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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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 1996年7月20日,中共招远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1997年6月20日,招远市委、市政府出台《招远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规定》。2003年1月1日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调整为660元,10月1日调整为 700元,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182元调整为202元;2004年1月1日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700元调整为850元,城市低保仍为202元;2005年、2006年农村低保标准未变,2007年调整为每人每年1200元,2005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02元调整为220元,2006年未变,2007年1月 1日调整为260元,2008年4月1日调整为300元。2008年3月招远市成立“爱心药店”,每年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免费提供价值120元的药品。
2008年招远市城乡低保工作均取得长足进步,截止到年底全市农村低保在保人数达到7172户13178人,年人均补助金额达502元,保障率为3.01%,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年发放保障金511.9万元。低保资金仍由市、镇两级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对财政困难的两个乡镇按市、镇6∶4的比例分担)。
截止到2008年底,全市城市低保对象2011人,月人均保障金达213元,保障率达到了1.51%,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年发放保障金263.2万元。同时,实施了“三个三”规范化管理,低保金全部实行按月由银行社会化发放。
参照烟台办法,招远市规定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每个家庭60平方米的供暖面积计算费用,补助供热费的30%,即300元。2008年共为770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取暖补贴23万余元。

【社会救助】 自2003年开始,全市正式开展“爱心捐助”活动,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实施医疗、教育、住房救助和其他临时性救助。2003~2007年共有21.3万人次参加捐助,累计募集资金2901万元(2008年的捐款全部用于抗震救灾),2003~2008年共支出爱心捐款资金2197万元,其中救助大病困难家庭751户次,发放救助金275万元;救助住房困难家庭179户次,发放救助金45万元;救助困难学生1.1万人次,发放救助金537万元;实施临时救助5.6万户次,发放救助金1340万元。

【灾情及救灾】 自2003年以来,全市每年都有自然灾害发生,较为常见的是洪涝灾害和风雹灾害,损失较为严重的有4次,分别是2003年7月31日发生的洪涝灾害,全市直接经济损失4548万元;2004年4月23日发生的低温冷冻灾害,全市直接经济损失2.16亿元;2007年3月4日发生的风暴潮,全市直接经济损失2076万元;2007年7月28日发生的风雹灾害,全市直接经济损失2396万元,并有5人死亡。2003~2008年共下拨救灾款339万元用于救济农村受灾群众,并于2003年和2007年发放了价值74万元的救灾面粉433吨,救济春荒、冬令期间的缺粮户。为支援受洪涝灾害严重的济宁、菏泽地区,分别于2003年和2007年组织了两次“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棉衣被活动,共有7.7万人次参加捐赠,募集衣被近11万件,捐款4.7万元。2008年2月为湖南冰雪灾区募集捐款12.27万元。

【汶川地震捐款救助】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了8.0级特大地震后,招远市迅速开展抗震救灾爱心捐助活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款捐物。全市共接收捐款2749224569元,其中1243个单位的212279名干部职工和群众捐款16544058.54元; 637个单位集体捐款10072692.1元; 1330名社会各界人士捐款875495.05元。全市接收的大批捐赠物资共有3批,其中两家企业捐赠的1260箱罐头和600箱豆粉按照烟台市民政局的要求拍卖,所得款54684元作为抗震救灾捐款使用。2008年5月22日,接到烟台市民政局的调拨单,购买了价值20万元的蜡烛、电池、彩条布,由烟台市政府统一发往灾区。为帮助灾区人民安全过冬,2008年10月组织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向灾区人民捐赠棉衣被活动,共向灾区发送全新的、具有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证明的棉衣、棉被5500件。

【五保供养】 2003年,招远市成为全省农村社会救助试点县,通过对农村五保供养状况的调研,将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1400元,由市、镇、村三级财政2.5∶2.5∶5的比例承担。2006年取消村级负担,将集中供养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26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600元,由市级以上财政和镇财政按照6∶4的比例承担(毕郭镇和齐山镇的承担比例为7∶3)。2007年再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6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800元。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五保对象1616人,集中供养的646人,分散供养的970人,集中供养率为40%。2003~2008年市镇两级财政共支出五保供养资金1275万元,保障了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自2005年开始,全市进行大范围的敬老院改扩建工作,至2008年共投入建设资金3179万元,新建敬老院6处,改扩建敬老院7处,新增床位1071张。2008年,市委、市政府投入资金52万元,为敬老院配套了电视、电话、风扇、消毒柜、太阳能热水器、室内外健身器材等设施。2008年10月份,在省民政厅组织的省等级敬老院评定活动中,全市有10处敬老院被评为省一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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