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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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3年以来,全市统计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科学统计服务科学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统计为领导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方向,以规范化建设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主线,以搞好各项普查为重点,实事求是,依法统计,圆满完成了各项统计工作任务。

开拓创新,服务社会。2004年以来,招远统计局先后研究建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城市化建设”监测指标体系;完善了科技统计、高新技术产业统计、高新技术产品统计制度;规范了非公有制(民营)经济统计核算;开展了现代物流业、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统计问题研究;改进和完善了GDP的核算办法;对采用缩减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进行了积极探索。圆满完成了全国百强县、山东省三十强监测工作;完成了烟台市科学发展观考核各项指标的搜集和调度工作;完成了十五、十一五期间妇女儿童监测、群众安全感调查、环境监测、文明城市监测等工作。以上这些工作的开展,大大强化了统计部门的服务功能,为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先后荣获“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全国1%人口抽样先进集体”、“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先进集体”、“全国统计宣传先进集体”、“全省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统计系统文明单位”、“山东省统计系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全省开展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被山东省统计局评为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先进县,辖区内的4个统计站,被烟台局推荐为示范统计站,其中1个达到省级示范统计站。“招远统计规范化建设向农村基层推进”等20多条先进经验和做法,被《中国信息报》、国家统计信息网和山东统计信息网采用,在全国和全省推广。

【专项统计调查】 2004年,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成立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街道、区)和主管部门也成立相应普查机构,积极组织普查各阶段工作,并且做到人、财、物、办公地点四个到位。整个普查工作经历了前期准备、普查人员培训、普查区划分、调查摸底、正式登记、查遗补漏、数据审核处理、资料开发利用等阶段,顺利完成辖区内2434个法人单位、1336个产业活动单位和8755个个体户的普查工作。
2005~2006年,组织开展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这次农业普查涉及全市14个镇(街道、区)、735个村(居)委会、15.9万农户、45.3万乡村人口以及300多个农业服务业单位,3900名工作人员参与现场调查。2007年6月,农业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工作结束,内容涵盖全市所有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信息,共调查590多项指标。通过对资料的开发,写出十多篇关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分析报告,为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制订“三农”工作规划提供了重要依据。2007年底,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以工商、税务、民政、人事、卫生、教育、文化等部门的注册登记资料为基础,通过摸底调查,对现有的统计单位名录库进行补充完善,形成普查的部门核对库,作为普查登记的基础资料,保证调查单位数量。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7月,全市顺利完成经济普查清查摸底、正式登记、数据处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共清查出法人单位5706个,产业活动单位1496个,个体经营户37541户,有证个体工商户10367个,分别比第一次经济普查增长134%、12 %和329%。通过经济普查摸清了家底,为今后5年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十二五规划的制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属全国性抽样调查,调查数据主要用于推算全国范围内人口结构、分布及各行业投入、产出比例,招远市统计局在普查工作中措施得力,成绩突出,按照上级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被评为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先进单位。
2003~2008年,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开展了农村住户调查、城镇居民住房调查、7%粮食产量抽样、畜牧业抽样、农村固定资产抽样、规模以下工业、批零贸易和餐饮住宿业、劳动力、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劳动工资、工业企业创新调查、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高耗能高污染产品调查、企业景气调查等抽样调查工作和12个重点行业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统计法制建设】 统计法制建设是“一把手”工程。招远市统计局每年根据工作重点,制定《招远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发到各镇(街道、区)和部门,要求统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6年来,从抓 “四五”、“五五”普法和统计执法两个方面入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围绕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在统计普法宣传上,根据省和烟台市局年初工作要求,针对全市具体情况,利用召开年报会和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大力宣传和培训《统计法》,让广大基层统计人员进一步认识到依法治统、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自觉履行统计义务,悍卫自身的权益。招远市统计局先后被评为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山东省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在统计执法方面,坚持集中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本着处罚是手段、教育为目的的原则,紧紧围绕工作中心,本着为统计保驾护航的宗旨,对各领域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6年来共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32起,严厉打击了统计违法行为,树立了政府统计部门的权威,维护了统计法的尊严。建立基层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到2008年底,统计持证上岗人员达到680多人。

