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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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3年来,市妇联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宗旨,努力发挥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作用,妇女维权、家庭建设、儿童家庭教育、参与新农村建设、巾帼建功、女性素质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开创招远市妇女儿童工作的新局面。2003~2007年,招远市妇联先后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协调单位、省妇联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烟台市家庭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招远市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市妇联立足“三个服务”以打造招远妇女品牌为目标,创新求实,开拓进取,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在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中,通过启用“动员、培训、创评、就业创业”四大机制,引领广大妇女为经济发展作贡献。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市妇联注重典型引路和宣传载体的创新。通过录制《巾帼建功展风采》系列节目,对评选出的“十大巾帼建功标兵”的事迹进行报道;为宣传妇女、服务妇女,创办了《妇工信息》;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组织巾帼文明队参加烟台市举办的“百万母亲迎奥运巾帼健身大赛”,并获优秀表演二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同时,举办了全市巾帼健身大赛,共有来自乡镇(街道、区)14个代表队的800多名妇女参加。在服务稳定大局工作中,市妇联通过加大普法宣传、深入维权调研和成立维权机构三种措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关注社会民生中,以帮扶贫困母亲、救助春蕾女童、关爱女性健康、组织爱心捐助为平台,为妇女儿童解难题办实事,送温暖献爱心。年底,招远市被烟台市委、市政府评为“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市妇联被山东省妇联授予“山东省幸福进家活动红旗单位”、“山东省优秀妇女维权岗”等称号。市妇联连续6年被烟台市妇联评为“妇女工作红旗集体”。

【引导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 自2003年来,市妇联以培养新型农村妇女为着力点,不断提高农村妇女综合素质,大力培养妇女致富“领头羊”和“女村官”工作能力,引导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8年,市妇联以“四大工程”为抓手,不断加大力度、创新载体,推动“四新”农村全面建设,为全市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一是大力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培养新女性。以引导培训为基础,以巾帼建功活动为载体,以典型带动为抓手,全面提高农村妇女整体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坚实的基石。二是实施净化工程,创建新家园。围绕“村容整洁”,充分发挥各级妇女组织贴近群众的优势,立足家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触角向家庭延伸。三是实施扶贫工程,创造新生活。围绕救助弱势群体、增加农村妇女收入这个目标,开展贫困母亲亲情“一帮一”活动,切实为贫困母亲办好事、解难题、渡难关。不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等活动,重点创建培养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好的科技示范基地。四是实施孝德工程,打造新风尚。围绕“乡风文明”,市妇联立足本市实际,广泛开展孝德教育,在全社会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打造农村新风尚。开展社会教育。在全市开展了家庭成员“十好”个人、“敬老孝老好儿女”等评选活动,对在活动中评选出的优秀典型都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和多种渠道的宣传,切实把典型的事迹和精神推广到社会各个角落。开展家庭教育。以创新“三个载体”,打造新型和谐家庭。通过建立美德榜、家庭美德教育室、开办新媳妇培训班等载体,使新媳妇与婆婆增进交流,相互理解,学会彼此沟通和谅解,婆媳关系明显改善,带动了村风民风的好转。

【“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 2003年以来,全市广大城镇妇女积极投身“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行业发展要求,发扬“四有”、“四自”精神,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岗位建功,团结协作,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贡献突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市妇联以创建巾帼文明岗为载体,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扶贫助困、“春蕾计划”、植树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受到公众好评。2008年,市妇联围绕“提高素质、增强效益、推动创新”这一主题,引领全市广大妇女开展“岗位练兵”、“岗位建功”系列评选活动,把提高妇女素质作为创建活动的根本来抓,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等主题活动,为妇女人才的成长注入新的活力。为扩大文明岗争创工作的影响力,市妇联将文明岗的创建工作融入到旅游城市创建及发展服务业的重点工作中,山东金城集团金城温泉大酒店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招远市金都百货有限公司被授予“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市国税局被授予“省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称号。为达到“创一个岗、带一片人,挂一块牌、树一面旗”的示范带动效果,7月22日,烟台市妇联主席李玲君和招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惠琴分别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山东金城集团金城温泉大酒店、全省“巾帼文明岗”——招远市金都百货有限公司进行揭牌,进一步在全市掀起“争创文明岗,争做新女性”的高潮。9月,市妇联与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联合举办招远市“康泰杯”职工技能竞赛。经专业理论和现场实际操作的综合考核,评选出各类技术能手38人。对其中获奖的女选手,市妇联还授予“招远市‘三八’红旗手”称号,大大提高了广大女职工对职业技能的学习热情和技术技能水平。到2008年底,创建的各级“巾帼文明岗”共计107个,其中全国级岗3个,省级岗5个,烟台市级岗34个,招远市级65个。

