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上,完成非煤矿山16个、危险化学品7个、地面重点建设项目13个。开展以技术装备、岗位、专业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在企业安全标准化上,非煤矿山应完成5个全部完成;危险化学品应完成49家,完成率104%。在班组标准化建设上,完成20家企业31个班组开展标准化建设。在工商贸企业安全标准化上,烟台确定任务106家开展标准化建设,到11月底已经完成109家,完成率103%。推进安全培训教育"全覆盖"。在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方面,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到烟台市培训31期1905人,组织特殊工种人员培训53期2222人,组织干部职工全员培训167期11725人。在一般行业及规模以下企业方面,对小微企业,分镇(街道)、分区域,由镇或主管部门召集,市安监局组织专业人员上门培训,考试合格后统一发放培训证;对个体工商户,充分发挥专职安全协管员作用,统一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常识明白纸1万余份、宣传小册子1000余本、安全知识答卷5万份,对发放宣传资料的个体工商户全部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对652家接害企业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对14家新发职业病企业进行专项治理,对37家企业进行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9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进行备案并建立监管台账。7~10月,市安监、公安、国土、环保、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石材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市安监局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创建示范企业,通过树立标杆、典型带动和面上推广,应申报职业危害割板厂321家,采石场25家,申报完成率100%。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84个、《现场处置方案》3954个,组织开展片帮冒顶、触电、坠落、火灾、泄漏、机械伤害等应急演练2100场次。6月28日,烟台市尾矿库溃坝抢险应急演练现场观摩会在招举行,烟台市政府、市安监局领导及各县市区负责人共105人参加现场观摩,对招远市应急救援工作进行一次实战检验,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办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80个、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118个;在"三同时"落实上,非煤矿山完成6个、危险化学品完成2个、地面重点建设项目完成12个,全部完成年度任务。扎实做好安全标准化。完成16个非煤矿山、16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化建设;工商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完成62家,工商贸企业班组标准化建设完成198家企业227个班组,全部或超额完成烟台市确定任务。统一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到省局、烟台及招远市进行培训33期1958人,组织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56期2730人,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全员培训166期11290人。对新《安全生产法》和非煤矿山"双十条"规定,做到市级班子成员、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区)主要负责人人手一本,并纳入党校培训和矿山企业安全资格培训。对国家安监总局《公开信》,在《今日招远》进行公开发表,由邮政部门负责直接邮寄给全市2000多家中小企业负责人,切实解决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光听、看不到"的问题。全面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全面推进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完成3家企业项目验收、职业危害申报658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单位221家。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水泥行业以及混凝土生产行业专项治理,检查企业217家,下达整改指令书187份,完成3家水泥制造企业和3家混凝土生产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工作。在队伍建设上,投资270万元,为金都矿山救护队充实救援装备,有2支非煤矿山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达到四级标准,146人参加应急专业培训,5家企业取得烟台市级应急管理示范点资格。制定完善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应急预案235个,小型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处置方案3954个。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重点部位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4424次,检查指导重点企业应急管理310次,检查检测应急救援装备10000余台次,企业自防自救能力不断提高。

【强化隐患整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013年,根据"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部署,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联合执法以及节假日检查等形式,不间断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别是下半年以来,根据各级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突出重点领域,紧盯事故易发、多发、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深入生产一线进行督查指导。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重大隐患到期整改不到位的,加大处罚力度。累计派出检查组367个,检查各类企业9150家,整治各类隐患和问题9670个,停产整顿企业33家。一是市级领导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春节、"安全生产月"和"十一"期间,市级领导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市级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组织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市级领导带队组成督查组14个,对全市重点领域集中开展督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制专门的检查表格,将每个检查组的重点检查内容全部逐一进行细化、量化,由各带队市级领导深入各重点行业领域逐条逐款进行检查,有效提高检查的针对性。