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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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3年以来,招远市国家税务局在烟台市国家税务局和招远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税收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规模不断扩大,税收宏观调控作用明显增强,保持了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为全市财力增长作出积极贡献。在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同时,依法治税工作取得新进展,各项税收改革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国税局及所属单位先后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省级以上称号29个,获烟台市级称号41个,被山东省委确定为全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教基地,连年获招远市“人大代表评议先进单位”和烟台市国税系统“三无”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先后有9人次被市团委授予“十大杰出青年”、“十佳服务明星”等称号,有16人次被烟台市局评为“十佳能手”、“优秀分局长”,205人次受到省、烟台市各级国税机关及地方党委政府的表彰、嘉奖或记功奖励。2008年,市国家税务局下设科室7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2个,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辛庄、蚕庄、张星、玲珑、齐山7个税务分局,共有干部职工193人;管辖4124户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843户。


【税收征管得到全面加强】   2003年以来,在全体纳税人中广泛开展纳税信誉等级管理,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纳税观念、办税质量和守法经营等状况把纳税人评定为3个信誉等级,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分类管理,辖区零负申报率控制在10%以内。按照省局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将6个农村分局办税服务厅进行整合,集中设立一个隶属于市局的实体化办税服务厅,提高办税效率,方便纳税人。根据税源分布状况,将全局辖区划分为26个税源监控管理责任片,实行干部按能定岗,以岗定责管理。制定《招远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推行计划》、《税务端操作流程》、《企业端操作流程》、《电子申报应急预案》等,进一步明确电子申报推行工作的进度、各阶段应达到的标准、应采取的措施。对小规模纳税人进行摸底调查,确定科学合理的双定征收范围,进一步完善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办法。建立出口退税快速反应机制,认真抓好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清算,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力度,做好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核权限下放工作,确保“三级”审核到位。加强反避税调查,开展外企审核评税和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采取企业自行汇缴和纳税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所得税进行重新核定。2005年,按照“抓住大户,管好中户,稳住小户”原则,以“税源监控示范片”争创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税源精细化管理水平。2006年后,严格按照省、烟台市局部署,开展税负调查分析工作,通过税源监控管理的运用,有力地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全面提高。2008年,按照省局《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依据纳税人前两年相关涉税资料,对全局符合评定条件的1577户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共评定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15户,B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1313户,C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246户,D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3户,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制定《招远市国税局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票种核定暂行标准》,确保定额发票的推广应用。全局使用定额发票的双定业户为1233户,占全部个体户用定额票面的48.8%,达到起征点的用定额票面接近95%以上。确定以“查账征收、定率征收为主,定额征收为辅”的征管模式,全面实施所得税分类管理。是年,全局共有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742户,其中查账征收企业249户,占33.6%;核定应税所得率238户,占32.1%;定额征收企业255户,占34.4%。全面抓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强化所得税日常控管。深入开展专项评估检查,促进征管质量进一步提高。2003~2008年,组织各项税收收入348070万元,税收占GDP比重达到2.44%,占烟台税收的3.84%,收入总量居烟台市第七位。其中,2008年,组织入库各类税收92862万元,比上年增长21.34%,比2003年增长274%。

【依法治税深入推进】 2003年以来,市国税局先后开展了征管基础大检查、“有限稽查,无限增效”活动和集贸市场、石材市场、加油站等行业的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大案、要案和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和督办工作,严厉查处造假账偷逃税案件等各种涉税违法行为,努力为依法诚信纳税业户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社会环境。2005年,坚持内整外治,先后组织税收执法专项检查、石材市场清理整顿、矿山配件行业检查、存根联滞留票和红字缺联发票专项检查,及时有力地打击了不法业户人为调节税负、偷税压价、利用不正当手段竞争等扰乱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2008年,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全面加强所得税管理,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招远国税局被确定为烟台市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拓展试点单位,城区分局和玲珑分局按照试点要求,建立 “覆盖全面、科学精细”的考核指标,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考核56个指标106项过错行为的基础上,拓展增加税源监控22个考评指标体系。试点工作得到烟台市局的充分肯定,并给予通报表扬。体现“执法型”稽查,提高稽查工作质量。按照查处一户警示一片,查处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工作目标,先后对房地产行业、金融行业、黄金冶炼企业、会计电算化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查补税款420万元。结合“山东省稽查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抓住加强稽查信息化建设的有利时机,选取11户会计电算化备案企业,利用“稽查查账助手软件”和“税收征管预警分析系统”,进行电算化查账,得到烟台市稽查局的充分肯定,并作典型交流发言。3~9月,招远市国税局按照省局、烟台市局部署,与公安、地税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查处税款172万元,有3户企业移交公安部门,与检察院联合查办涉税案件1起。5月,王文东参与国家税务总局“利剑二号”行动,获山东省国税局嘉奖。

