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b&A=8&rec=179&run=13

招远市物价局领导成员
局长、党组书记:曲胜山
主任科员、党组成员:曹义臣
副局长、党组成员:刘培峰 吴敬东
招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党组成员:吕洪生

【机构设置】 2014年,招远市物价局内设办公室(7人)、综合科(2人)和成本科等职能科室3个,共有人员9人。下辖招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科级,9人)、招远市认证中心(5人)、招远市价格基金征收处(7人)等单位3个,共有人员24人。

【概况】 2013~2014年,全市物价工作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提升素质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落实价格调控措施,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开展价格法制宣传,夯实价格基础工作,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物价监督检查】 2013年以来,市物价局针对全市明码标价工作范围广、业务量大、节日期间零售商业企业促销集中、价格欺诈行为较多、商家借机搭车涨价现象严重的特点,重点强化对大型商场超市及其连锁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粮、油、鱼、肉、蛋、禽、菜等民生价格监督检查,规范上述单位明码标价行为。价格举报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物价工作的重要窗口。近年来,价格举报案件呈现出数量多、反映的问题相对尖锐等新特点。对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坚持"依法查处、从快从严"工作原则。2013~2014年,共落实各类举报、网上回复、烟台和招远热线90多件,并及时进行落实回复,回复率100%。这些案件的成功处理,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树立部门形象,受到有关部门和群众好评。以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切入点,深化监管公共服务职能。通过开展"进农户促进农民增收、进社区促进居民维权、进企业促进经济发展、进学校促进教育收费规范、进医院促进减轻患者负担、进商场促进价格诚信、进景区促进优化景区环境"等价格服务"七进"活动,提高企业和市民的维权意识。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2013年以来,市物价局严格审验机制,完善《收费许可证》管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对2013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年度审验,年审率达到100%。对符合条件的164个收费单位(含副本单位)核发新版《收费许可证》,清理注销99个不符合条件的《收费许可证》,有力规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确保收费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市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精神,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招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根据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烟台市物价局的具体要求,会同市卫生、人社、财政部门对招远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2家医改试点医院2013年以来的药品购销和有关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测算、评估,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烟台市物价局等四部门报送招远市的医改方案,顺利完成全市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

【价值认定】 市物价局价值认定工作始终坚持无偿为市公、检、法涉案物品提供价值认证服务,并努力开拓新的服务领域。2004年以来,由单纯从事涉案物品的价值认证,逐步延伸拓展到非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主要涉及农田水利设施、物品拍卖、地上附着物赔偿等价值鉴证和价格认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社会和谐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价格认证行政裁定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扩大价格认证工作范围。2013~2014年,共鉴定案件1058件,鉴定总额12436.72万元,提供价格咨询、价格纠纷调解70件,咨询调解总额100多万元。其中,2013年,共鉴定案件600件,鉴定总额7400万元,提供价格咨询、价格纠纷调解41件,咨询调解总额60万元。2014年,共鉴定案件458件,鉴定总额5036.72万元,提供价格咨询、价格纠纷调解29件,咨询调解总额 40万元。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 价格调节基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重要经济手段,是国务院授权地方政府多渠道筹集,用于调控生活必须品、对困难群体实行基本生活价格补贴等重要商品价格的专项资金。招远市自1995年开征价格调节基金一直没有间断过,自2008年市委、市政府重新研究修订《招远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办法》后,给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带来新的机遇,市物价局征收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通过开创新工作思路,制定新工作对策,确保基金征收工作每年都实现大踏步前进。截止到2014年底,全市基金征收单位拓展到40多个。2013~2014年,全市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230余万元,成效显著,为政府实施价格干预提供资金保证。其中,2013年,全市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10万元。2014年,全市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20万元。

【价格监测】 2013年以来,市物价局抓好价格监测,做好市场价格预警,为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每月按时上报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农资等重要商品市场零售价格监测表》,并将有关数据上报市政府,便于及时掌握招远市的价格变动情况。为做好这项工作,在设置固定的调查点调查的基础上,还对市场上其他粮店、生资销售店、农产品销售市场进行不定期调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确保为上级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在监审过程中,对被监审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对财务报表、账目、凭证进行认真核对,确保资料真实性。抓好重要商品市场价格波动、重要经济调控政策和调价项目出台、重大节日前后等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开展专项调查,完成春耕农资、旅游市场、基本药物目录零售指导价等专项调查任务,分别形成内容详实、分析深入、建议具体的调查报告。
(撰稿:原瑞彦 审稿:曲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