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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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3年以来,招远市环境保护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在环保法制宣教、环境监测、生态市建设、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尾矿库治理及矿山恢复、化工污染治理、粉丝废水治理、电厂脱硫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2004~2008年,连续5年全市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100%,达标率90%以上,地表水水质达到功能区区划标准,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国家二级标准,全市的整体环境质量有了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到2008年,招远市环境保护局共受到上级表彰65次。其中,连续6年被烟台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2005~2008年,连续4年被招远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2005年,招远市环保局被山东省人事厅、省环保局授予“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环境监测】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招远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2003年,共有2个子站,分别是市环保局监测点位和市教委监测点位。到2008年,根据监测数据,计算各年度API(空气污染指数)值,其API值小于100的天数占全年监测总天数的比例分别为2003年98.3%、2004年98.6%、2005年99.4%、2006年98.9%、2007年99.1%、2008年99.4%。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招远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点位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点位。招远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有2个,分别是自来水二水厂、自来水四水厂,每月监测1次。招远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质监测点位有2个,分别是勾山水库、城子水库,自2004年开始监测。2003~2008年,招远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的标准要求。
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监测。招远市城市水功能区包括陆域水功能区和近岸海域功能区两部分。在《招远市陆域水功能区划》的基础上,确定地面水监测点位7个,选择海域1#、2#点位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海水一般功能区监测点位。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修改完善《饮用水源地环境功能区划》和饮用水源地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饮用水源地执法专项行动多次,严禁在水源地重点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有污染的项目,确保流域内排污企业达标排放,保证水源地的环境安全。2003~2008年,招远市城市水功能区陆域水质达标率和海域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区域环境噪声监测。2003年,招远市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共设置103个监测点,按330米×330米的规格范围规划,网格中心为监测点。2008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达到205个。2003~2008年,招远市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值分别为51.7分贝、51.1分贝、53.2分贝、51.0分贝、52.1分贝、52.0分贝,均符合国家 <60分贝的标准要求。

【放射源监督管理】 招远市共有放射源103处,涉及企业15家,大部分集中在黄金行业。招远市环境保护局定期对放射源使用企业进行检查和检测,确保环境和公众安全。到2008年,全市15家有放射源单位均办理了放射源使用许可证,对79名放射源管理人员,环保部门分批分期进行放射源知识和管理技术培训,使其持证上岗。

【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2003年以来,市环保局对产生危险废物单位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交换、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利用单位必须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严禁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证单位处置,使危险废物管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到2008年,国大公司、中矿金业、金翅岭金矿、河西金矿、玲珑金矿等黄金冶炼企业共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建设高标准的硫精矿、金精矿堆存场,实行“两封闭一规范”(储存封闭、运输封闭、管理规范)管理。

【尾矿库治理及矿山恢复】 2003年以来,市环保局对矿山企业全部实行地质环境保护责任制和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累计收取保证金770多万元,做到专款专用。对已造成的地质地貌破坏进行限期治理和恢复,重点实施了河东金矿、金岭金矿、夏甸金矿等3个绿色矿山示范工程。大力推广尾矿井下充填技术,年可减少尾矿排放200多万吨。阜山镇吕家村投资800万元、栾家沟村投资200万元,对老尾矿库进行高标准的治理,把尾矿库建成群众休闲娱乐的场所,绿化率100%。大秦家镇投资800万元,建成利用尾矿制砖生产项目,年可消化尾矿8万多吨。2008年,全市矿山生态治理和恢复工作共投入资金9000多万元,复垦尾矿库67公顷,治理塌陷区13处,正在治理的17处,废水、废渣、废石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矿山生态恢复率达到60%,大大改善了招远市的生态环境。