二是市安委会组织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部门深入重点领域检查。为强化重点领域隐患整治,市安委会制定下发各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组织各重点领域牵头部门成立检查组,结合各重点时期特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排查的问题逐一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车间、设备,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停业停产整顿。为确保全年安全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市安监部门制定完善执法监察工作计划。2月,采取企业、主管部门和安监局"三级验收"方式进行节后复工验收检查。3月,聘请专家成立4个检查组进行复工后的安全检查。4月,对前段检查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复查。5月,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矿山和尾矿库,聘请专家进行重点诊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0月,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回头看"活动,对汛期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查处。11月,开始开展冬季"防冻、防火、防滑、防中毒""四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检查企业"四防"方面措施情况。全年划分阶段、层次,确保大检查工作开展有条不紊。在每个阶段检查过程中,结合实际,疏理检查重点,制定阶段检查计划,组织专职安全协管员、专家、评价机构等参加安全大检查。在检查程序上,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纠,由企业先行自查,整改存在的问题。第二阶段"专家查隐患",组织专家对每个巷道、每个车间、每台机器全部进行一次诊断。第三阶段,组织评价机构对评价过的单位实行一对一,进行详细全面检查。三是各镇(街道、区)由镇长(主任)带队对辖区企业进行检查。各镇(街道、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由镇长(主任)带队在辖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彻底消除各类隐患。2014年,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开展"六打六治"、安全资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专项行动和大检查活动,在工作部署上更加具体,工作措施上更加细致。特别是11月下旬以来,市政府多次召开安全会议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由各专业委员会总牵头成立17个专项检查组,对各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2014年,全市共累计派出检查组380个,检查各类企业2260家次,整治各类隐患和问题5520个。一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市级领导带队组成14个督查组,对全市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集中开展督查。由各带队市级领导深入各重点领域逐条逐款进行检查,有效提高检查的针对性。二是从11月下旬开始,根据省和烟台市统一部署,由市委各常委负责检查各镇(街道、区)、市政府各市长负责检查各分管领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检查全市面上安全生产工作,每周至少进行安全检查2次,检查必须有专家参与,留有影像记录。三是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工作。开展非煤矿山"两查"(查超层越界、查非法开采)工作,由矿业秩序整顿指挥部牵头,市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配合,联合开展非煤矿山"两查"工作,组织对镇村联办矿井进行现场实测,对镇办、市属和省属矿山企业井下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共立案2起,调查笔录6份,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份。危险化学品方面,市安监、公安、质监、住建等部门协同配合,先后联合执法17次,出动人员358人次,整治隐患117个。烟花爆竹方面,市公安、安监等部门配合,对重点镇街区和重点村逐级分片包干,签订村民保证书3500余份,签订经营业主责任状200余份,先后对8个镇街区的17个重点村和2处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大检查3次,查处违规经营烟花爆竹业户5个。

【坚持超前防范,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2013年,招远市坚持超前防范,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抓好重点督办隐患整治。对8处烟台市级重点督办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相结合原则,建立整治档案,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彻底整治。非煤矿山方面4处隐患、危险化学品方面3处隐患、道路交通方面1处隐患全部进行彻底整治并验收销号。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非煤矿山方面,一是抓好废弃矿井等地质灾害治理。由国土部门负责制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开展矿山废弃矿井等多项地质灾害"再排查、再治理"活动,共排查整治废弃矿井77处。二是扎实开展矿山整顿关闭。制定下发《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整顿关闭工作重点。应关闭的6处矿山已于6月底前全部进行关闭。三是抓好禁止使用设备和工艺监管。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督促矿山企业全部制定禁止使用设备和工艺淘汰更换计划。对安全状况差、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备及工艺,必须及时责令停止使用。确定禁止使用设备11大类、6035台套。四是抓好尾矿库安全整治。对所有尾矿库全部健全档案,按照分级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原则,逐一落实监管责任主体,定期邀请专家对进行综合性安全诊断,严格履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手续。在汛期强降雨期间,全部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不出问题。