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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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编制成果显著】 2003年以来,招远市规划管理处按照《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要求,提出招远市城市发展总体设想,明确近远期城市建设开发利用的方向和重点,确定招远市科学建设时序。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重点编制了《招远市天然气工程专项规划》、《招远市开发区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招远市市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招远市“十一五”近期建设规划》、《招远市交通规划》、《招远市城市消防规划》、《招远市绿地系统及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招远市滨海新区总体规划》、《招远市滨海新区分区规划》、《招远市城市人防工程暨地下空间兼顾人防要求规划》等11个,有效满足了招远市总体发展、天然气工程建设、开发区建设、市区商业网点建设、交通事业发展、城市消防建设、绿地建设及风景名胜区保护、滨海新区建设、城市人防工程建设等发展要求。对城市夜景亮化工程建设、金泉河综合整治、温泉路建设、市体育中心建设、罗峰路建设、核心商业区建设和温泉路综合整治等重大项目,提供了高效优质的规划设计和服务,提升了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整体竞争力。
2008年,围绕市域次中心滨海新区建设,高起点编制完成《滨海新区旅游总体规划》,并以此及《滨海新区空间发展研究》为依据,合理引导进区项目。完成东关商业街改造规划设计和城市北出入口综合整治规划设计,结合罗峰路城市设计、金泉河城市设计的编制,对相关旧村合理改造规划。按照市政府创建园林城市的活动要求,协助园林处对《园林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进行深化完善。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原则,协助人防办编制《城市人防暨地下空间兼顾人防专项规划》。围绕构筑“山、水、金、泉”的城市景观框架,结合创建优秀旅游城市及黄金节活动,规划河西路为小吃一条街、霓虹灯一条街。协助相关单位申报魁星公园为国家AA级景区、“在水一方”温泉洗浴城为AA级景区、凤凰岭公园为AAA级景区,提高了城市整体景观质量。围绕打造“金轴、银线”城市景观主框架,彰显“金都温泉”旅游品牌,会同山东建筑大学以招远历史文化为主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完成金泉河两侧城市设计,将金泉河建设成集旅游休闲、商业服务、历史文化等于一体的城市景观主轴线。会同广东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编制集温泉洗浴、休闲疗养、文化娱乐、休闲购物及地产为一体的温泉休闲度假中心规划。

【城市形象研究和塑造】 2003年以来,招远市规划管理处为进一步张扬招远城市特色,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招远城市形象进行研究和塑造。在规划设计、审批和管理上,注重彰显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大项目和城建重点项目,与国内一流的设计院校进行联合,邀请高层次规划专家进行现场指导,使规划设计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所有重点项目在规划设计工作展开前,都先期进行精心策划,准确把握重点项目在城市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认真研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科学进行规划设计工作。先后完成了城市夜景亮化工程规划设计、温泉路城市设计、市体育中心规划设计、金泉河综合整治规划与城市设计、罗峰路城市设计、核心商业区更新规划研究、温泉路综合整治规划设计等重大项目规划设计和研究。2008年,完成了温泉休闲度假区、206国道景观、东关商业街改造等重大项目的规划设计。

【规划管理改革创新】 招远市规划管理处本着积极创新原则,发挥城市规划的先导和统筹作用。2003年以来,为指导城市建设、规范规划管理,先后出台《招远市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工作制度》、《关于加快城市规划区村(居)改造的实施意见》、《招远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招远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意见与规定,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合法、有序发展。对原规划审批流程进行改革,简化办事程序、精简审批手续、紧缩办事时限,建立处务会例会决策、规划设计方案联席会审、科室间工作衔接通报三项工作制度,实行集中议事制度。对重点项目、特殊事项实行临时动议,特事特办,办事效率大大提高,使符合申报要求、手续齐全的规划审批项目,累计有效审批时间压缩到8个工作日内。批后项目管理工作坚持做到“全面、及时、严格”,在批后管理巡查中,对规划实施中的工程项目,从规划总平面布局、建筑立面、建筑后退、配套设施等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认真做好放线、验线、检查、验收各个环节的工作,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争取工作主动性,减少工作阻力。完善批后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建立规划批后工程管理档案,实行专人负责,有效地减少建设项目违规率。

【规划依法行政】 招远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对城区进行规划管理,实行“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主要负责规划编制报批和审批、全市测绘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批、发放一书两证、监督检查管辖范围内各项规划的实施,查处违法建设。2004年,编制《招远市建设工程批后管理规定》,并实施执行,为招远市建设工程的批后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是规划史上一个重大举措,做到有规可查。对批后管理工作加大力度,使一直处于若有若无的批后管理工作有了一个飞跃性的发展。2008年,《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招远市规划管理处积极组织宣传,认真贯彻和实施。2004~2008年,对270多个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检查选址1060件,检查用地853件,检查建设934件,查处违规建设100余项,处罚或督促进行整改近100项,违法建设大为减少,规划的严肃性得到体现。2003~2008年,共查处违法建设工程约300起。

【乡镇驻地规划编制】 招远市规划管理处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村镇的发展,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2006年,先后对毕郭、大秦家、阜山、金岭、玲珑、齐山、夏甸、辛庄、张星、蚕庄10个镇重新进行镇驻地规划。各镇在原驻地发展的基础上,分别规划出2010年镇驻地城镇人口规模、相应用地面积、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等近期发展目标和2020年镇驻地城镇人口规模、相应用地面积、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等远期发展目标。2007年,全市10个镇的总体规划全部完成。
(撰稿:杜军国 王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