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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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8年,工商局有干部职工272人,内设10个科室,下辖14个工商所、2个直属局,承担着全市14个镇(街道、区)共1124户集体企业、136户外资企业、1942户私营企业、12671户个体工商户及91处市场的监管任务。几年来,工商局坚持一手抓执法,一手抓服务。紧紧围绕辖区经济建设,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市场交易、市场竞争和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实施“提速增效、商标战略、合同解忧、红盾帮扶”四大工程,进一步完善了服务措施,提高了行政效率,2006年被山东省文明委授予“山东省文明机关”称号。2008年9月1日起,全面停止“两费”征收,为全市个体工商户户均减轻经济负担1100余元;在支援抗震救灾捐助过程中,全局干部累计捐款和缴纳“特殊党费”26.33万元,捐赠各种衣物247件。“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以后,全局上下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紧张有序地采取应对措施,尽职尽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共督促经营业户下架退市问题奶粉1655公斤,液态奶2664公斤,并监督经营者采取就地封存、销毁、及时退换不合格奶制品等措施,将问题奶制品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赢得全市消费者的赞誉。年底,连续第五次获得“山东省和烟台市工商系统先进单位”称号。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 2003年,按照“抓监管、树权威,抓服务、树地位,抓素质、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强制变更了267户不具备前置审批条件的企业,对历年来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年检而遗留下来的865户企业进行清理,依法注销613户,吊销252户。2004~2005年,通过提前介入、帮助企业设计选择改制方案、全面实施登记辅导等方式,大力支持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先后帮助17户企业成功改制,为111家国有、集体企业进行规范化登记。2006年,在15个基层工商所全部安装企业登记软件,实现企业登记的现代化管理。同年,按照“小局大所”的改革思路,对全市所有工商所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授权。2007年,在登记注册工作中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办责任制、无间隙工作制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08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 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意见》,出台30条具体措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设立、发展,做到政策再从宽、门槛再降低、效率再提高。当年,全市国有集体企业达到1124户,注册资本(金)44.5亿元,个体工商户达到12671户,从业人员18959人,私营企业1942户,从业人员38963人,个体私营注册资本(金)27.8亿元。

【商标发展】 2003~2004年,实施商标兴企战略、发展涉农商标成为工商局商标管理工作中的重点,两年中,共有5个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积极鼓励农民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支持走“基地品牌化”和“品牌基地化”的路子,引导涉农企业走“商标+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两年来,共在大樱桃、苹果、花生、粉丝、蔬菜、面粉等农副产品及其加工产品上注册商标20个。2005年,全面开展“玲珑”轮胎商标认定国家驰名商标的申办工作,2007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终于将“玲珑”轮胎商标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这是迄今为止全市唯一一个被行政认定的国家驰名商标。期间,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的“双塔”粉丝商标通过司法认定的途径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称号。2008年,鉴于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程序复杂、手续繁琐、周期长的实际情况,工商局立足实际,转变思路,积极指导企业通过司法认定的途径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全年,全市共有5家企业向有关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报材料。其中,山东六六顺食品有限公司的“六六顺”粉丝商标、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的“金宝”铜箔商标、招远三嘉粉丝蛋白有限公司的“冠珠”粉丝商标通过中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截止到2008年底,全市注册商标总数达到1230件;拥有山东省著名商标22件,位居烟台市各县市区第三位;拥有中国驰名商标5个,与龙口市并列烟台市第一。2008年10月,招远市被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定为中国商标百强县之一,列第八十四位。