在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上,督促各矿山企业每个班次至少确保有1名矿领导在岗带班,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在执行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上,一旦遇到大雨、暴雨以及连续降雨超过50毫米的灾害性天气,立即通知地下开采矿山停产撤人。2013年,全市非煤矿山共进行井下停产撤人4次,计5820余人次。在强化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上,严格资格审查准入,对15个外来施工企业75个项目部全部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将外来施工人员纳入所在矿山统一管理,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和三级教育,共分36批次对5300人进行安全培训。发挥矿山救护大队职能作用,对救护器材进行检查检验,对班组长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紧急情况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方面,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及建设项目集中整治工作,不断强化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先后对17家企业进行设计诊断,诊断化工装置50余套,排查整治隐患152条。开展设计诊断"回头看"活动,确定需要设计诊断的4家企业已全部诊断完毕,累计投资550万元,整改隐患535处。突出抓液氨安全专项整治。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制订完善整治方案,建立44家液氨使用企业整治台账和档案。10月下旬开始,由市安监、质监、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检查组2个,邀请专家对液氨使用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到11月上旬,对44家液氨使用企业全部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诊断,整治隐患93条。为推进规范化管理,组织液氨使用企业加快制度上墙,统一制作下发300块制度和操作规程刊板,并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进一步提升液氨使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烟花爆竹方面,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2家批发企业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完善产品流向登记,对超存超储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确保不出问题。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要求,对2014年烟花爆竹网点设立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初步实地审查网点230家,其中不符合规定的11家,限期整改的38家。2014年,一是抓好重点督办隐患整治。对省和烟台市级11处重点督办隐患,全部要求进行整改。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非煤矿山方面,推进攻坚克难工作。推进矿山开采规模化。年初确立11处矿山关闭计划,将13处矿山注销手续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报至烟台市安监局,其中8处已通过省安监局确认。经全面排查还有9处黄金矿山、5处露天矿山未达到最低开采规模,由市国土部门牵头进行扩能整合,对整合扩能无望的,将倒排工期,严格落实关闭措施。实施矿山开采机械化。按照"树立标杆、以点带面"方式,筛选确定中矿集团、夏甸金矿、大尹格庄金矿、河西金矿、曹家洼金矿等5家矿山企业为本质安全示范试点企业,全面推进矿山企业机械化。全市24处露天采石场全部实现轮锯开采和铲运机装载。严格禁用设备淘汰更换,累计投资1800万元,确保全部按期完成。三是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2013年6月,全市完成非煤矿山企业"六大系统"建设,强化运行管理,根据矿井开拓开采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系统设置,随时掌握井下人员分布情况,确保通信联络、监测监控系统灵敏可靠,设备安全运行;对所有四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建立在线检测系统,特别是对傍山型、山谷型尾矿库安装水平排渗系统,全力确保尾矿库安全。在信息平台建设上,投资110万元,完成设备安装,正在采集企业信息数据,加快调试运行。四是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市41处矿山生产系统、37座尾矿库和24个采石场全部完成三级以上标准化,其中2个企业达到一级安全标准化、40个生产系统实现二级标准化。在班组标准化建设上,开展安全示范岗创建、班组安全专题讲座等活动,发挥大尹格庄金矿省级岗位达标、专业达标示范企业带头作用,定期组织对班组进行考核评比,规范岗位知识技能、行为安全、装备防护、作业现场安全等内容,865个班组完成标准化建设。五是推行安全管理科学化。督促企业按要求配备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共有480人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企业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技术改造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在非煤矿山全员培训上,对全员培训体系进行全面梳理细化,把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和"红线意识"等内容纳入培训大纲,实行安全培训统一组织、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发放。危险化学品方面,在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上,投资130万元,建设液化气瓶检测站,确保钢瓶安全检测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制定40元/只的废旧钢瓶置换补贴政策。6月,在金岭镇开展试点工作,置换旧钢瓶1万余只。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帮扶工程上,12家小微型化工企业与烟台市4位专家签订安全生产帮扶协议,招金贵合、国大集团等9家化工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在标杆企业创建工作上,制定20条创建标准,完成年初确定的创建烟台市5家标杆企业,新增加的3家企业正在准备进行验收。在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上,全市39家涉氨制冷企业有9家将设备更换为氟利昂制冷设备并改造完毕,9家予以取缔或停产,剩余21家全部按照烟台市要求整改完毕。
(撰稿:徐铭梓 审稿:李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