【妇女创业就业工作】 2003年以来,市妇联通过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加大妇女就业培训力度,针对不同妇女群体,因人而异地开展各类培训。为提高农村妇女科技素质,协调农业、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外出参观等形式,有重点、分层次的组织妇代会成员、妇女致富骨干进行高新农业技术培训,每年培训农村妇女近2万人次。充分发挥妇女科技指导中心作用,在培训的基础上加强绿色证书和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工作,通过给“两证”获得者优先供应农资、提供信息、技术等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村妇女申办“两证”的积极性,到2008年,农村妇女获绿证人数达到了8240名,技术员人数达到2210名,超额完成了指标任务。把“三八”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作为科技培训的重要载体,不断扩大规模,提高科技应用示范水平。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重点选择了特色养殖、种植、蔬果加工等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适于农村妇女广泛参与的产业,创建了一批集生产、示范、培训、服务、创收为一体的示范基地。推行“无围墙工厂”, 与针织厂、粉丝厂等企业联手,在农村建立70余处缝纫加工点和粉丝包装车间,为农村妇女提供就业岗位4000多个,为企业增收3000多万元。帮助失业妇女转变择业观念,自主创业,以创业促就业,市妇联定期与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联合举办失业女工创业培训班,并邀请成功实现创业的下岗女工为学员们讲授创业经验,为学员们将来的创业之路打好基础。提高女职工岗位技能,组织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到2008年,共有5.13万名妇女职工参加了岗位培训,培训率达100%。

【和谐家庭文化建设】 2003年以来,市妇联立足全市实际,围绕家庭建设,按照“一年一个新思路,一年一项新措施,一年一个新台阶”的工作思路,先后组织开展了“美德进万家”、“三美”、“科技进万家”、“美在社区、美在家庭”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2008年,在“家”字上做文章、创品牌,先后开展了“家庭促廉”、文明和谐家庭评选、企业家“贤内助”座谈会、家庭文化节、剪纸大赛等系列活动。市妇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在全市开展百佳和谐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引导广大家庭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家庭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最后评选出100户和谐文明家庭,并挂牌表彰。到2008年底,全市有全国“美德在农家”示范点、全国农村妇女文化活动示范点各1 处,全国巾帼文明队1支,并多次为烟台市家庭建设工作提供现场。

【儿童与家庭教育工作】 每年“六一”儿童节,市委五大班子领导带领市教育体育局、市妇联、团市委走访部分学校、幼儿园,看望残疾儿童和贫困儿童,慰问广大儿童少年工作者,为他们送去书籍、玩具、自行车等礼物,送去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期望。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爱心献春蕾”活动,在社会上引起良好的反响。市妇联还充分利用宣传实践月的有利契机,积极宣传“以人为本”、“儿童优先”、“尊重儿童”、“支持儿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等新观念、新风尚,宣传国家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春蕾计划”、“爱心妈妈”等社会公益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增加家长参与各类学校的数量,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城区达到97%以上,农村达到92%。

【妇女纲要和儿童纲要实施工作】 2001年3月,招远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根据上级的部署,结合市内实际,制定出2001~2010年《招远妇女发展纲要》和《招远儿童发展纲要》,并开始实施。此后,市妇儿工委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市妇儿工委建设,调整充实妇儿工委成员,经常性开展“两纲”业务骨干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就解决“两纲”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向市委办、组织部、民政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力争在提高婚检率、建设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率等方面有所突破。2008年8月,烟台市“一法两纲”督导检查组对招远市“两纲”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11月,招远市代表烟台市迎接了省“两纲”检查组对招远市“两纲”工作情况的阶段性评估,省检查组对招远市“两纲”实施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招远市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等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全社会已形成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良好局面,贯彻实施“一法两纲”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2月,烟台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将招远市确定为烟台市级实施“两纲”示范市。至2008年,《招远市妇女发展纲要》在可量化的35项指标中,除了“村‘两委’中,基本达到有1名以上女干部”和“初婚前医学检查率”2项未达标外,其余指标已全部完成。《招远市儿童发展纲要》在可量化的45项指标中,43项已完成,2项未完成。即:“至少有一处成建制的儿童活动场所”及“至少有一处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能力的儿童福利机构”,市妇联积极争取市委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计划2010年前达到指标要求。对一些很难作达标判断的内容,如“净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为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等,市妇联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每年都有较大的进步和发展。

