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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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治 在城中央。明洪武三年建,知县严风、卢绶相继修,崇祯十七年毁于兵。止存正堂。土地祠、宴宾馆、典史衙、仪门、大门、余具废。
正堂 三间。
楼二座 在正堂两夹耳。东官库楼贮钱粮,西寄库楼贮军器。
小堂二座 各三间,在楼东西。左县丞堂,明万历十二年裁,崇祯十七年毁。右主簿堂,万历四十七年后裁,崇祯十七年毁。
思补堂 三间,在正堂后,知县佥押堂,明季毁。
东两吏房 各八间,明季毁。
东西皂隶房 各一间,明季毁。
仪门一座 东、西两角门。西县监。
土地祠 一间,东角门左。
宴宾馆 三间,在土地祠前。
大门一座 上鼓楼一座。
知县宅 三层,在思补堂后,明季毁。
县丞衙 在县宅东,与小堂同时裁。
主簿衙 在县宅西,与小堂同时裁。
典史衙 在县丞衙前。
旌善亭 在大门东。明废。
申明亭 在大门西。明废。
预备仓 在县治西南。正统七年,知县张钺建,明废。
官仓 在县治西北。正统七年,知县张钺建。
养济院 在北门内。明洪武八年建。 公 署
县治 在城中央。明洪武三年建,知县严风、卢绶相继修,崇祯十七年毁于兵。止存正堂。土地祠、宴宾馆、典史衙、仪门、大门、余具废。
正堂 三间。
楼二座 在正堂两夹耳。东官库楼贮钱粮,西寄库楼贮军器。
小堂二座 各三间,在楼东西。左县丞堂,明万历十二年裁,崇祯十七年毁。右主簿堂,万历四十七年后裁,崇祯十七年毁。
思补堂 三间,在正堂后,知县佥押堂,明季毁。
东两吏房 各八间,明季毁。
东西皂隶房 各一间,明季毁。
仪门一座 东、西两角门。西县监。
土地祠 一间,东角门左。
宴宾馆 三间,在土地祠前。
大门一座 上鼓楼一座。
知县宅 三层,在思补堂后,明季毁。
县丞衙 在县宅东,与小堂同时裁。
主簿衙 在县宅西,与小堂同时裁。
典史衙 在县丞衙前。
察院 在县治东。
布政分司 在县治西。明洪武三年,知县王明善建,后废。
阴阳学 在城西南隅。洪武十七年建,后废。
医学 在城西南隅。洪武十七年建,后废。
僧会司 明附普照寺,今附大里院。
道会司 明附祥光观,今附玉皇庙。
急递铺 总铺在东关。抵栖霞;曰苇都,曰张邴、曰百尺。抵莱阳、曰寨里、曰清洋、曰下观、曰毕郭、曰西庄。抵掖县:曰石城、曰钟离、曰老翅、曰马阜、曰曲城、曰湖汪、曰宅上、曰王徐。抵黄县:曰梁夹、曰由基、曰张星、曰阜阴。
演武场 在东关外。
劝农亭 在演武场。今废。
东良海口巡检司 在县西北五十里寨内。
论曰:按《周礼·春官》:官府次舍无去守,以听政令也。又圬人以时塓馆宫室,俾得以避燥湿寒暑。历代相承,载在令甲,是固之纲之纪所由出也。顾当其废,或以回禄灾,或以兵燹毁,初不必咸阳火三月。若乃废者兴之,则自经始及落成,非数十年垣墉朴断不为功。邑自岁阏逢*,蜗之左右角蛮触日相寻一望邱墟者且百里。嗣是十余年,虽之子于垣,或百堵相继作,而时当告诎,邑有司营建维艰。尝一披图而考问所为便听览者安在也?问所为分职业者安在也?问所为文移往来、管库出纳者又安在也,自当年遗署一二仅存外,颓垣废址,几于荆棘铜驼即间一经度,上下交委,辄曰:‘勿动为大,姑俟之后来者。’咸若此,后来者又姑诶之矣。犹忆余弱龄,以童子试受知临川陈公祖,公子任以丙子,距壬申变,五易寒署耳。监司下,僦居湫隘,邑非一朝夕。公不劳,民不伤,财渐次就理。一切堂构役,不啻家主伯为子弟计久远,勒之貞珉,郡《艺文》班班可考。彼独非疮痍未复者与?今虽哀鸿甫集,而承平自兹始,正百废俱兴日。尹斯邑者,多方心计,次第而告厥成,盖跂予望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