【税收宣传力度不断加强】 2003年以来,国税局充分发挥税收宣传在优化纳税服务、推进依法治税、树立良好国税形象中的沟通、交流、解释和促进作用,先后开展了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诚信·服务”税企学法换位体验活动、“满意服务在国税”活动、“诚信纳税百题税法知识竞赛”、“玲珑杯”新《征管法》知识竞赛等活动,举办“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歌舞汇演等,强化税收宣传,不断提高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开发“诚信纳税屏幕保护程序”,免费提供和安装到企业办税专用微机上,进行随时政策宣传和提醒服务。开设以乡镇主要领导、重点企业法人代表等为主要培训对象的“依法纳税与诚信建设”短训班。联合电信部门开通“电话语音提醒纳税服务”,利用移动、联通网络发送“诚信纳税”宣传短信息。在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中广泛举办“国税工作回顾”的问卷调查和宣传活动,了解纳税人对国税工作的评价、期望、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亲情在税收宣传中的有效带动、影响、熏陶作用,在辖区内广泛开展“税收宣传一家人”活动,让模范纳税人或办税人员去带动自己的亲属,让他们再去影响身边的人,从而形成以模范纳税人或办税人员为核心、以亲情为纽带的辐射式宣传链条,真正使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深入人心。2005年,积极开展“纳税服务齐鲁行,万名党员送税法”活动,组织成立招远市企业界“依法纳税,共铸诚信”促进会、招远市“办税人员互助中心”,开展党员干部“送法到户”、“优惠政策送农家,扶贫帮困传税情”及征纳和谐“面对面、心连心、手拉手、肩并肩”等税收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税收宣传渠道,改变以往税收工作由税务部门唱“独角戏”局面,全市上下形成“纳税人积极倡导、政府职能部门全力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税收征管社会化大格局。2006年后,围绕“依法诚信纳税 共建小康社会”的宣传主题,不断创新税收宣传方式,加大税收宣传力度。2008年,结合全国第十七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宣传主题,组织辖区纳税50强企业代表召开“征纳求和谐,共赢促发展”恳谈会,虚心接受纳税人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融洽征纳关系。4月11日,招远市国税局、地税局在玲珑镇冯家中学联合举行税收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国、地税领导向学生代表赠送税收普法丛书,税收校外辅导员为学生们举行税收知识专题讲座。与招远市地税局、玲珑橡胶集团公司联合举办“玲珑杯”“非常1+2”办税能力升级大奖赛活动,促进征纳和谐互动,为税务干部更好地开展纳税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这一活动被烟台市局评为税收宣传最佳项目。不断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先后成立农民税法宣传队、税收宣传超市,在办税大厅设立电子大屏幕,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推行征期导税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税“八公开”等制度,积极开展热线服务、送法到户、纳税辅导活动。不断强化信息化应用,先后开发应用税政管理系统、办税提醒系统、工业企业审计成本软件、利息税教育储蓄管理应用系统,提高税收宣传的科技含量。

【纳税服务进一步规范】  2003年以来,在继续抓好事中服务的基础上,从最大限度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出发,积极探索纳税服务向“事前、事后”双向延伸的模式,进一步简化有关手续,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统一、上下协调一致、服务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新体系。设立电子分户服务档案,推行“一窗式”管理,采取网上公告、建立税情发布区、发放税收政策光盘、短信提示、编发政策指南、定期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向办税人员及时传递税收政策和纳税知识。按照行政区域,成立“办税员互助中心”,由企业办税人员之间相互帮带,交流办税经验、业务心得,从而提高办税质量。研制开发“办税提醒系统”,坚持开展纳税前期辅导、征期后走访、稽查回访制度,对涉税事宜进行事前警示和事后补救。全面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一卡通”,简化纳税人领购专用发票手续,纳税人领购一次发票时间由原来的15分钟左右缩短到2~5分钟。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通过完善 “三心”服务、公开服务、首问服务、限时服务、弹性服务、承诺服务、灵活服务、监督服务8项服务举措,实现服务项目齐全、服务内容公开、服务责任明确、服务方式灵活的工作目标,确保各项综合办税业务的圆满完成。2008年,采取召开恳谈会、领导重点走访、发放公开信、组织纳税人自查等形式,积极开展对纳税人的事前辅导、事中监督和事后回访,通过开展定期调查研究和“一案一建议”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找准问题、出谋划策,改进财务管理。积极实施事前介入,把税收监控指标和政策辅导给企业,发现疑点及时指导企业整改,确保企业正确核算,如实申报,并根据纳税人需求及时调整服务项目。国税部门为纳税人办实事的做法得到纳税人好评,在万人评机关活动中,国税局列执法部门第二名,在万人评窗口活动中,办税服务厅列第二名、稽查局列第三名。

