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综述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b&A=5&rec=144&run=13

【概况】 2003年以来,人事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人事部门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人事编制工作任务,连年被省、市人事部门和招远市委、市政府授予“人事宣传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年终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烟台市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机关”等荣誉称号。

【强化工作措施,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智力支撑】 一是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强化引进人才的补贴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年”的工作要求,组织多个工作组深入企业摸清底子,采取小团组、多批量、有针对性地外出招聘引进以及举办高校专场招聘会等办法,每年组织40多家用人单位赴省内外人才市场和高校招聘人才。2003年以来,共引进各类急需人才1281名,其中硕士65名,本专科和中高级职称人才946名。二是积极完善市场功能,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坚持办好每月8日的固定型人才市场和8月28日的大型人才洽谈会,免费为大中专毕业生和各类人才择业提供优质服务;建立“招远人才网”,为求职和招工双方搭起一座方便快捷的信息平台,使人才市场服务逐步形成“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的综合市场服务体系。2004年,因人才工作方面成绩优异,招远市委、市政府被烟台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三是加强培养培训,规范职称管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全市继续教育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先后培训各类人员达到10万余人次。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1100多名高、中级职称人员参加烟台市举办的任职培训,组织900多人参加了计算机培训,组织1200多名公务员参加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17400多人次参加了干部自选培训。

【稳妥扎实地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 拟定出台《关于招远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招远市乡镇机构改革意见》,对部分政府机构、乡镇政府机构及职能进行调整理顺。根据省委下发的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结合招远市实际情况,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合理的归类,拟定出招远市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初步意见。同时,对职能消失、萎缩及不出效益的事业单位继续进行撤并转。对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对乡镇机关事业在编工作人员逐人进行核对,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制】 2003年以来,先后在事业单位开展了3轮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降落聘达984人次,受警示专业技术人员为332人次。通过推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争,评聘分开,逐步形成并完善了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优化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激发了事业单位内部活力,调动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扎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 针对新形势下企业军转干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人事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一方面加大排查和监控工作力度,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实行24小时值班报告制度,确保人员不外出不上访;另一方面采取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每个军转干部个人、家庭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问题。2003年以来,共为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发放困难补助510余万元,有效地确保了企业军转干部队伍的稳定。

【不断规范选人用人制度】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2003年以来共考选录用国家公务员98名;按照逢进必考的原则,采取异地聘请考官,全封闭命题、阅卷,异地体检,聘请人大、政协、纪委和监察局、公安部门监督,全程公开,严格政审等措施,2003年以来先后为教育系统考选428名师范毕业生,为卫生系统考选291名医学类毕业生,从大学本科毕业生中为其他事业单位考选81名工作人员;继续实行档案积分和理论考试、实践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从退役士官中考选84名事业单位职工,安置军转干部141名。

【顺利完成部分事业单位的参照管理工作】 根据烟台市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申报和登记工作。对符合参照条件的事业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上报的材料努力做到规范合格,完整齐全。首批共17个事业单位286名人员取得登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