【化工企业污染治理】 罗山河是招远市污染最严重的河流,沿岸有化工污染企业20多家,年排废水近400万吨,化学成分复杂,严重危害沿河两岸居民的生产生活。2005年,招远市环境保护局把治理罗山河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沿河企业进行全面治理,对5公里河体进行综合整治。化工总厂调整内部产品结构,关闭2条硫酸生产线。玲珑橡胶助剂总厂投资80多万元,新上废水治理设施,废水达标排放。关停玲珑高家、柳家化工厂。在治理污染同时,投资80多万元,在罗山河两岸进行植树造林和绿化美化,共植苗木25万株,工程全长15公里。2006年,金宝电子有限公司投资320万元,新建一套处理设施,含铜废水全部实现闭路循环。2007年,加大对玲珑镇罗山河流域、金岭镇山上李家、辛庄镇海埠等3个区域内化工污染治理。雾云山化工厂投资80万元,对废气、废水进行治理;金铭厚工贸有限公司投资50多万元,对原料粉尘和工艺废气进行治理;金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投资30多万元,新上有机废水处理设施,取缔2家小化工企业。2008年,继续加大对罗山河流域、金岭山上李家、辛庄海埠等区域内化工企业的污染治理,对不达标的化工企业进行停产治理,对罗山河沿河企业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改善了罗山河的水环境状况。

【粉丝生产企业污染整治】 2003年开始,招远市开展对粉丝生产企业污染整治,环保、工商、技监、卫生等部门联合行动,对全市粉丝生产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对15家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关闭。2004年,加大对粉丝生产企业污染整治力度,对22家无治污设施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对部分治污设施管理不善、废水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实行停产整顿,有43家粉丝企业新上治污设施。2005年,环保部门继续加大对粉丝企业的整治力度,对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13家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3家污染严重的粉丝企业进行经济处罚。2006年,大鹏、三嘉等6家重点粉丝企业实施再提高工程,新上治污设施。2007年,环保部门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对招远现代食品有限公司等17家废水治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其中12家企业按时完成治理任务,废水达标排放。依法关闭5家无任何治理行动的粉丝企业。经过连续多年的专项整治,到2008年,全市粉丝企业治理率达到100%,治理设施运转率达到90%以上。金华、大鹏粉丝企业利用粉丝废水生产沼气、发电,达到了节能、减污、增效的目的,获得良好的经济与环境效益。