【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2003年以来,国税局继续提高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信息联动机制,确保信息化建设“一体化”不断升级。进一步完善数据管理机制,确保CTAIS系统中各类数据信息的完整、准确和真实,强化了CTAIS系统中稽查模块的应用,使案源管理和违法违章案件处理都纳入信息化管理渠道。加大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推行力度,顺利完成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扩大推行工作,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建立起机关各科室横向联动、市局-分局-窗口的垂直联动和各窗口间的横向联动机制,形成规范、统一、有效的信息化流程,实现“同城异地通办”,确保信息化建设工作畅通无阻,高效有序。加强软件整合,形成自上至下、逐级监控、全面覆盖的信息网。完善数据采集的监控、反馈和考核机制,从基础数据录入、审核、调取、存放、传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加强数据管理,提高基础数据,尤其是新产生的各项征管基础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和实用。进一步完善基础网络,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形成以网络安全、设备安全、机房安全和数据安全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体系。研制开发“办税提醒系统”,充分利用CTAIS中的相关信息数据,以流程形式自动发起,对即将需要办理的涉税事宜向税收管理员和纳税人进行事前提醒,对税务人员出现的失误进行即时提醒,有效地增强了纳税服务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避免了纳税人和税务干部因工作失误而受到处罚,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的全面提高。与教委、金融部门联合开发“教育储蓄证明管理”软件,有效地堵塞了重复享受优惠政策的税收漏洞,提高利息税监管水平。根据“宏观分析定方向,微观分析找问题,健全机制求长效”的思路,把推广应用税收分析预警系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系统顺利上线,并从预警信息的发布、反馈、解除、评估补税的入库等方面对基层分局进行督导,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落实。2008年,以税收分析预警、纳税评估、外部信息应用等管理系统为抓手,加强税收管理基础工作建设,促进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全局共预警1140户次,通过预警评估入库税款1105万元。通过评估系统完成评估227户次,评估有问题的180户次,占79.3%,补税入库1131万元,在烟台市列第四名。山东省基层分析监控系统于1月正式上线运行,及时对系统提示的V2.0中各项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全年共修改完善信息300多条,促进了各项征管类指标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该系统运行质量列烟台市第一名。新普通发票协查系统于6月开始运行,全年共采集普通发票发票联178份、存根联154份,处罚5户次、罚款3040元。进一步加强了外部信息应用管理系统的运用,加大部门间横向联动工作。全年接收工商信息5701条、质检信息29条,责令313户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到年底,全系统计算机总量超过200台。

【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 2003年以来,国税局充分利用内部网站为广大干部提供学习和竞赛的园地,继续推行岗位技能轮训、岗位技能培训制度,全面实行业务能级管理。先后开展了岗位技能培训、稽查业务培训、税企涉外税收知识及财务知识“擂台赛”、会计技能达标、设立教育培训基地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探索实施了两权监督、三级预警、税检共建、税企换位思考等多项党风廉政建设举措,积极开展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全国税务系统较早实施税务文化建设的理论探索和工作实践,推行了后勤工作“三化”管理、深化业务能级管理,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探索推行以干部业务能力评价为依托的业务能级管理办法,从综合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两个方面,对干部素质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形成与行政职级管理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干部激励机制。按照省、烟台市局部署,在全系统开展 “双爱双创”主题教育活动,举办 “听老税干讲述往昔故事、身边典型细说敬业精神、先进人物品味无悔人生”的专题报告会。2008年,按照“分类培训,抓基础;健全制度,抓管理;严格考试,抓巩固;业务对抗,抓提高”的教育培训工作思路,将干部业务培训与省局开展的财会技能达标考试相结合,使干部养成经常学习、持续学习的好习惯。在省局组织的财务会计基本技能达标考试中,参考人员全部达标。4月,举行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规划启动仪式,向全系统中青年干部职工发出学习倡议书。全年有14人参加后学历教育,50人参加全国中级职称考试,7人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3人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有4人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8人通过经济师职称考试。

