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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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3年以来,招远市地方税务局在上级局和招远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和“三服务”(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理念,按照政府主导推进、社会综合治税、部门协同控管原则,以信息管理软件为平台,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强化稽查力度,完善竞争激励机制,税收收入逐年递增,为全市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2008年底,招远市地方税务局内设6个科、1个办公室,下设11个征收分局、1个稽查局、1个纳税服务中心。共有人员169人。年内组织各项税收123398万元,比上年增长15.65%;占烟台市地税收入的11.11%,收入总量居烟台市第2位。地税收入占GDP比重达到3.33%,与上年基本持平,实现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


【税收征管】 2003年,继续强化征管基础建设,对全系统的各种征管基础资料进行规范完善,推行“双简双托”(简化申报,简并征期;委托银行收款,委托银行开票)征管改革,实施面占双定业户的86%以上。深化发票改革,推广使用税控机,开展发票即开即奖活动,提高了以票控税力度。完善征管责任区管理体系,制订下发责任区管理考核办法。2004年,加强对黄金业、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等重点行业的征收管理力度,建立重点税源数据库,对年纳税额2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进行汇算清缴。2005年,召开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会议,签订《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责任状》。创新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模式,开发了车辆税收一体化信息平台,促进了车辆税收管理质效的提升。2007年,积极探索“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源监控”四互动征管机制和“四房”(建房、售房、租房、装修房)税收一体化征管模式,提高了税收工作的科学化水平。2008年,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在省局规定对1000万元以上项目控管的基础上,将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纳入台账管理,乡镇分局对投资超过50万元的项目进行控管,全年共采集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50余条,台账控管项目68个,已开工项目实现地方税收663.63万元,同比增长80%,在烟台市局组织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展评中取得第一名。强化个体税收管理,实行微机定税户数达到4162户,微机定税率达到98%以上,完成个体税收1468万元,同比增长21.22%。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稽查入库各税809万元。创新纳税评估工作,突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关联企业的评估,全年共评估企业165户,增加税收526万元。2003~2008年共组织各项收入46.16亿元。

【税收执法不断加强】 2003年,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构建市、镇、村三级社会综合治税网络,提高涉税信息传递和分析利用质量,确保将涉税信息转化为有效税收。2004年,组织兼职法制员对辖区的税收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通过网站、宣传栏和宣传材料公开税收执法的法规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时限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公开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005年,落实税收管理员“三评价”(纳税人对税收管理员进行评价,分局对税收管理员进行评价,税收管理员自己对自己进行评价)机制和执法检查实施办法以及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质量进行检查,共查补税款745万元。2006年,制定强化日常纳税辅导和纳税评估等相关管理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开发了集文书管理、流程监控和自动考核等功能于一体的《稽查管理信息平台》应用软件,加大黄金、机械加工等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检查。通过细化和分解执法权力,明确各执法岗位职责,强化对执法行为过程的监督和责任追究。2007年开始,依托执法责任制计算机监控系统,加大“机考”力度;通过基层税收法制员的日常监督检查、局机关的季度抽查和半年重点检查,加大“人考”力度。依托税收执法重点检查,对执法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整改。通过落实以上措施,税收执法得到进一步规范。

