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营销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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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招远市盐务局成立于1993年7月12日,为招远市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实行烟台盐务局与招远市委、市政府双重管理,以烟台盐务局为主。主要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同时依法从事全市的盐产品储运、批发经营业务。

【盐政稽查】 2003~2008年 ,盐务局共稽查案件177起,查获盐164吨,罚款4.8万元。不定期与公安、工商联合,严查大案要案,狠狠打击生产贩卖私盐者的嚣张气焰,与卫生部门联合,对学校、工厂食堂、工地民工食堂,夜间小吃摊进行拉网式清查,同时对集贸和城乡结合部的贸易市场严格清查。2003年4月,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引发食盐抢购风。为了保障供给,迅速平抑抢购风,盐务工作人员日夜加班,调入合格的加碘食盐投入到各大商场,保证了招远市人民有放心盐可买和食用。抢购风一结束,盐政管理人员立即深入到农村第一线,走家串户为老百姓鉴定抢购食盐的真假,并无偿更换假盐。2005年盐务局利用在全市商店颁发“食盐零售许可证”的机会,对全市所有商店普查一次,对诚信守法的店铺发给“食盐零售许可证”,有效地规范了商店的经营行为;在私盐贩子活动的村庄张贴《通告》,注明私盐贩子的体貌特征、运输工具、方言口音,并把从该村农户中抽检出来的假冒盐袋粘贴在通告上,起到很好的宣传和警告警示作用;在全市私盐贩子经常活动村庄的繁华街道选取醒目的墙壁,喷制永久性的举报电话和奖励口号,提醒引导人们参与举报。2008年大力开展宣传严打活动,宣传重点放在往年假劣食盐贩卖情况较重的村镇,同时,把地方报刊《今日招远》做为宣传阵地,先后发表《让市民吃上放心盐》、《腌咸菜,快买正宗盐》、《老百姓腌咸菜得注意——盐务局提醒工业盐腌制咸菜危害大》、《民俗腌菜方法》等文章;在严打中送法上门,对以前有涉盐违法记录和贩盐前科的50余人,逐个谈话,做好教育安抚工作。

【盐业专营】 2003年盐业公司在每个区域加强销售网点建设,真正发挥了代批点的商业网、信息网、举报网、情感网的功能,把合格碘盐送到全市各个村的零售点,对交通不便的边远村庄,专门安排送盐到村到户。5月的“非典”时期食盐抢购风,盐业公司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加班加点供应碘盐,成功平息抢购风波,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通报表扬和全市广大市民的好评。2004年为增加小包装食盐的销售,努力实现人均食用4公斤合格碘盐的目标,对转批点加强管理,强化调度,分档奖励。10月下旬,小包装食盐改变包装价格调整,招远市场做到平稳过渡,没有发生抢购现象。2006年按照食用盐进销管理规定中代批点必须达到和具备的条件,对全市原有的93个代批点逐一审核,符合条件的承认其代批资格,全市共撤销26个代批点,保留67个。2007年,严格落实食盐计划,加强对食盐计划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在认真落实食盐购进、销售、库存月报基础上,建立健全代批点库存月报、“绝对”销售量分析等制度,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主动把握市场。2008年从进入7月份到奥运会结束期间,由于全省电力供应不足,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无法满负荷生产,还要担负奥运期间北京市的食盐供应任务,致使山东省食盐市场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供需缺口达20%以上,为保证招远市场的稳定供给,盐务局及早动手,积极协调,并临时租赁一处200平方米的库房,充实库存,确保食盐市场的有序稳定。2003~2008年共销售各类盐产品43823吨,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每年均保持在98%。

【盐业服务】 2005年,招远市盐务局根据《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规定,对食盐经营业户免费办理《食盐零售许可证》。2008年,《食盐零售许可证》更换样本,招远市盐务局又为全市经营业户免费更换,并对偏远乡镇的商店进行送证上门,挂证到墙的服务。全年共办理证件534份。2008年5月,招远市盐务局对全市14个镇、街道和开发区的83所小学部分学生家庭用盐情况进行免费抽样检测,共收回食盐样品8414份,检测合格8294份,合格率为98.57%。