【强化监督制约,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2003年始,市国税局对内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连带责任制、离任审计制等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坚持经常性的廉政谈话提醒,继续深化“两权”监督和效能监察。对外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把那些容易产生不廉行为的环节置于“阳光”下操作,有效遏止为税不廉行为的发生。坚持以人为本、纠防为主、治权为重的原则,构筑起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责任追究并重的“两权”监督防范纠偏体系,形成“靠事前教育来引导人、靠事中约束来督促人、靠事后惩处来警醒人”的三级预警机制,并把监管的空间延伸到单位之外,把监管的时间扩大到干部八小时之外,加强内外监督。推行稽查回避制度,开设家庭“监督岗”,建立私车“阳光档案”,健全社会监督网络,严控稽查执法、家风建设、自有车辆和社会活动4个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内部的、家庭的和社会的力量,努力形成对干部各种行为、活动的监督合力,促进了干部税收执法行为的公正、规范。深入开展以“双查、双评、双究”为主要内容的效能监察,探索推行税收管理员执法质量评价体系,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力度,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促进干部税收执法行为的公正、规范。实行广泛的政务公开,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立体化监察网络,实现对国税工作的全方位监督监察。2007年,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四查四访”活动,坚持警示教育、监督制约、责任追究三到位,实现对干部税收执法行为的全方位监督,提高干部自我约束、依法治税的自觉性。是年,国税局在企业评机关活动中获全市第二名,被招远市委、市府评为“优化发展环境示范单位”。2008年,在烟台市局组织的“弘扬廉政文化、争做勤廉表率”知识竞赛中获三等奖,局内干部创作的3篇廉政文化诗词入选《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诗词散文歌曲集》。是年,国税局获人大代表评议先进单位。

【精神文明建设】 2003年始,在全体干部中开展换位体验、党员先进性教育、献爱心和“生产优质产品,打造知名品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实行文明创建和争先创优动态管理,使干部的政治素质得到极大提高。全局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先进个人和单位,连续三年被省委宣传部确立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教基地。先后开展了“我为优化环境做什么”演讲比赛、“庆五一”文艺汇演、“庆七一”大合唱比赛等活动,分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轮胎厂、针织厂等企业的艰苦岗位体验生活等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引导干部树立“同创卓越,共享文明”理念。进一步修订《岗上规范》、《礼仪规范》、《服务规范》、《局外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约束干部从点滴做起,做文明的人、做高尚的人,纠正干部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些偏差,促进干部整体素质提高。2008年,深入开展国税文化建设,全面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注重氛围感化,健全文化展室和图书室,在局机关和各分局办公区楼道张挂名言箴句,创造环境熏陶干部。二是把“家文化”建设作为突破口,开展“关爱干部,送温暖”等活动。先后组织全局193名在职干部和55名离退休干部进行全面体检,11次到医院探望慰问生病干部职工,使干部及其家属充分感受到来自国税“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增强“局为我家”的思想理念。四是积极倡导“爱心献灾区”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先后4次为灾区汶川大地震捐款13.49万元。到2008年,招远市国税局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等称号,城区分局、齐山税务分局、玲珑税务分局、稽查局分别获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玲珑分局获得烟台市委、市政府授予的“文明单位”称号。李咏斌、许连峰分别获全省国税系统“文明税务工作者”称号。

【“税收宣传超市”在招远金城广场举行】 2007年,在全国第十六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宣传主题,按照统一组织筹划与分散灵活开展相结合原则,上下联动,形成强大税收宣传规模和声势。组建“税收宣传超市”,普及税法宣传。3月30日,市局与山东潍坊百货集团招远中百佳乐家有限公司联合组建的“税收宣传超市”在招远金城广场举行揭牌仪式,参加成立活动的有300多人。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张启胜,烟台市国税局副局长李瑛和招远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伟分别作重要讲话。招远“税收宣传超市”是招远市国税局和中百佳乐家超市联合组建的税收宣传基地,由双方共同负责管理。设有税收宣传专区、税收宣传专柜、税收宣传专栏、税收宣传广播站等宣传活动项目。“税收宣传超市”以体现宣传税法、共同参与、共建和谐的时代精神为主体,旨在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征纳互动,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学税法,知税法,懂税法,用税法,讲税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撰稿:孙德赞 审稿:于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