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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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来,招远市将阜山、玲珑、辛庄、金岭、夏甸等5个镇申报国家级生态镇,蚕庄、横掌温家、九曲蒋家等8个村申报国家级生态村。2012年6月,全部通过省环保厅技术审核。同时,组织山上李家、官地洼、地北头王家等10个村申报省级生态村,督促大秦家、玲珑沟上等27个村申报烟台市级生态村。夏甸、阜山、玲珑等3个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运行,蚕庄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建成,正在进行管网配套,金岭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土建工程过半,辛庄、张星、毕郭、齐山等4个镇已完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投资2亿多元,治理塌陷区30处、废石堆100座,尾矿复垦面积40余公顷,复垦率达到78%。采用选矿尾砂井下充填办法,每年减少尾矿排放200万吨,减少占地面积20余公顷。指导九曲蒋家村投资3700万元,对矿山生态环境和园林景区进行改造建设,对矿区内古坑、老洞进行充填,对废石堆、尾矿库进行压土填埋,建成集矿山、林果和旅游为一体的高档生态园区,成为招远市黄金旅游新景区。指导20所中小学完成绿色学校档案建设,组织第一职业中专参加省级绿色学校创建,推荐金都花园社区参加省级绿色社区评选。大秦家初中和十字道中学被命名为烟台市级绿色学校,金凤社区和泉山社区被命名为烟台市级绿色社区。2013年4月,招远市被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推介委员会和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建设发展论坛组委会评为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