【纳税服务机制进一步规范】  2003年,实行“一窗式”、“低柜式”服务,完善工作流程,对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等20多个环节进行规范和修订,简化有关手续,推行税收“提醒服务”、“贴近式”服务,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统一、上下协调一致、服务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新体系。2004年,成立纳税服务中心,负责辖区纳税人的纳税服务工作,进一步创新纳税服务方式,在 “一窗式”服务、“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推行“简约式”服务和“前置式”服务。2004年,制定下发《招远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健全纳税服务制度。开展“网送税法”和“手机税讯”服务,全年累计网送税法5000户次,短信服务1230条。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办理税收减免、抵免企业所得税、批复企业税前列支财产损失、为170名下岗职工再就业减免税款。2006年,持续优化以服务中心为载体的面对面服务、以“12366”为载体的心连心咨询服务、以外部网站为载体的超时空服务、以质效回访为载体的互动服务。2007年推出以自愿者组织为载体的自愿者服务,组成一支由地税干部、企业财会人员和职专学生组成的纳税服务自愿者队伍,进一步丰富了纳税服务形式。2008年,坚持“三服务”理念,使服务技能和质量不断提高。针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先后撰写17篇调研报告,其中9篇已被各级党委政府采纳,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队伍建设】 2003年以来,坚持以德育队,强化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民主治队,实行民主例会、民主座谈会、民主生活会为内容的“民主管理”模式;坚持机制管队,以“两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为总抓手,对干部执法行为和行政行为进行全方位制度制约;坚持学习兴队,创建学习型机关,使干部的整体素质有很大的提高。在大力提高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的基础上,两次邀请大学教授,围绕职业道德修养、人际关系沟通等主题,对干部进行启发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计算机培训,有59人、22人分别通过国家计算机一、二级水平考试。2004年,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三贴近、两注重”(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注重沟通交流,注重人文关怀)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方针。2005年,组织干部到英灵山瞻仰革命烈士陵墓,到莱阳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到厂矿企业和贫困村、贫困家庭接受对比启示教育。以推进“和谐地税大家庭”建设为目标,开展登罗山、庆“七一”演讲比赛和庆“十一”文艺汇演等文体活动。是年,市地税局被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授予全省“六好基层单位”称号。2006年,深入开展征管软件培训、电子查账培训和税收基础知识培训,全体干部的业务技能进一步提高。在山东省地税系统第二管理周期骨干人才选拔中,有4人被纳入省局骨干人才库。2006年,被授予全省“十佳六好基层单位”称号。2007年以来,以文体活动为载体,丰富干部文化生活,先后组织开展了拓展训练、联谊会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参加了市政府组织的两次运动会。通过效能监察手段,加强对干部执法行为、廉洁从税情况的走访和监督,并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力度,是年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万人评机关”活动中,获得垂直部门第一名。优化人力资源及管理方式,于6月份对系统内超过60%的岗位进行了轮换、调整;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先后组织了系统内39名抽考人员参加的业务考试,以及多期软件操作、税收法规考试。2008年被省地税局授予目标管理考核暨“质效年”活动先进单位、“征纳共盈”纳税服务品牌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信息化建设】 2003年,开发了“车船使用税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实现车船使用税局内信息共享,通过该系统共对12219辆应税车辆征收车船使用税202万元;开发“违章发票查询督办考核系统”软件,将对违章发票开具方和接受方的管理纳入严密的监控之下;对1100户企业类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操作培训,1040户企业实行网上申报,占企业类纳税人的91%。2004年,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RTX即时通讯平台,在RTX上建立网络会议室,打造网上教学和网上交流互动平台。2007年,以省级数据“大集中”为重点,先后投资40万元实施了硬件设备更新和内存升级,出台计算机操作规范和网络安全管理等制度,构建了内外网络的安全防护盾牌;制定和完善数据管理制度,建立了数据质量监督体系,全面开展了数据大清理工作;对新系统进行初始化设置,分期分批开展培训,为“大集中”顺利上线做好准备;开发保险公司代扣车船税软件,进一步提高车船税征管水平。2007年,开发出《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信息平台》 、《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等实用性软件,使信息技术成为税收工作发展的“加速器”和“支撑点”。2008年,以省局“大集中”系统上线运行为契机,不断加大软件培训力度,同时,不断强化数据录入和整改质量,抓好征管指标监控工作,使“大集中”系统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处罚率均达到100%,综合申报率从年初的94.5%提高到100%,综合申报率平均为99.74%。

【党风廉政建设】 2003年以来,地税局持续开展 “党风廉政思想教育月”、“家庭促廉”、执法效能检查等活动。2004年,制定《招远市地税局纪检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在基层分局长干部人事调整之际开展离任审计。发放调查问卷对全体干部在依法行政、纳税服务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走访和调查。2005年,开展廉政宣传画板进大厅、走廊、办公室、会议室、饭堂,廉政警语上微机、电话、学习园地的“五进三上”活动,筹建廉政教育展室。2006年始,按照干部作风建设的八项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强化整改和提高。深化“税检共建”, 加强与市人民检察院的联系,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定期邀请检察院的领导进行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加大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强化内部财务审计和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依托廉政教育展室,强化警示教育。到2008年,先后获“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单位”、烟台市“基层先进党组织”称号,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企业评机关”活动中,连续两次名列54个被评议部门第一位。在市人大代表部门评议双管单位活动中,获得总评第二名、双管单位第一名、“人大代表评议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精神文明建设】 2004年,制定《招远市地方税务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规划》,在全局大力倡导“做好工作,思想先行”、“用心、用脑、用力才能有为,有为才能有位”的工作理念,提出了具体的创建目标。2006年,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组织干部捐款6.53万元,资助招远市60名贫困中小学生,被市委评为“十佳新人新事”之一。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与特困户结成22个帮扶对子。为使帮扶村农民走上致富路,协调招远市针织企业投资53万元,在齐山镇北周家村设立针织品加工点。2005年,市地税局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截至2008年,下属13个单位全部被市文明办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撰稿:张志刚 王少英 审稿:陈仁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