【数据质量控制】 立足统计工作现状,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探索建立从专业技术层面引申为技术控制、制度约束、依法监管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全方位数据质量管理体系。一是主要经济指标下管一级,通过财政、税收、用电量等指标控制GDP、能耗、工业增加值、利税等各项经济总量指标,使数据趋于合理,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规模。2006年,建立全市经济运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部门会议调度经济社会发展进度和存在问题。2007年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由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共同完成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及时对部门和镇(街道、区)服务业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相互配合,使全市服务业统计“渠道畅通、数出有据、不重不漏、全方位覆盖”。二是调换调查样本,增强样本的代表性。针对粮油、畜牧、农经、城市居民、价格调查等样本老化、缺乏代表性的状况,2005年,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关于做好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意见的通知》,对农村抽样调查的样本进行轮换,围绕规范整合调查点、确保网点代表性及提高记账质量3个重点,在全市建立涵盖14个镇64个行政村640个农户的调查网络,同时加大对畜牧、城镇居民、价格等调查的样本管理,使抽样调查的数据更加准确,更趋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 三是强化基础工作,抓好数据源头,规范化建设向农村基层推进。⑴充分发挥农村统计网络的作用,2005年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各乡镇成立实体型统计站,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地点。在此基础上,按照工作区建立统计工作网,每个网区由5~10个村组成,统计网长具体负责本网区行政村的工作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也从乡镇级向村级延伸,《招远市统计规范化建设向农村基层推进》作为典型经验在《中国信息报》推广。⑵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2007年制定《招远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和考核评比办法,加强对部门统计数据的评估和控制,提高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程度。⑶在推行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上,着重抓好统计局机关内部基础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制度,对各专业基础工作完成情况每季度检查、通报,纳入责任制考核,调动专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力地推进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统计信息化建设】 2004~2005年,“金都信息港”和“招远信息港” 先后建成,之后对网络软件又进行两次大的调整,使整个系统抗病毒能力和安全性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完成了网络系统出口带宽的增容工作,其中涉及到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公网IP地址的映射和信息港的域名解释等。2006年,投资10万元更新设备,在烟台市率先实现统计报表四级联网,全市14处镇办区和大中型以上企业全部实现了网上直报。2007年,进一步完善统计网络,使国家、省、市、县、乡五级统计网络畅通;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了农业、农经、工业、能源、交通等20多个专业年报和定期报表。

【统计服务】 2003年以来,统计服务坚持及时化、多样化,做到优质服务,超前服务。每月把全市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整理成《招远统计月报》,每年整理编印《招远统计年鉴》。为给领导提供有价值的统计信息,还坚持月前搞预测,月中抓调度,月后搞分析,形成分析文章及时提供给领导。搞好对领导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2006年,整理编印《1949~2005年招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历史资料》,全书13部分近400页,对认识和开发招远市情、交流社会信息、制定政策、指导全市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在统计分析服务方面,坚持综合分析与专题分析相结合,“短、平、快”分析与“精、新、深”分析相结合,努力使统计分析研究更好地把握趋势性、注重前瞻性、提高针对性、体现政策性,拓宽统计服务领域,不断提高统计分析研究的层次和水平。每年撰写各种分析和统计信息120多篇。在乡镇考核中,严格按市委、市政府制定的考核办法,一丝不苟地进行考核,及时公布结果。在为企业服务方面,积极帮助企业搞好联网、升级、程序安装、培训等服务;帮助企业搞好名牌产品省级、市级技术中心评审工作。在为社会服务方面,及时把月份的经济资料和价格变动情况在政府网上通报,为社会大众提供有价值的统计资料。
(撰稿:刘秀娜 审稿:刘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