【妇女维权工作】 2003年以来,市妇联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教育,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达到96%以上。维护妇女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侵害妇女财产权利的婚姻案件、继承案件的受理率达到100%。维护妇女合法的控告、申诉权及诉讼中的各项权益,健全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和服务体系,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认真做好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对每一名上访妇女反映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2003~2008年,共接待来信来访388件次,其中2008年来信来访92件次。主要涉及家庭暴力、诉求赡养费、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及妇女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案件处结率每年都保持在100%。
切实维护妇女的权益,成立有关法律维权机构。2003年5月,市妇联与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六部门联合组成“招远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合办案中心”,减少不必要环节,大大提高处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效率,使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能够快速、高效地处理,更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07年9月,市妇联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烟台市县市区首家“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至2008年底,累计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免费进行伤情鉴定9起,并出具法医鉴定书,积极为受害人提供有力证据,有效增强了维权力度。2008年3月,市妇联与司法局联合成立“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小组”, 至2008年底,为全市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女性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2起,加大了妇女维权力度,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2008年,还先后与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联合开展以“关爱母亲、关注健康”为主题的大型义诊和免费查体活动,发放健康手册2000余份,为400多名妇女提供所需服务。举办“粉红丝带”大型公益活动,为广大妇女讲解日常卫生保健、疾病预防和科学合理饮食等健康知识,发放乳腺疾病防预宣传手册1000余份。

【妇女干部队伍建设】 招远市妇联发挥优势,多渠道抓协调,多措施促落实,抓住机遇,铺路架桥,主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加强女干部特别是农村女干部素质的提升,自2003年开始,市妇联与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党校举办农村“两委”女干部培训班8期,共有900多人次来自农村工作一线的女干部参加了培训。2008年,举办农村女干部培训班2期,培训对象为全市新当选的180名农村“两委”女干部,培训内容主要有十七大精神和建设和谐家庭、构建和谐社会、农村妇女干部素质提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班的举办,进一步提高了新当选 “两委”女干部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的综合能力,为她们顺利地开展农村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到2008年底,全市共有科级以上女干部(在职)121人,占科级干部总数的11.77%,较上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市委7个部门,其中有5个部门配备了女干部,占总数的71.4%;市政府24个部门,有12个部门配备了女干部,占总数的50%;市、镇(街道、区)党政领导班子各配备了1名以上女干部,个别镇配备了3名女领导干部;教体、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等部门均配备了1名以上女领导干部。全市女后备干部比例为23%,发展女党员比例为29.3%,均达到了《纲要》目标要求,且较往年略有提高。全市有女人大代表40人,占总数的17%;女政协委员49人,占总数的22%;全市农村完成换届选举的村有705个,其中村“两委”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的村有494个,占总数的68.2% 。

【妇女基层组织建设】 市妇联在传统工作领域抓创新,不断拓宽组织覆盖面,完善组织网络建设,加快农村、社区妇女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建设步伐。通过完善妇女组织网络建设,保障了广大妇女的权益,充分保护和调动她们的生产积极性以及增强她们依法维权的能力。到2008年,全市724个行政村,村村有妇代会。在市直机关和企事业部门建妇委会56个,其中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妇委会7个。

【扶贫工作】 市妇联每年在全市范围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开展贫困母亲亲情“一帮一”结对帮扶和“爱心献春蕾”等活动,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社会团体,积极为妇女儿童献爱心送温暖、解难题办实事。每年通过结对帮扶50名贫困母亲,同时确定200~300名贫困女童,以每名女童2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款。2008年,市妇联围绕关注民生、送温暖献爱心等主题,深入开展贫困母亲亲情“一帮一”活动。“母亲”节期间,对上一年的帮扶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通报,并启动新一轮帮扶活动,组织帮扶单位在“母亲节”、“中秋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贫困母亲送去鲜花、米面、牛奶等生活物资和救助金,合计人民币41万余元,提供就业、致富信息30多条。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弱势群体、爱心奉献社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促进家庭的幸福安宁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开展“情系春蕾”贫困女童资助活动。“六一”儿童节前夕,在广泛调查摸底、申报复查的基础上,在全市确定300名特困女童,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集资金,以每名女童200元的标准,通过镇(街道、区)妇联,于“六一”节前把助学款送到每个贫困女童手中。 “六一”节期间,与市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开展走访慰问贫困儿童活动,其中与市人民医院、热力办联合为毕郭镇的贫困女童送去慰问金3000元。2003~2008年,共帮扶贫困母亲300名,累计帮扶资金20余万元;发动社会各界的力量,组织“爱心献春蕾”活动,累计捐助贫困女童49万余元。
(撰稿:赵美芳 审稿:姜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