招远市“中国驰名商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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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人 │商标 │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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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 │双塔 │粉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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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橡胶有限公司 │玲珑 │轮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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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电子材料厂有限公司 │金宝 │铜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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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六六顺食品有限公司(原烟台大鹏食品│六六顺 │粉丝 │
│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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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三嘉粉丝蛋白有限公司 │冠珠 │粉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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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招金 │金银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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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橡胶有限公司 │玲珑 │轮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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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城股份有限公司 │丝宝宝 │粉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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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峰五金锁业有限公司 │金峰 │锁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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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金潮电池有限公司 │金玲珑 │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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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三嘉粉丝蛋白有限公司 │冠珠 │粉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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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酿酒厂 │玲珑 │白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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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GUODA │贵重金属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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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康泰实业有限公司 │荣康 │按摩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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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宝 │铜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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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都塔林食品有限公司 │塔林 │粉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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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鹰轮机械有限公司 │鹰轮 │齿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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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玲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山玲 │变压器、配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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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盼圣汇食品有限公司 │盼圣汇 │加工过的花生,海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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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联蕾食品有限公司 │联蕾 │罐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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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鹏果蔬食品有限公司 │六六顺 │粉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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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源硅胶有限公司 │汇源 │硅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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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泽昌大缸盖有限公司 │昌大 │缸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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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招远金银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鲁鑫 │珠宝,首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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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永固黄金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永固 │浮选机选矿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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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金港粉丝蛋白有限公司 │金珠 │粉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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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金城食品有限公司 │金城及图 │粉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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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管理】 2003年3月,市工商局联合卫生局、公安局,开始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发布非法医疗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到2004年,全市的医药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2005~2008年,全局广告管理突出抓了3项工作:一是采取上门年检的办法,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的单位坚决取缔。5户企业因不符合年检标准而被核销《广告经营许可证》。二是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公民的广告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纪念活动,组织企业以宣传车队的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举办了《广告法》电视知识讲座,在市民中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抓好广告资料的建档归档工作。对所有广告经营单位实行了“一户一档”,并指导基层所建立起了相应的广告档案,形成系统的广告档案管理体系,为监管和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广告经营单位12户,全部做到了资质齐全、手续合法、经营规范。

【经济合同管理】 2003年,坚持合同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制定出台《招远市企业财产抵押登记办法》,对合同抵押的程序、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确保抵押合同工作的顺利开展。从2004年取消合同鉴证职能开始,以企业、个体工商户经济合同履行情况为基础,深入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将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等级划分为A(守信)、B(轻微失信)、C(失信)、D(严重失信)4个等级,对每个等级的企业、业户均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对守信企业、业户优先推荐其参加各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对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加大检查频率,发现问题,严厉查处,直至将其清除出市场。2004~2008年,先后评选出国家级“守、重”企业2户,省级“守、重”企业24户,烟台市级“消费者满意单位”户,省级6户;查处各类失信案件467起,涉及企业312户。截止到2008年底,全市共有国家级“守、重”企业3户,省级“守、重”企业30户,烟台市级“消费者满意单位”23户,省级8户。

【公平交易执法】 2003年,先后组织开展“打假保节日”、“打假保春耕”、“打假防非典”等活动,共查处各类制假售假案件285起,案值190余万元;查处商标广告违法案件56起。2004年,深入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先后取缔“黑网吧”14户,查扣各类涉嫌暴力、淫秽、封建迷信的光盘2800余盘,书籍1600余册。同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厉打击传销、“消费储值”等非法经营活动,先后查封、取缔“消费储值”代理商6户,并对其负责人实施有效监控;端掉传销窝点3个,谴散传销人员360余人。2005年,全面加强合同、商标、广告监管执法工作,共查办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及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案件287起,进一步净化市场经济环境。2006年,重点开展商业贿赂整治工作。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案技巧、理顺办案程序,有效地解决了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发现难、证据查找难和行政处罚难的“三大难”问题,推进打击商业贿赂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0起,罚没款97万元。7月,在全省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市工商局作为全省惟一的一个县级局做了典型发言; 9月,烟台市工商系统在招远市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场会,全面推广招远市工商局的做法。当年9~12月,针对全市传销泛滥的状况,采取细致排查、全面出击、广泛发动的办法,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展开大规模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摧毁传销窝点157处,遣散传销人员2500余人,解救人质47名,并有3000余名传销参与分子自动离开招远,实现全市范围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窝点、无传销人员的“三无”目标。以工商局为主体的全市打击传销工作得到省、市工商局和省政府充分肯定,在12月27日召开的全省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招远市作为全省惟一的一个县级典型做了发言。2007年,突出化肥、农药、种子等重点农资产品,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共取缔非法经营业户12户,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1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2008年,公平交易执法重点放在问题乳制品的整治上,共督促经营业户下架退市问题奶粉1655公斤,液态奶2664公斤,并监督经营者采取就地封存、销毁、及时退换不合格奶制品等措施,将问题奶制品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赢得全市消费者的赞誉。按照招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饲料行业“三聚氰胺”查处工作,先后查封饲料、蛋白粉生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03户,并对其中的74户违法经营主体进行强制变更和取缔。同时,以奥林匹克专有权保护、藏独旗帜查禁、兴奋剂专项检查以及医疗、药品、食品广告监管等为重点,大力开展奥运安全保卫专项执法行动,有效地净化了奥运市场。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自2003年11月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能划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后,工商局以推进监管关口前移、注重事前防范为重点,通过健全“达标考核、动态监管、社会监督、业户自律”4项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构建起局、所、站点、业户四级监管网络,有效地促进了职能到位,提高了商品质量监管水平。至2004年,共查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案件139起,涉案总值360余万元。2005年7月,烟台工商系统在招远工商局召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现场会,全面推广了全局的经验做法。2007~2008年,全局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重点放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以推进“两个100%”(县城以上城市食品经营户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农村食品经营业户100%建立进销货台帐)和“一个彻底解决”(彻底解决无照经营食品问题)为目标,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并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品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以推广“四制”(一户多档、实名登记、标牌公示、熟食证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为主线,全面加强了食品质量监管。通过手把手、面对面地指导和坚持不懈地督促检查,全市食品监管“四制”实现了无缝隙覆盖。2007~2008年,国家总局、省局、市局以及烟台市、招远市政府共对全局食品监管工作进行大型检查和明察暗访16次,均给予高度评价。