【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 2003年以来,招远市环保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推进环保中心工作为重点,每年利用“六一”儿童节、“六五”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四五”普法日等节日,扎实有效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创建“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环保世纪行等活动进行宣传,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烟台环保世纪行”活动在金都招远开展。2003年以来,烟台市人大及有关部门、媒体记者联合组织的“烟台环保世纪行” 活动每年都在招远进行,通过媒体、新闻报道将人们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通过此活动,提高了厂矿企业自觉治理污染、维护环境安全的主动性,增强了市民生态保护意识。2004~2005年,招远市环保局“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成绩显著,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2004~2006年,在烟台晚报、中环报、农民日报、大众日报、经济日报、人民日报、山东侨报等报刊发环保新闻报道30余篇,在山东、烟台环保网站发送环保信息200余篇。
创建“绿色学校”,推进中小学环境教育开展。2003年,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所,招远市级“绿色学校”3所。到2008年底,全市共创建省级“绿色学校”3所,招远市级“绿色学校”12所,组织“绿色学校”中小学师生,开展网上环境教育活动3次,参加人数30多人。
“绿色社区”创建取得成效。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环境的积极性,丰富素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招远市先后开展了“文明金都”建设和“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同时与金都花园、金晖花园、花园区居委会联合开展“让环保走进千家万户”活动。到2008年,共创建市级“绿色社区”2处,创建省级“绿色社区”1处。
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进行宣传。每年根据不同的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2008年为了纪念第三十七个世界环境日,环保局围绕 “绿色奥运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主题,以宣传“办绿色奥运,促节能减排,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重点,精心组织、集思广益,筹划方案,在繁华地段举行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并进行了万人签名等活动,群众参与率在98%以上。活动期间,开展执法检查月专项活动,对全市40多家排污企业进行一次彻底大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达到预期效果。2008年12月4日,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向全市公民宣传环保法律知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倡导环保理念。招远市环保局成立宣传小分队,在玲珑镇举行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制定内容丰富的宣传方案,制作以“倡导绿色消费、杜绝白色污染”和“节能减排全民公约”为主题的宣传看版8块,印制有关节能减排环保小常识宣传单3000份。把“家庭如何做到节约用水”、“实行垃圾分类的意义”、“塑料袋的危害”、“少用一次性筷子”等内容贯穿到标语和宣传单中,作为这次宣传活动的重点内容。在集贸市场,向群众发放环保宣传单2000余份,现场受理群众反映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5起,环保咨询200余人次,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生态市建设】 2004年,招远市根据省和烟台市统一部署,围绕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编制完成《招远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并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是年12月,市政府颁布实施《关于印发招远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的通知》,将生态市建设各项指标和任务落实到各镇、街道、区及有关部门,招远市生态县(市)建设全面启动。自2004年以来,市政府将生态市建设列入全市年度大事,摆到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扎实地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确保在2007年基本达到生态市的标准,2010年通过国家生态市验收。2005年,金岭镇在全市率先成功创建了省级环境优美乡镇。2006年,蚕庄镇、夏甸镇、阜山镇创建了省级环境优美乡镇。2007年,玲珑镇、辛庄镇、毕郭镇、齐山镇成功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2008年,蚕庄镇、金岭镇、大秦家镇和辛庄镇开始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工作。截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9个镇创建了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 2006年,国务院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2007年,招远市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制定下发《招远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以环保局副局长为组长、14个部门工作人员和14个镇(街道、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先后召开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普查办成员单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等会议,广泛宣传污染源普查指导思想、重要意义。制定下发了第一次污染源清查、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普查员培训会议6次,对普查内容进行详细全面的培训。先后对全市7455个单位进行调查,完成普查数据调查48.5万个,共清查工业企业2527家,生活源1429家,集中式处理设施2家,最终确定列入普查范围内工业企业938家,生活源456家,集中式处理设施2家,对所有列入普查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全部进行普查表格填报、审核和录入工作。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普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的编制工作,系统地掌握和分析了全市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处理和排放情况,辖区内各流域的环境容量和环境压力情况,为全市产业规划、招商引资和今后的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2003年以来,招远市紧紧围绕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巩固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成果为中心,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目标,大力开展节能减排活动。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龙头,以建设现代化、开放型、花园式新型城市为主线,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招远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始终名列全省前列,2003年名列全省县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第三名,2004年名列第七名,2005年名列第五名,2006年名列第六名,2007年名列第九名,2008年排名尚未公布。
加大现场监察力度。2003年以来,市环保局按照国家监察纲要,特别是山东省“四个办法”(《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管办法》、《全省主要河流水质监测办法》、《全省17个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监管办法》)的要求,加大全市环境监察力度,对全市污染源进行科学分类,市环保局成立由监察、管理、监测等科室组成的工作组,对全市18家国控、省控企业和市污水处理厂加强监管。每旬对这些企业进行一次现场监察,对市污水处理厂每天进行一次监察,对其他一般污染企业的监察每季度不低于2次。在监察过程中,监察人员对治污设施的运转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要求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做好一切必要文书,按执法程序进行及时处理。加大节假日和夜间监察频次,防止企业晚上或节假日偷排污染物。到2008年6月,共组织夜查120余次。通过加大现场监察力度,重点监管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率达到100%,达标率有显著提高,达到99%以上,COD和二氧化硫减排量分别达到2000吨和2800吨,全市环境质量有明显的改善。
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2003年,招远市首次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此后,市环保局按照省、烟台市要求的整治重点,结合招远市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把保护饮用水源地、关停企业死灰复燃、污染严重和非法“十五土小”(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土炼焦、土炼硫、小电镀、小漂染、小农药、土选金、土炼油、土炼铅锌、土法石棉制品、小放射、土炼汞、土炼砷)项目的停业取缔、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污染物、破坏生态环境及群众关注的焦点、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整治对象。到2008年,在环保专项行动中,先后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210余起,其中关闭企业和项目96个,取缔“十五土小”企业10个,清查违规建设项目8个,对23家企业进行了经济处罚。对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和环境违法案件及上级交办查处的案件,高度重视,及时处理,给群众满意的回复,共处理来信来访300余起,“市民网上对话”意见270余条,处结率100%。

【招远市环境监控中心建成】 2008年12月,招远市环境监控中心成立,总投资86万元,配置了环境监控系统、网络服务器、集中控制设备、视频会议终端等设备。环境监控中心的成立,实现省、烟台市、招远市三级联网监控,实时监测重点污染企业的各项排污指标,及时记录和掌握污染源排放动态,预防和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有力地打击了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在提升环境管理手段和水平、环境管理和执法工作效能、增强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和保障公众权益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招远尽职尽责。
(撰稿:王娟 刘栋 杨军航 曹克伟 王冬艳 审稿:傅文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