【消费权益保护】 2003年,工商局投资70万元设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在15处基层所设立申诉举报站,在32个大型企业和市场中建立申诉举报服务站,形成纵横交错、反应迅速的联动网络。当年,共受理群众申诉举报342起,其中依法调解267起,立案查处75起。2004年,着重健全完善局、所两级“12315”申诉举报网络内勤值班人员接听、记录、分流、督办制度,对各类申诉举报做到受理快、分流快、处结快,大大提高了执法维权工作的效率。2005~2007年,深入开展以“12315”网络进农村为重点的“五进”(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工作。至2007年底,全市724个农村、7个社区、625家相关企业和商场、14处天天市场全部建立起“12315”申诉举报站。同时,每逢集日,由各工商所管理人员负责,在农村每个集贸市场全部设立临时“12315”申诉举报服务台,方便了消费者投诉。2008年,全市各级“12315”网络和消费者协会组织共受理消费咨询500余人次,受理各类申诉投诉803起,调解消费纠纷786起,为消费者避免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队伍建设】 全市工商系统的队伍建设,始终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以工商文化建设为主线,多措并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2003年,制定《工商文化建设纲要》,开始进行工商文化创建工作。工商文化建设涵盖了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3个方面。至2008年,通过5年的工商文化建设,队伍建设达到一个新水平,干部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明显增强,集体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显著提高,展示了良好的工商形象。2004~2005年,围绕省工商局确定的“行风建设年”活动,全局立足自身实际,对全体干部提出“守纪律、重教育、强管理、抓规范”的要求,有效地促进了行风的根本好转。2006~2007年,全局坚持以人为本,注意研究和把握干部的动机、行为和需求,综合运用教育、行政、经济等各种有效方式,大力开展“和谐工商”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内部稳定,提高了干部整体素质。2006年,被山东省文明委授予“山东省文明机关”称号。2008年,根据干部管理现状,深入持久地开展以树立“四个新风尚”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局领导班子成员授课、人人撰写心得体会,干部的思想道德、团结和谐、爱岗敬业、廉洁勤政意识普遍增强。当年,工商局驻行政审批中心窗口连续第六年被评为全市“十佳文明服务窗口”,8人被评为全市服务标兵。

【基层工商所建设】 自2003年起,按照省、烟台市工商局规范达标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狠抓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和改造。至2005年,整个建设、改造工作已全部结束。共新建工商所2处,建设面积800平方米;改造工商所12处,改造面积12000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335万元。通过规范化建设、改造,全局工商所实现“四个统一”:一是设施标准统一。做到了“五小工程”齐全,会议室、档案室“两室”俱备。按统一标准更新了办公桌、椅、柜,配备了微机、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使基层工商所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二是机构设置统一。按基层工商所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全部设置了“两室一厅”或“一室一厅”,使职能分工更加合理,工作运转更加协调,实现了工商工作全面提速。三是工商标识统一。各基层工商所门头及执法车辆全部按统一规格悬挂、喷涂工商行政管理标识和“12315”标识,并在各工商所门前设置“12315”宣传灯箱,使全局工商标识整齐划一,进一步提升了工商管理部门知名度。四是规章制度统一。统一制定完善了行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流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并按设计要求做到了制度上墙;建立健全各类市场主体“经济户口”和商标广告、执法办案、市场监管、纪检监察档案,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标准。在2005年烟台市局组织的达标验收中,全局列入建设、改造计划的14处基层所全部达标,一次性通过了验收。2005年,被评为全省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2006~2008年,全局的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主要围绕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进行,共新配备微机63台、打印机16台,更新执法车辆9台。
(撰稿:侯卫东 审稿:孙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